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投標重點法律實務

《招標投標重點法律實務(案例評析版)》共涉及45個招投標重點法律實務,其中大部分內容均結合實戰中的典型案例進行了講解,易讀、實用性高。《招標投標重點法律實務(案例評析版)》所引據法律法規均為最新、最權威,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在適用中所存在的典型、普遍問題進行了深入解析。

基本介紹

  • 書名:招標投標重點法律實務
  • 作者:李金升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頁數:281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法制出版社
  • 外文名:Legal Practices Focus on Bid Invitation and Bidding
  • 類型:建築
  • 出版日期:2014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09353950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招標投標重點法律實務(案例評析版)》具有極強的實務指導意義,幾乎涵蓋了目前招投標領域所有重點實務問題,對廣大招投標領域從業者均大有裨益。作者身兼律師、招標師、經濟師三職,在多年實務操作經驗基礎之上,凝練總結出許多獨到的理論見解。

作者簡介

李金升,律師,招標師,經濟師,法學碩士。擁有證券從業資格、期貨從業資格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在《中國招標》、《中國工程諮詢》、《中國房地產》、《中國房地產金融》、《中國房地產估價與經紀》、《招標採購管理》、《招標與投標》、《建築市場與招標投標》、《上海房地》等國家級和省級刊物上公開發表法學文章80餘篇。主要執業領域為:招標採購、建築工程、地產開發。

圖書目錄

第一編招標類重點法律實務
重點一:“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的法規詳解
重點二:法律角度解讀“邀請招標”
重點三:重新招標的三種法定形態:“應當”、“可以”、“或者”重新招標
重點四: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但又可以不進行招標的法定條件
重點五: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的權利及其限制
重點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採用履約保證金的法律風險分析
重點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終止招標”須慎重
重點八:依法必須招標項目與自願招標項目的法律適用對比
重點九:,“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而無須招標的法律界定
重點十:非強制性招標項目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嗎?
重點十一:招標檔案的售價誰說了算?
重點十二:從招標人角度防範招標代理契約的法律風險
重點十三: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招標無效”的法律分析
附錄1答記者採訪:公開招標費用占契約金額的20010,可以採用邀請招標嗎?
第二編投標類重點法律實務
重點十四:導致“投標無效”和“無效投標檔案”的法定原因
重點十五:工程建設項目投標被“否決”的法定原因
重點十六:工程建設項目“串標”的認定及其法律責任
重點十七:投標保證金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法律保障與限制
重點十八:工程施工投標保證金可否超過80萬元?
重點十九:限制或排斥工程建設項目公平投標行為的法律風險
重點二十:依法不得參加投標的主體
重點二十一:拒收投標檔案的法律評析
重點二十二:投標有效期的法律限制
重點二十三:案說最高投標限價的公布時間
重點二十四:投標保證金超額,怎么辦?
重點二十五:同一投標人能否提交兩份不同報價的電子投標檔案
重點二十六:掛靠借用資質情形下串通投標罪主體認定之辯
第三編開標評標中標類重點法律實務
重點二十七:論依法不得參加評標的人員
重點二十八:“重新評標”遭遇的“法律難題”及建議
重點二十九:中標後“訂立背離契約實質性內容的協定”的界定與法律風險
重點三十:第一中標候選人,一定是中標人嗎?
重點三十一:論導致“中標無效”的法定原因
重點三十二:中標人漏報暫估價的責任該由誰承擔?
重點三十三:是取消中標資格,還是取消投標資格?
重點三十四: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是否必須參加開標?
重點三十五:可否由招標人的子公司與中標人簽訂契約?
附錄2答記者採訪:弄虛作假,只有中標了才能處罰嗎?
第四編綜合類重點法律實務
重點三十六:招標選擇土地一級開發實施單位的法律規制
重點三十七:招標與拍賣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混淆及其法律風險
重點三十八:招標人簽訂BOT協定應關注的法律問題
重點三十九:招投標活動與資格被強制暫停的法定原因
重點四十:招標投標程式的法定時限及違法後果
重點四十一:混淆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與評標委員會法定職權的法律風險
重點四十二:暫列金額項目是否必須招標投標?
重點四十三:處理招標和投標檔案中“不一致”的法律分析——以相關法規規定為視角
重點四十四:處理招標和投標檔案中“不一致”的法律分析——以招標檔案標準文本為視角
重點四十五:工程建設招標項目居間的法律風險防範——從居間人的角度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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