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書

中書

中書為中國古代文官官職名,清代沿明制,於內閣置中書若干人。在清朝之位階約為從七品,中書職能通常為輔佐主官,為基層官員編制之一。設定在如六部中央機構官署,負責典章法令編修撰擬、記載、翻譯、繕寫等工作。或由舉人考授,或由特賜。若進士經朝考後以內閣中書任用者,並可充鄉試主考官。而依工作性質不同亦有“辦事中書”或“掌印中書”等細分區別。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書
  • 類型:官名
  • 始置於:明朝
  • 廢除時間:1910年代
中書為中國古代文官官職名,清代沿明制,於內閣置中書若干人。在清朝之位階約為從七品。中書職能通常為輔佐主官,為基層官員編制之一。設定在如六部之中央機構官署,負責典章法令編修撰擬、記載、翻譯、繕寫等工作。或由舉人考授,或由特賜。若進士經朝考後以內閣中書任用者,並可充鄉試主考官。而依工作性質不同亦有“辦事中書”或“掌印中書”等細分區別。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
2.官名。中書令的省稱。 漢 設中書令,掌傳宣詔令,以宦者為之,後多任用名望之士。《漢書·蕭望之傳》:“ 望之 以為中書政本,宜以賢明之選。” 晉 庾亮 《讓中書令表》:“國恩不已,復以臣領中書。” 隋 唐 以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共議國政,俱為宰相,後因以中書稱宰相。《宋史·葉清臣傳》:“陛下欲息奔競,此系中書。若宰相裁抑奔競之流,則風俗惇厚,人知止足。” 清 洪昇 《長生殿·賄權》:“中書獨坐攬朝權,看炙手威風赫烜。”
3.官名。中書舍人的省稱。 隋 、 唐 時為中書省的屬官。 明 清 廢中書省,於內閣設中書舍人,掌撰擬、繕寫之事。《儒林外史》第四九回:“中書的班次,進士是一途,監生是一途。”《官場現形記》第五三回:“他就湊了千把銀子,捐了個內閣中書。”
4.丞相,是中國古代官名。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輔佐皇帝總理百政的官員。古代中國戰國、秦朝、漢朝,輔佐君主的最高官吏。
宰相不一定是丞相,宰相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官職對應。比如在唐玄宗時期改尚書僕射為丞相,當時的丞相就不是宰相之職;元朝的行省丞相則為地方官,亦非宰相。
自從戰國時期設立丞相,一直到明太祖通過胡惟庸一案廢除丞相制度,時間跨度長達一千六百年之久。
需要注意的是:宰相不一定是丞相,宰相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官職對應。
5.《韓非子·顯學》:“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起於卒伍。”《史記·陳丞相世家》:“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填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也。”宰相最通俗易懂的含義就是:輔助帝王掌管國事的最高官員的通稱。需要注意的是“通稱”,不管任何朝代,只要是輔助帝王掌管國事的最高官員都可以稱為宰相。宰相是通稱,更是一種制度。
隨著時代的變遷,宰相的正式官名也在不斷的更替,先後出現過:相國、丞相、大司徒、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同平章事、內閣大學士、軍機大臣等多達幾十種官名。據記載,商周時代已有太宰、尹、太師之稱。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相的名稱正式出現。如管仲為齊國相,藺相如為趙國相等等。
秦朝,宰相的正式官名為丞相。有時分設左右,以右為上,稱為“右丞相”,“左丞相”。
漢朝仿秦制,丞相為正職,御史大夫為副職。漢成帝時,丞相一人難以處理繁多的政事,於是立三公制,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以大司馬、大司空、丞相為三公。漢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初又改大司徒、大司空為司徒、司空,改大司馬為太尉,三公之中以太尉地位最高。漢獻帝時,復丞相,由曹操擔任。
晉朝建立省事,尚書省、門下省都是晉朝建立的,執行多相制,重要事務由三司八座、門下三省共議,宰相不再局限在三公,三省長官開始具有宰相地位,與三公都被稱為公輔大位、宰輔。
南北朝時,宰相官名有中書監、中書令、門下侍中、尚書令、僕射或將軍。其位最尊、權最大者則為錄尚書事。
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長官內史省的內史令、門下省的納言、尚書省的尚書令都是宰相。
唐朝的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侍中,參議政事的中書侍郎、門下侍郎是宰相。尚書令,以後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書僕射為長官任宰相職。唐高宗後,尚書僕射只有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者才是宰相。參議朝政的百官加參議政事、參知政事、同知政事、同平章政事等加銜的也是宰相。武則天時,將中書省改為鳳閣、門下省改為鸞台,二者為政務中樞,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成同鳳閣鸞台平章事。
宋朝以同平章事為宰相正式官名,以參知政事為副。元豐改制,設宰相二人,首相稱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稱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另設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為副相。政和時,改左僕射為太宰兼門下侍郎,右僕射為少宰兼中書侍郎。建炎間,再改宰相官名為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副相為參知政事。乾道間又改為左、右丞相。
南宋初,左、右僕射加同平章事,為正宰相,不兼任二省侍郎,兩省侍郎改為參知政事。孝宗以後,正宰相為左右丞相,副宰相為參知政事。
遼朝設立北南兩個官制。北面又分北南兩樞密院,北院掌軍事,南院掌內政。北、南樞密院分別下設北、南宰相府和宰相(歷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為正式官名)。南面:多仿唐制,有三省六部、各台、院、寺、監、諸衛等官,地位與北院面一樣,但無實權。
元朝以中書省為政務中樞,主官中書令常由皇太子兼領,下為左右丞相,再下為平章政事,副職左右丞及參知政事皆是宰相。
明初設中書省,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罷中書省,廢丞相,由皇帝親決國政。宰相制度被廢除。後來皇帝政務繁忙,又設內閣大學士。隨著內閣大學士的政務加重,大學士成為事實上的宰相,稱輔臣,居首者為首輔。廢除宰相制度之後,再無宰相正式名分。
清沿明制設內閣大學士,雍正時設軍機處,內閣成為閒曹,軍機大臣成為事實上的宰相。清朝也無宰相的正史名分。
丞相:
丞相,是代替皇帝統帥文武百官、輔佐皇帝總理國政的最高官職。丞相是宰相制度中具體的官職名稱。戰國時期的秦國(秦武王二年任樗里疾、甘茂為左右丞相)最先開始使用丞相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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