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急救
為了避免中暑,在高溫天氣,應做到:對年老體弱等重點人群應重點保護,營造一個舒適的小環境,室內要通風,儘可能把室溫降至26~28℃,室內外溫差在8℃以內。要保持情緒穩定,注意膳食的調配,飲食宜清淡,多飲水。提高對先兆中暑的認識,一旦出現頭昏、頭痛、口渴、出汗、全身疲乏、心慌等症狀,應立即脫離中暑環境,及時採取納涼措施。
急救方法:
1.立即將病人移到通風、陰涼、乾燥的地方,如走廊、樹蔭下。
2.使病人仰臥,解開衣領,脫去或鬆開外套。若衣服被汗水濕透,應更換乾衣服,同時開電扇或開空調(應避免直接吹風),以儘快散熱。
3.用濕毛巾冷敷頭部、腋下以及腹股溝等處,有條件的話用溫水擦拭全身,同時進行皮膚、肌肉按摩,加速血液循環,促進散熱。
4.意識清醒的病人或經過降溫清醒的病人可飲服綠豆湯、淡鹽水,或服用人丹、十滴水和藿香正氣水(膠囊)等解暑。
5.一旦出現高燒、昏迷抽搐等症狀,應讓病人側臥,頭向後仰,保持呼吸道通暢,同時立即撥打120電話,求助醫務人員給予緊急救治。
創傷急救
分類
傷後1 小時是決定生死的關鍵,評估是指將有生命危險和短期內無生命危險的傷員分開,按先重後輕、先救命後診斷的原則進行重點施救,要求人員有獨到的急診意識、敏銳的思維,評估分類快速、準確。
1.1 氣道的早期評估和和通氣是第一位的,然後必須判斷病人的呼吸性質、循環灌注和控制出血,接著要判斷可能的四肢損傷。病人是否出現呼吸淺促、
喘鳴、費力、呼吸抑制;評估皮膚、口腔黏膜、甲床顏色決定是否有足夠的氧合,要檢查口腔的咽喉有無嘔吐物、血液或異物梗阻。
1.2按DRABC程式檢查:
D(danger)指危險,即存在的危險因素,如腸腔外溢、傷口繼續出血,
呼吸道阻塞、
頸椎骨折等,需要立即採取措施。
R(reaction)指反應,即檢查傷員對刺激的反應。
A(airway)指呼吸道,即檢查呼吸道是否通暢,口腔有分泌物時,立即吸出,保持呼吸道通暢。
B(breath)指呼吸,即觀察傷員的胸廓運動情況或用於感覺傷員的通氣情況。最常影響通氣的三個條件是
張力性氣胸、開放性氣胸、大面積肺挫傷和
連枷胸。可見
矛盾呼吸,可及
捻發音、骨擦音並伴
肋骨骨折。聽診濁音示胸腔積液,
鼓音示胸腔大量積氣。
C(circulation)指循環,即觸及頸動脈或
股動脈判斷循環情況。在病情危重的傷員多時,只能進行血壓評估,如能觸及橈動脈、股動脈、頸內動脈搏動時收縮壓至少為10.7、9.3和8.0Kpa。事故現場評估休克有三點很實用的方法:一是監測
脈搏估計血壓評價心輸出量。輕度休克,脈搏100~120次/min,估計收縮壓12~13.3Kpa心輸出量降低。中度休克,脈搏>120~140次/min,估計收縮壓8-12Kpa心輸出量明顯降低。重度休克,脈搏難觸及或>140次/min ,估計收縮壓5.3~8Kpa。二是毛細血管再充盈試驗(用手輕壓傷員指甲甲床末端或以玻片輕壓其口唇黏膜,如果由紅轉白的時間在2s內為正常,如果>2s為毛細血管再充盈速度遲緩)、充盈速度遲緩是組織灌注不足最早的指征之一。三是評估意識狀態,在無腦部外傷的情況下,意識水平是腦血流灌注不足的可靠指征。如有明顯意識水平改變,可考慮有嚴重組織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
1.3要特別注意無反應能力的傷員。對各種原因所致的休克,尚未得到糾正者;出血不止,未能有效止血;呼吸道梗阻,呼吸功能障礙、極度呼吸困難;
血氣胸、開放性氣胸、
張力性氣胸、
連枷胸;
高血壓危象、急性腦血管意外、顱腦損傷伴深昏迷、
顱內壓升高等給以重點救治。創傷伴心肺功能惡化可能有不同的原因,對每個原因都要進行處理,潛在的致心肺功能惡化的原因包括:① 嚴重中樞神經損傷伴發心血管事件;② 中樞神經損傷,氣道阻塞,胸腔開放或氣道塌陷、斷裂致呼吸系統障礙,而出現缺氧;⑧ 重要臟器的直接損傷,如心臟、
大動脈、
肺臟;④ 潛在醫源性或其它情況導致的損傷,如電擊傷或駕駛員突發性
心室纖顫;⑤ 張力性氣胸或心包填塞導致
心排血量減少;⑥ 失血導致低血容量使攜氧能力下降;⑦ 寒冷環境導致的繼發性嚴重低溫。
1.4傷員的分類以標誌醒目的卡片表示。通常採用紅、黃、綠、黑四色系統來標識病情的輕重緩急。
2.
