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核算原則

所有權核算原則是確定國民經濟核算中資產和負債範圍的基本原則。在市場經濟活動中,資產和負債是進行生產活動、獲取經濟利益的根本條件,因此,必須明確企業等機構單位或機構部門的所有權,這樣,才能發揮資產和負債在生產經營等經濟活動中的決定作用。正由於這個原因,國民經濟核算把資產界定為機構單位或機構部門能夠行使所有權的,使之納入統計範圍的資產; 負債與資產相對應。這就是所有權核算原則。

在機構單位或部門擁有所有權的資產主要是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金融資產。那些非生產的自然資產如土地、礦藏,非培育的森林或其他植物和野生動物,如果能歸屬具體機構單位或部門所有,即具有所有權特徵,也包括在資產的統計範圍之中。大氣或公海因無法行使所有權,故不在資產統計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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