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縣建設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關於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風景名勝事業等方面的政策、法規,研究擬定相關發展戰略、改革方案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實行行業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遠縣建設局
  • 所屬部門:定遠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定遠縣
工作職責,地理位置,

工作職責

二、參與全縣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參與我縣城鎮體系建設規劃的審查報批;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三、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和全省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經濟定額;負責工程造價管理。
四、管理全縣建築活動;負責全縣工程建設和城鄉建設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和住宅裝飾裝修等行業管理工作;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全縣建設系統的安全生產;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定和規章並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內、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全縣建築行業勞保統籌工作。
五、負責全縣城鎮體系、村鎮體系規劃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城市規劃設計、勘測編制、審查、申報、檔案等工作;負責城市燃氣、熱力、市容環境衛生、城市排水等管理工作;管理城市雕塑、園林和規劃區內的綠化工作;負責城市建設重點工程的實施;負責城市綜合開發、舊城改造,組織國家安居工程和經濟適用房建設;指導全縣風景名勝區的管理工作;管理全縣村鎮建設工作。
六、負責城市的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和城市規劃監察工作。
七、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管理;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和住宅小區的綜合驗收;指導和規範房地產開發建設,監督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負責房屋拆遷、白蟻防治、危房鑑定、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九、負責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管理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十、制定全縣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與管理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十一、負責建設系統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十二、制定全縣建設行業人才引進、人才培訓規劃,指導全縣建設行業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各項建設實行規劃管理,依法查處各項違法建設。
十四、對經批准的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土地資源和空間資源實施調控。
十五、負責各項建設的選址、定點;參與建設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提出規劃任務、規劃方案的設計要求和技術規定;組織評審規劃方案和重要建築單體方案。
十六、劃定建設改造範圍,確定用地性質。
十七、負責核發一書三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證)。
十八、負責各項建設的施工放、驗線。
十九、參與評審國土規劃、區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二十、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村鎮建設的規劃管理。
二十一、受理城市規划行政複議案件。
二十二、負責建設行業的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指導建設行業體制改革。
二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定遠縣建設局位於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
定遠縣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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