緊急救治
首先處理危及生命的病變,通暢氣道,維持呼吸、循環功能。
2.1保持呼吸道通暢:⑴可利用物品去除口腔內出血、嘔吐物和其它分泌物,可抬起雙頦使呼吸道通暢(可不使頸椎受到彎曲);
多發傷或單獨頭、頸部損傷時,脊髓必須給予固定保護。如頸髓損傷應保持頭頸部的中立位及縱向牽引、固定。⑵意識喪失者、頭面頸部創傷者、
無自主呼吸或呼吸困難者,應早期進行院外氣管插管、人工呼吸及高流量吸氧。⑶在不影響急救處理的情況下,協助傷員平臥、頭偏一側,或者施以
恢復體位,以防止誤吸。。
2.2人工呼吸:如果呼吸消失或不足(淺或慢),必須予以輔助通氣。當用面罩等裝置通氣時,頭部、脊柱必須固定。若通氣時胸部無擴張,則可能產生了
張力性氣胸或血胸,應減慢呼吸,手術治療。
連枷胸者應控制
反常呼吸,可用厚棉墊或沙袋覆於浮動區域,然後用膠布加壓固定,後位型者尚可取傷
側臥位來控制胸壁浮動。開放性
氣胸應密閉傷口,急救時可使用敷料覆蓋傷口; 單純張力性氣胸立即用粗針頭在
鎖骨中線第二肋間刺入排氣,在粗針頭尾端拴一帶側口的橡膠指套,能立即排氣減壓。
2.3循環:斟酌使用
心臟按壓或
電除顫,針對休克的病因搶救,如張力性氣胸、大量出血、窒息、多根肋骨骨折、心包壓塞等。休克病人應取休克
臥位即頭和腿部各抬高約30℃立即開放(兩條)靜脈通道,補充血容量,多巴胺靜滴。有
活動性出血病人除積極快速輸液、輸血、補充血容量外,還應儘快止血;鎮痛,但嚴重顱腦外傷、呼吸困難、急腹症病人診斷未明確者禁用;對面色蒼白、四肢濕冷、出冷汗者應及時加棉被保溫。
2.4其它救治
⑴隱匿傷:
墜落傷、
車禍傷等鈍挫傷容易出現隱匿傷,病人表面“正常”,但很快出現問題,甚至危及生命,如肝、脾、腎破裂出血,
心肌損傷、
創傷性濕肺、血氣胸等。如有可疑,到醫院檢查、觀察。
⑵
顱腦損傷:患者存在頜面損傷、
顱底骨折、深昏迷、呼吸困難、口鼻出血或分泌物時,應及時控制氣道、插管。顱腔異物的外露部分不要撥除,要加以保護,用敷料包紮固定。耳鼻流血不能填塞(因可能為腦脊液),而應及時擦去。抽搐者用安定肌注,昏迷者納洛酮靜滴,顱內高壓者用20%甘露醇250ml靜滴。
⑶燒傷:正燃燒時,勿呼喊、奔跑或赤手撲火,可臥地滾動。儘快將傷面浸入涼水中,但使用冰水不要超過10分鐘。剪掉燒毀或化學物浸濕衣服,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化學性腐蝕劑燒傷(包括咽、食道燒傷)可用弱酸或弱鹼中和,一時無合適藥液,可用清水稀釋,然後用牛奶或蛋清、植物油來保護黏膜創面;如有
呼吸道燒傷,可表現為咳痰、呼吸困難,應早期大劑量用
皮質激素,喉梗阻時,及時氣管切開。生石灰燒傷應去掉顆粒後再沖冼。
磷燒傷應將創面浸入水中或用濕紗布覆蓋。沖洗眼時,必須拉開眼臉,暴露上下穹隆。
⑷斷肢:不要急躁在將肢體從機器上撕下,也不能倒轉機器來移出肢體,應停電、拆開機器移出,使用冰袋等低溫保存(肢體和冰隔開以防凍傷)轉運。
