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定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定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理位置:安徽省滁州市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具體職責為: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上報結案工作;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定遠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政策、規定和檔案,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政策、規章和章程;負責職責範圍內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三)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按照分級、屬地管理的原則,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鄉(鎮)政府安全生產進行指導;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的規劃、科技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縣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措施。
(四)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爆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發證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七)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工商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商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保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簡稱“三同時”)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勞動保護工作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九)指導和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和檢驗工作。
(十)貫徹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組織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會議組織、文電、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等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法制和行政審批服務股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地方標準;擬訂有關安全生產政策;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資格考核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承擔非煤礦山、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準入管理工作;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審核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
(三)綜合股(應急救援辦公室)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地方性規章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組織擬定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負責全縣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工作;編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和訓練、演練工作;負責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指導和協調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重要信息的接收、處理和上報工作;發布全縣安全生產統計信息和預警信息。
(四)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煤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以及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按照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縣民爆器材行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民爆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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