拾遺(唐代諫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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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諫官名。武則天垂拱元年(685)置,置左右拾遺分屬門下、中書兩省,職掌與左右補闕相同,同掌供奉諷諫、薦舉人才,位從八品上,稍低於補闕。分左右,左拾遺門下省,右拾遺屬中書省。北宋改為左右正言。後隨設隨罷。南宋一度沿設,旋罷。明初又設左右正言,不久即罷。建文帝設拾遺,成祖即位後罷。唐代詩人陳子昂杜甫均曾擔任拾遺,後人因稱為陳拾遺、杜拾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拾遺
  • 分類:中國古代官職名稱
  • 初設時間:唐代
  • 取消時間:明代
例句
漢·司馬遷 《報任少卿書》:“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闕,招賢進能。”
《晉書·江統傳》:“臣聞古之為臣者,進思盡忠,退思補過,獻可替否,拾遺補闕。”
新唐書.百官志二》:“門下省有......左拾遺六人,從八品上。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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