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重複

投資重複是投資盲目的主要表現形式之一。指不必要的和不是社會所需要的重複投資和基本建設。

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在現有生產能力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況下,再建設一些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
(2)在現有的生產能力已能滿足社會需要的情況下,再上一些生產同類產品的項目;
(3)在現有生產能力已接近或達到資源約束極限的情況下,再上一些與現有企業爭資源的項目。凡此種種,不是導致一些生產能力的過剩、造成閒置浪費;就是導致一些產品過剩,造成積壓浪費,最終是造成社會財富和生產資源的損失和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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