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發稅

批發稅是指在商品的批發環節徵收的營業稅。它是在商品銷售給零售商時徵收的,納稅人為批發商。為便於征管,—般也實行登記制度,發給證照,作為徵稅依據。

營業稅的徵稅環節,有的選擇在商品流通過程的製造、批發或零售中的某一階段徵稅,也有的選擇其中兩個或各階段徵稅。依據其徵稅環節的不同,國際上營業稅可大體分為製造稅、批發稅、零售稅和周轉稅四種類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批發稅
  • 納稅人:批發商
  • 制度:登記制度
  • 作為:徵稅依據
西方國家的批發稅
西方國家批發稅指在商品批發環節徵收的銷售稅。課徵對象包括生活用品、資本商品及進口商品。一般對生活必需品及某些機械用品和出口商品規定免稅。納稅義務人為批發商、經營批發業務的廠商和進口商。課稅辦法實行單階段徵稅制,即在商品批發給零售環節徵稅,因此有的稱為購買稅。稅率一般多實行差別比例稅率,規定有基本稅率、低檔稅率和高檔稅率。批發定義不夠明確,難以劃分,只有少數國家實行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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