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
為了解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的基本情況及經營狀況,觀察、反映商品流通、市場運行、商品消費情況以及流通領域現代化進程,為國家制定經濟政策、進行經濟管理提供依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統計報表制度。
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
為了解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的基本情況及經營狀況,觀察、反映商品流通、市場運行、商品消費情況以及流通領域現代化進程,為國家制定經濟政策、進行經濟管理提供依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統計報表制度。
統計系統報表的填報範圍包括轄區內新增、變更主要指標和消亡的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以及全部限額以上工業、資質以內建築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的法人單位及其所屬的產業活動單位。各有關部門提供資料的範圍...
第十一條 新上或新增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以上建築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的統計人員必須經過政府統計機構組織的業務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第三章 原始記錄和統計台賬 第十二條 ...
統計標準和推算辦法按照《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執行。調查內容:煤炭、汽油、煤油、柴油、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熱力和電力消費量等。調查範圍: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企業;限額以下批發和零售業企業;全部批發...
統計標準和推算辦法按照《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執行。調查內容:煤炭、汽油、煤油、柴油、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熱力和電力消費量等。調查範圍: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企業;限額以下批發和零售業企業;全部批發...
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 2005年年報制度增加了星級住宿業統計,2006年定期報表制度增加了星級以下及個體住宿業統計。(一)基層表 1、"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商品購進、銷售、庫存總額"(E102-1表),增加補充資料"年末零售營業面積...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根據國家統一的統計報表制度、統計標準,制定我縣地方調查計畫,審定部門統計標準。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
(二)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申報需提供以下證照材料 1、基本情況表。2、企業工商執照(副本)複印件。3、稅務登記證(國稅、副本)複印件。4、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5、連續3個月(至申報期止)的...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制度,負責第三產業中相關服務業的統計調查;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和發布制度;組織實施批發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對外...
統計局要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服務業的統計工作,完善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建築房開行業和規模以上服務業統計業務操作規範和數據質量管理辦法,按照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組織實施服務業的全面調查和抽樣調查;儘快建立起服務業發展...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及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等統計...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能源、投資、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科技、人口、勞動力、服務業、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禽畜調查、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
2.指導、協調、配合各歸口部門建立和完善行業統計指標體系,審批各部門擬發的報表制度,必要時與各歸口部門聯合發文布置執行。3.對以下沒有歸口的行業實施統計:農林牧漁服務業,電信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裝卸搬運和...
(二)調查範圍為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等非製造業行業法人企業以及依照法人單位進行統計的...
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
4-2 各地區大型零售業企業名單 4-3 各地區大型住宿業企業名單 4-4 各地區大型餐飲業企業名單 附錄 附錄Ⅰ 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 附錄Ⅱ 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限額標準 附錄Ⅲ 主要統計指標解釋 ...
(十)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 (十一)對外經濟貿易和旅遊業 (十二)財政、金融和保險 (十三)科技和教育 (十四)文化、衛生和體育 (十五)司法、社會福利與其他社會活動 (十六)城市建設與環境保護 (十七)分區社會經濟 (...
(一)統計範圍。按照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和《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國家統計局令第13號)所確定的標準,服務業統計的範圍包括: 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
3、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的統計數據。4、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統計調查...
建立全縣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統計報表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生態文明考核、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應對氣候變化考核。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
(一)統計範圍。按照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和《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國家統計局令第13號)所確定的標準,服務業統計的範圍包括: 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體和...
(六)社會貿易股。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貿易業統計資料;對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實施網上直報制度,對限額以下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實施抽樣調查。行政編制 廉江市統計局行政編制...
負責貿易外經統計,組織實施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調查制度,開展流通領域的有關監測。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對有關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負責人口科技文化...
3.至少掌握國民經濟各行業(農業、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倉儲業、郵電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業)統計中的一種統計報表制度或統計調查方案。4.至少掌握專業統計(能源統計、財務統計、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對外經濟貿易...
(三)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區情區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
全年批發和零售業增加值110493億元,比上年增長11.3%;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增加值47061億元,增長12.1%;住宿和餐飲業增加值17853億元,增長14.5%;金融業增加值91206億元,增長4.8%;房地產業增加值77561億元,增長5.2%;信息...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區情區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及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
(四)組織實施全區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及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對外經濟、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
我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對納入定期統計報表範圍的批發企業、零售企業以及住宿餐飲企業的銷售(營業)額及從業人員標準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具體為:(1)批發業(包括外貿企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2000萬元以上(包括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