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亦稱“1958年紐約公約”。於1958年在聯合國主持下在紐約締結。該公約已成為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主要國際公約。其成員國目前已有80多個,我國已正式加入該公約並於1987年4月22日對我國生效。
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亦稱“1958年紐約公約”。於1958年在聯合國主持下在紐約締結。該公約已成為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主要國際公約。其成員國目前已有80多個,我國已正式加入該公約並於1987年4月22日對我國生效。
1958年6月10日在紐約召開的聯合國國際商業仲裁會議上籤署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the New York Convention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亦稱“1958年紐約公約”。於1958年在聯合國主持下在紐約締結。該公約已成為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主要國際公約。其成員國目前已有80多...
關於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簡稱《1958年紐約公約》。1958年6月10日由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在紐約召開的國際商事仲裁會議上通過的國際公約。1959年6月7日生效...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並同時聲明:(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只在互惠的基礎上對在另一...
《國外仲裁機構裁決不等於外國仲裁裁決》是法律教育網2006年發表的文章。本書結合各國有關國際商事仲裁的一般立法與實踐,供相關立法與法務部門在其各自的立法與司法...
各國間承認與執行在他國做出的仲裁裁決的國際義務已經固定在1958年的《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簡稱《紐約公約》)中。鑒於一國法院的判決在另一國家申請執行...
1958年《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成為當前有關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最有影響的國際公約。中國1986年12月決定加入該公約。國際商事仲裁法仲裁形式 編輯 以仲裁...
第二十七條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雙方應當根據一九五八年六月十日在紐約簽訂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相互承認和執行在對方境內作出的仲裁裁決。...
一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向中國法院申請執行,或根據1958年《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或者中國締結或參加的...
1958年6月10日在紐約召開的聯合國國際商業仲裁會議上籤署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the New York Convention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如果外方當事人不履行,財產所有人在國外的,可以根據我國所參加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或者有關國際公約,及與該國訂立的司法協助協定等,向有管轄權的該...
如果說整個國際商事仲裁領域系統化、體系化的法律制度構成一座宏偉的大廈的話,那么仲裁協定無疑構成這個大廈牢固的基石。《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以下簡稱“《...
第二十四條 司法調解書和仲裁裁決一、本條約的相應規定適用於司法調解書。二、締約一方將根據一九五八年六月十日在紐約簽訂的《關於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