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買賣統計

房地產不可移動的特性決定了其買賣方式不是以實物形式在買賣雙方之間流動,而是表現在房地產所有權證上的產權人的更替。

房地產買賣統計是指對房地產使用權轉讓、所有權買賣所發生的經濟行為的統計。它以房地產轉讓和買賣行為為研究對象,探索與研究此類經濟行為的實質和變化規律,為相關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地產買賣統計
  • 意義:房地產經營與市場管理的需要
  • 簡介:專業名詞
  • 學科:經濟學
房地產買賣統計的意義,房地產買賣統計指標,

房地產買賣統計的意義

在房地產市場中,房地產買賣是一重要的交易行為,因此對其進行統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房地產買賣統計是房地產經營與市場管理的需要。政府和房地產開發商的責任和義務是滿足房地產市場的需求和消費。但是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市場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視,其工作的重點也是滿足需求和消費,及時掌握房產市場供求信息,滿足市場對存量房的買賣需求。準確翔實的統計資料是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和策劃的可靠保證。政府對城市規劃建設、房地產買賣市場的完善與管理也需要可靠的資料依據。
(2)房地產買賣統計是政府稅收、制定政策和巨觀調控的需要。開發建設新的住宅與形式多樣的房地產交易方式,大大提高了城市居民的住房水平,實現了房地產與資金的良性循環,同時為國家提供可觀的稅收,也為國家制定房地產政策進行巨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由於房產買賣統計反映的是一定時期內房地產市場的交易量,所以能夠反映企業提供服務和政府稅收情況。
(3)房地產買賣統計可為房地產研究服務。房地產市場提供的市場信息,為經濟研究者探討和研究房地產市場的現狀與規律,預測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趨勢和有關政策和制度的制定提供資料。

房地產買賣統計指標

(1)公有房產買賣統計指標
1)年末實有公有住房總量。它是報告期末本轄區內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所有的尚未出售的公有住房的總建築面積。
2)公有住房累計已出售總量。它是指截至報告期末累計已經按標準價、房改成本價、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或市場價等向可購買人和承租人出售的公有住房總建築面積。
3)當年出售量。它是報告期內按標準價、房改成本價、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或市場價等向可購買人和承租人出售的公有住房總建築面積。
4)當年房改成本價。它是指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年出售公有住房的房改成本價。
5)公有住房售房款累計總額。它是指截至報告期末累計已出售公有住房所得房價款的總額。公有房產出售價款必須全部納入各級住房基金。該項指標是公房出售統計內容中的重要指標。
6)公有住房售房款餘額。它是指公有住房的賬面現存剩餘數額。
(2)存量房買賣統計指標
是指報告期內,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通過其他交易方式取得產權的房屋,以及自有自用房屋買賣的相關數據。
1)成交套數,它是報告期內,辦理過戶手續的存量房總套數。
2)成交面積,它是報告期內,辦理過戶手續的存量房總建築面積。
3)成交金額,它是指報告期內,辦理過戶手續的存量房交易總金額。
4)平均成交價格:
平均成交價格(元/m2)=成交金額+成交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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