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章丘市委、章丘市人民政府關於章丘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章發[2010]3號),設立章丘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章丘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所在城市:章丘市
- 職能科室:3個
- 地址:章丘市龍泉大廈12061
工作職責,機構設定,地址,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濟南市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參與各類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組織、協調和參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四)承擔全市礦山(煤礦除外)、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參與各類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組織、協調和參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四)承擔全市礦山(煤礦除外)、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七)承擔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八)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九)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和技術推廣工作。
(十一)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訪、政府信息公開和市委市政府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局機關組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局機關離崗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起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研究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組織重點課題的調查研究和典型經驗的總結推廣工作;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應訴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二)監督管理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礦山(煤礦除外)、冶金、有色金屬、建材、 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煙花爆竹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備案工作,負責煙花爆竹臨時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工作;指導、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按照上級安監部門要求,組織相關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
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評估相關的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組織、指導並監督相關行業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三)監督管理二科
依法監督機械、輕工、紡織、電力、貿易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交通、建築、水利、林業、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按照上級安監部門要求,組織相關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評估相關的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組織、指導並監督相關行業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安委會辦公室具體日常工作職責。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
衛生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受理申報工作;組織指導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3名。可配工勤人員1名。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訪、政府信息公開和市委市政府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局機關組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局機關離崗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起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研究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組織重點課題的調查研究和典型經驗的總結推廣工作;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應訴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二)監督管理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礦山(煤礦除外)、冶金、有色金屬、建材、 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煙花爆竹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備案工作,負責煙花爆竹臨時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工作;指導、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按照上級安監部門要求,組織相關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
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評估相關的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組織、指導並監督相關行業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三)監督管理二科
依法監督機械、輕工、紡織、電力、貿易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交通、建築、水利、林業、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按照上級安監部門要求,組織相關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評估相關的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組織、指導並監督相關行業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安委會辦公室具體日常工作職責。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
衛生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受理申報工作;組織指導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3名。可配工勤人員1名。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地址
章丘市龍泉大廈1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