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從稅收擋板角度來看,尚未
攤銷的成本是資產,已攤銷的成本是費用,擁有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在未來都是需要攤入相應的成本和費用的。既然企業生產經營的目標是企業價值的最大化,而企業價值最大化的決定性因素是企業的獲利能力,那么,投資形成的未來存量資產越多,在生產能力一定的情況下,需要攤銷的費用就越大,利潤反而會越少。所以,把稅費因素作為投資決策的一個因素,勢必影響到項目投資的價值和獲利能力。
進行對內投資時,如果利用稅法的特殊優惠稅收政策,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出台或具有調節經濟產業的稅收政策實施的有利時機,可以有效地節約項目的投資成本或項目未來的營運成本,提高企業的獲利能力和競爭力;企業對外進行投資時,如果充分考慮了稅收因素並進行適當合法的籌劃,可以提高企業的整體獲利能力,提高投資項目的收益率,並可通過關聯企業的合理分工,降低企業整體的稅負,實現企業資源的最佳化。
作用
通過對投資徵稅,直接加大投資單位的投資成本,可以有效地抑制投資需求。稅收對投資結構和投資方向的調節,是通過對不同的投資方向,規定差別稅率徵稅來實現的,如我國現行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就屬投資稅。
另外,投資稅也包括對投資品的徵稅。社會產品可分為投資品和消費品兩大類,通過對投資品課稅,也可以間接加大投資單位的投資成本,從而達到調節投資需求。
意義
作為投資決策的重要因素,稅費問題應該成為引起高度的重視。以前大多數投資項目的決策,主要考慮經濟規模和經濟效益問題,而沒有把投資所引起的企業稅負的變化、投資過程本身稅費成本的大小作為投資決策的重要決策因素。過去投資決策忽視稅費因素的影響,與過去的投資主體的國有、集體性質有關。隨著投資形式的多樣化和投資主體的多元化,人們越來越重視投資過程稅費成本的大小;越來越重視稅費對投資項目淨效益所產生的影響,並將稅費作為投資決策的重要因素,稅費籌劃日益成為投資決策的重要內容。投資的形式、被投資企業的性質、註冊地點、出資方式等直接關係到被投資企業未來的稅費水平和獲利能力。企業的資產重組、業務重組和產權重組中稅費成本的大小,越來越成為重組方案制訂者考慮的一個重要內容。在達到相同重組目的的情況下,不同的重組方式會產生不同的稅費成本。納稅人產生納稅義務是因為
納稅人按稅法的規定發生了應稅行為。
稅收具有強制性的特點,納稅人依法產生了納稅義務,就必須按稅法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進而發生現金流出,企業沒有發生稅法規定的應稅義務則不用納稅。在納稅義務產生之前,系統合法地對投資行為事先籌劃,做出安排,在合法的前提下,儘可能地節約投資過程的稅費支出,降低投資成本。對投資項目未來的生產經營做出合理、合法的安排,降低未來生產經營的稅費支出,減輕投資項目未來的稅負,對提高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企業投資是企業在戰略上的布局,投資完成之後,無論從投資費用資本化的角度來說,還是從實物形態來說,都難以輕易改變。投資決策之前決策者輕易可以解決的問題,在投資完成後卻變得不易解決或需要追加另外的成本才能解決。因此,企業為了實現投資利益的最大化,在投資決策過程中,必須對投資過程中的稅費支出和項目未來生產經營中的稅負作全面的規劃,以便更好地實現投資的目的。將稅費因素作為投資決策的一個重要因素,對項目投資決策具有很大的意義。
代表稅務
企業投資稅
企業投資包括企業內部進行的投資和一個企業對其他企業進行的投資。企業內部進行的投資是指企業通過購建固定資產、自創和外購無形資產而形成企業生產能力或企業的核心技術;而企業對外投資是企業為通過分配來增加財富,或謀求其他經濟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另一項以股權為表現形式的資產。投資是企業發展壯大的過程和重要的理財形式,是企業永恆的主題。投資是企業做出的戰略安排,企業的投資一旦完成,將對企業產生久遠的影響。投資過程可能需要一年或更長的時間,而它對企業的影響,卻是長遠的,它關係到企業未來的發展方向和戰略布局。
企業現在進行的投資關係到將來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關係到企業未來的生存、發展和獲利能力。投資決策水平的高低,體現了企業家縱橫市場的能力。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可以允許企業家在經營過程中犯戰術上的錯誤,但決不允許企業家在戰略上犯錯誤。許多本來經營業績良好的企業,因為投資不當而進入困境的例子舉不勝舉。因此,投資決策是企業最重要的決策之一,投資決策的科學和成功與否,直接關係到企業的未來。
企業的價值並不在於企業存量資產的變現價值和繼續使用情況下的完全重置價值,而在於這些資產匹配組合所形成的獲利能力和盈利能力。實物資產的“拆零”變現價值往往要小於它的整體價值,企業資產的賬面價值與企業的整體價值並不相等,而企業的整體價值在於企業的獲利能力,而獲利能力除決定於企業存量資產的價值外,還決定於企業的核心技術和管理,而企業的核心技術和管理並未通過
會計報表進行客觀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