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遠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招遠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招遠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位於招遠市金城路353號,為正科級行政機構,內設辦公室、綜合管理科、監督管理一科、監督管理二科,編制12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招遠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所屬地區:招遠市
部門職能,機構設定,

部門職能

一、部門職能
⒈負責宣傳、傳達、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上級各類安全生產會議、檔案精神。
⒉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⒊負責發布、通報全市安全生產信息、情況,綜合管理全市傷亡事故統計工作,組織、協調、參與各類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⒋指導、協調全市檢測檢驗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格申請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
⒌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
⒍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材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⒎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即三同時)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按照職業安全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職業危害防治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危險源的監控和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組織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
⒏擬定安全生產科研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⒐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各種交流與合作。
⒑負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機構設定

⒈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息、保密、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重要檔案、重要會議報告的起草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和傷亡事故統計的具體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組織有關科研成果的鑑定和技術推廣,負責我市安全生產專家組工作,監督檢查節假日及冬、夏兩季“四防”等安全生產工作和社會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具體承辦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⒉綜合管理科:組織開展“安全月”、“安全周”等一系列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和節假日及冬、夏兩季“四防”等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三同時)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季度、半年、年終綜合評定和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格認可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資格考核、認證、複審等工作。
⒊監督管理一科:監督檢查公路、城管、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交通及海上養殖、生產、勞動、司法、農機、畜牧、民政、氣象、地質、外貿、冶金、糧食、物資、供銷、輕工、道路交通等工商貿企業和行業部門及部分礦山企業等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方針和責任制落實等情況;監測分析分管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監督相關行業制定、修訂安全生產工作規章、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監督相關行業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組織、協調相關行業的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投入使用情況;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條件、設施設備和危險源的評估、監控、隱患治理工作及相關行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監督、檢查中介機構開展相關行業企業、單位的安全培訓、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的檢測檢驗和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安全資格考核及持證上崗情況;依法組織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檢查、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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