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發商品銷售內部控制制度審計

批發商品銷售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經濟學術語。是指通過調查、核實、研究和評價,檢查商業批發企業商品銷售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而進行的審計。

批發商品銷售的內部控制制度一般包括銷售契約管理制度,銷貨憑證管理制度和銷貨憑證傳遞程式等方面的內容。審計的主要內容是:(1)審查商品供應業務是否按計畫簽訂契約,計畫外銷售商品是否經過業務負責人批准;(2)審查業務部門是否按契約規定開出發貨單。發貨單開出後是否經專人覆核並由專人保管:(3)審查銷售契約是否有專人管理並在發貨後及時註銷;(4)審查倉儲部門是否嚴格按照發貨單配貨、包裝和發運銷售的商品.財會部門在辦理結算和托收手續時、是否覆核銷貨憑證並按照契約條款辦理;(7)財會部門、業務部門和倉儲部門是否分別核算商品銷售業務並定期對帳。在分別檢查上述各項內容以後,還要綜合地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的可靠性。以便確定批發商品購進審計的重點範圍、時間和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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