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財局管”顧名思義就是將學校的財務和資產集中到縣(市)區教育局直接或間接管理,是規範學校“收”、“支”、“撥”、“購”、“督”的有力舉措,在保障學校資金所有權、資金使用權和財務自主權不變的原則下,實行財務規範、專業和科學管理,從源頭上、制度上規範學校的會計工作秩序,最佳化收支結構,預防和制止學校財務收支中可能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保證資金的合理使用,使會計職能真正得到發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校財局管
- 外文名:School financial bureau tube
- 原則:堅持以縣為主、集中管理的原則
- 措施:收”、“支”、“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