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作戰時敵人武器直接或間接所致的損傷以及戰爭環境所造成的某些損傷,如冷(凍)傷等。這裡所指的“作戰時”,包括戰爭期間的進攻、防守、值勤、放哨等各種軍事行動;所謂“敵人武器”,包括作戰時敵人使用的各種武器:
火藥武器、
燃燒武器、
化學武器和核武器等;所謂“間接致傷”,指轟炸或炮彈爆炸使房屋、工事、壕溝倒塌而致的撕裂傷、
擠壓傷等。至於其他非戰鬥性損傷,即使是武器傷(自傷或他傷),也不應列為戰傷,儘管它與戰傷在處理方法上是相同或相似的。據此,下列損傷或損害不應列入戰傷:戰時發生的意外事故,如翻車引起的機械性創傷,槍枝走火或自傷引起的
火器傷,意外著火引起的燒傷,以及中毒等。
戰傷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為,世界上局部戰爭幾乎從未間斷過,大型戰爭也發生過多次。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戰爭還不會完全消滅,而只要有戰爭,就會有戰傷,就需要對戰傷進行有效的救治。
戰傷特點
戰傷(主要指
火器傷)是特定條件下所產生的創傷,其臨床病理過程和救治技術在許多方面與平時創傷是一致的,但也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①傷員成批發生。戰時傷員多成批發生,戰時環境又不穩定,部隊流動性大,因此治療方法不可能按平時那樣進行。
②傷情複雜。戰爭中,特別是現代戰爭中,殺傷武器種類繁多,威力大,投射物速度快,火力密度和射擊精度高,這使戰傷變得更為複雜、嚴重、廣泛、多發,而且
複合傷也隨之增多。
③傷道感染嚴重。高速投射物擊穿人體後,不僅使傷道周圍組織破壞,甚至可使遠離傷道的組織發生損傷,而且可將衣服碎片、泥土等污物帶入傷道,使傷道發生污染,加之戰時難以及時施行外科處理,故較平時創傷更易發生嚴重感染。
戰傷分類
根據對戰傷救治工作的需要,常從不同角度對戰傷進行分類。
按致傷武器和致傷因素可分為:
①
冷武器傷,指利刃或銳利的尖端的武器(如刀、劍、戟等)所致的損傷。
②
火器傷,指用火藥作動力來發射的武器(如槍、炮等)所致的損傷。
按傷道形態可分為:
①切線傷,指投射物沿體表切線方向通過,致使出入口連在一起,形成一溝槽狀傷道的損傷。
②反跳傷,指動能較小或已近耗盡的投射物,擊中人體後被彈回,形成出入口集中於一點的損傷。
③盲管傷,指投射物穿入體內後,因能量耗盡而存留於體內,形成只有入口而無出口的損傷。
④貫通傷,指動能大的投射物貫通身體,形成既有入口又有出口的損傷。
按體表是否完整可分為:
②閉合性損傷,指體表完整的內臟或皮下損傷。開放性損傷中,依穿入體內程度又可分為穿入傷(指利器或投射物穿入體表所致的損傷)和穿透傷(指利器或投射物穿透
體腔所致的損傷),其對應者稱為非穿入傷和非穿透傷。
按負傷部位可分為頭頸、胸部、腹部、
骨盆、
脊柱、上肢和下肢等部位損傷。
戰傷的分級救治 由於戰時傷員數量大,野戰環境下安全、設備、供水、供電和交通等都難以得到保證,因此不可能將傷員留在作戰區附近治療,也不可能象平常那樣,自始至終由一個救治機構完成,而必須把一個傷員的全部治療過程,從時間上、距離上分開,由從前到後配置的許多救治機構分級進行,並且做到相互銜接和前後繼承。可以說,分級救治是戰時環境與傷員救治之間相互矛盾的產物,也是傷員後送與救治之間有機結合的統一過程。
我國戰傷等級分類
傷標顏色分類:紅色表示需緊急救治的重傷員(扎止血帶要用文字註明), 白色表示骨折,黑色表示傳染性傷病,黃色表示軍用毒劑染毒,藍色表示放射性損傷。傷標從連搶救組開始使用,一般掛在傷病員左胸前,並隨其帶到最後的救治機構。
傷勢顏色分類:
重傷(紅色)——緊急處置
中度傷(黃色)——優先處置
輕傷(綠色)——常規處置
危重傷(黑色)——期待處置
處理順序:紅色→黃色→綠色→黑色
救治
為了保證分級救治的質量,必須明確各級的救治任務和醫療範圍,遵守統一的處理原則,以保持救治工作的連續性和完整性。
清創術
火器傷傷道內經常聚積有大量失活或壞死的組織、血塊、異物和污染的細菌。這些物質是血液循環所不能達到的地方,也是細菌生存、生長和繁殖的適宜場所,因此不利於傷口的癒合。為此,需採取手術的方法充分消除壞死或失去生機的組織、血塊和異物,控制傷口出血,儘可能將已被污染的傷口變為清潔的傷口,為傷口的儘早癒合創造良好的條件,這就是
清創術。
由於清創需趕在感染髮生以前進行,因此清創時間以傷後6~8小時為宜。可是,這時不易將失活組織與正常的健康組織區別開來。所以,除一些特殊部位(頭皮、面部、手和
會陰等)外,一般在清創後不作初期縫合,以免因壞死組織和細菌存留而發生感染。
對於已發生感染的傷口,通過切開
排膿等措施儘早控制感染,以促使傷口早日癒合。
對於傷口較清潔、無
內臟損傷的小塊軟組織傷以及無心臟大
血管損傷、骨折或開放性氣胸的胸部小貫通傷,可不作清創。
若在早期進行清創術有困難,可在有效抗生素控制下,將手術延至傷後12~24小時進行。發生
休克的傷員,應在傷情穩定後再行清創。
手術時沿肢體長軸或皮膚張力線切開擴大傷口,以充分暴露傷道。儘可能徹底切除一切失去生機和壞死的組織,特別是肌肉。清除傷道中的血塊、碎骨片、組織碎屑和異物。接著,用溫熱的無菌鹽水沖洗創腔,除去細小異物和碎片,然後在創腔內用紗布疏鬆填充,以確保引流充分,外加厚層敷料包紮。如前所述,除面、手、
外陰等少數部位外,一般不做初期縫合。
四肢骨、關節傷口和大塊軟組織傷,清創後要用夾板或
石膏固定,使傷部充分休息,以促進其癒合。
傷口清創後約過3天,毛細血管已有明顯的再生,並開始形成肉芽創面。對於肉芽新鮮的創面,無大量滲液或膿液,周圍無明顯腫脹,對合時無明顯張力或壓縮者,在清創後4~7天可作延期縫合。傷口有感染時,先切開
排膿,用 3~5%高滲鹽水紗布
濕敷,每4小時更換一次。發現有壞死組織時,可在分界線處輕揉分離切除,再用高滲鹽水紗布濕敷1~2天,創面變得新鮮時即可作延期縫合。
若因感染或後送而延誤了延期縫合的時機,則可在以後作
二期縫合,傷後8~14天縫合者,稱為早二期縫合,手術方法與延期縫合基本相同;傷後15天或更晚縫合者稱為晚二期縫合,此時因纖維組織增生形成硬結,故縫合前先將硬結切除,修剪創緣,然後縫合新鮮的組織創面。
注意事項
除了分級救治和進行清創外,戰傷救治中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火線搶救和自救互救。火線(殺傷區、染毒區)是戰傷救治工作的開始,及時準確地進行火線搶救,不僅能直接搶救傷員的生命,而且為以後各級的救治打下良好的基礎。在火線,除由連、營衛生人員搞好火線搶救外,更要廣泛開展戰鬥人員間的自救互救工作,其主要內容有包紮、止血、固定、防窒息和搬運等
急救技術。
②積極防治
休克。休克是戰傷常見的嚴重併發症之一,在整個救治過程中都要密切注意。對
失血性休克的傷員,應及時補充
血容量。在團和師救護所,若無條件輸注足量的血液和
血漿代用品,可快速輸注大量的
平衡液。
③處理
多發傷。發生多部位傷或多臟器傷時,應先作緊急手術,接著做對後期療效有重大影響的手術,然後再做一般手術。術後的重傷員,需留治一段時間,待傷情穩定後再後送。
④分類後送。傷員後送是指傷員在救治機構之間的流動,是為了實現分級救治所必需的手段。通常,一個傷員要通過救治-後送-救治的幾次反覆,才能得到較為完整的治療。在一般情況下,要用主要力量抓傷員的救治,當傷員過多,傷情過重而本級不能施行救治,或戰鬥情況緊張時,則需迅速組織後送。後送前,先要做好分類工作,根據傷情確定急救、留治、後送及其次序。後送時,應注意選擇適於傷情的工具,要以上級前接為主,與下級後轉相結合,並需採取保證安全後送的措施。處理
多發傷或多臟器傷時,應先進行挽救生命及對後期療效有重大影響的手術,一般性的治療手術可待條件及傷情許可時再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