⑸脊柱損傷:診斷:局部疼痛、畸形,相應肢體活動障礙或麻木,大小便失禁或陰莖搏起。
⑹體表損傷的處理:急救時應考慮對傷肢實施降溫處理。外行救助者對皮表創傷者推薦使用自來水沖洗傷口。皮膚或眼睛接觸腐蝕性毒物時,用大量清水沖洗是最基本和最適當的急救措施。外行救援者對皮膚破損或損傷者使用抗生素藥膏,並使用三種以上抗生素藥膏要優於使用兩種或單一種抗生素軟膏。
⑺其它:①開放性喉損傷時,為防止縱隔氣腫,應迅速閉合傷口,紗布填塞壓迫止血,喉或氣管應置入氣管套管或塑膠管。②口腔、頜面部損傷時,應清除口腔異物,解除舌後墜,頜骨移位致窒息者立即復位,昏迷或休克者可取俯臥位。③大靜脈出血的主要危險是空氣栓塞,應暫用手或繃帶壓迫。④開放性創傷套用敷料覆蓋。如腸管脫出,可用濕紗布或乾淨的碗等覆蓋。⑤
蛇咬傷不要用嘴吸吮,可以用繃帶捆綁患肢(不要太緊)。⑥銳器刺入不要撥出,套用敷料包紮固定,使銳器不移動(相對於身體)。
3.止血:①指壓動脈止血法,壓迫顳淺動脈、面動脈、
肱動脈、
橈動脈、
尺動脈、股動脈等出血的近心端。頸總動脈損傷可在
鎖骨上方直接將它壓向頸椎橫突。②
加壓包紮止血法,最常用且可靠,即用紗布等覆蓋用力加壓包紮。③止血帶法,使用橡皮條或布條緊纏肢體止血。注意事項:上臂扎在上1/3或下1/3處,下肢於
股骨中下1/3交界處;包紮處應有襯墊;鬆緊以遠端摸不到脈搏為合適;每小時應放鬆1到2分鐘。
4.固定 固定術是為防止骨折斷端的移動而損傷血管、神經、內臟而實施的。主要用於固定四肢、骨盆和脊柱。院前頭部或頸部受傷時,急救者不能確定頸椎是否受損時都推薦使用頸椎固定托;受到嚴重創傷或雖創傷較輕但有症狀的傷員行急救時也推薦固定頸椎。固定材料多用夾板和
三角巾,於緊急時可就地取材,用竹棒、木棍、樹枝等。固定的目的不是讓骨折復位,而是防止骨折斷端的移動,刺出傷口的骨折端不應該送回。固定要牢靠,鬆緊適度,皮膚和夾板之間要墊適量的軟物。對於受擠壓的肢體,為防止發生
擠壓綜合徵,應儘快解除壓迫,暫時制動,傷肢降溫,避免加壓包紮或用止血帶。
5.搬動和轉運 脊柱損傷搬運時,順應傷員脊柱軸線,使脊柱固定或減少彎曲,滾身移到硬擔架上,取仰臥位。或者2~3人協調一致,平起平放,慎勿彎曲,禁用摟抱或一人抬頭,一人抬足的方法。 頸椎患者:上頸托以防止頸椎繼發損傷,如果沒有頸托,要有專人托扶頭部,沿縱軸向上略加牽引,使頭、頸軀幹一同滾動,嚴禁隨便強行搬動頭部,在背部墊上軟枕,使頸部略向後伸展,頭兩側各墊軟枕或折好的衣物。
胸椎腰椎患者:胸腰部應墊軟枕或折好的衣物以防止移位,避免繼發損傷。轉運途中密切觀察生命體徵的變化,包括感覺、反射以及大小便情況等,尤其要注意呼吸頻率的改變。監護持續的心電監護和氧療,持續的擴容治療和升壓。昏迷、顱腦損傷的傷員應足朝前、頭朝後放置。
非創傷性
第一節 急性喉梗阻 1. 病因:喉的急性炎性病變是引起急性喉梗阻的最常原因,喉水腫、喉異物、喉癌、喉外傷及雙側聲帶麻痹外,尚有喉痙攣、喉腫瘤、先天性畸形、喉白喉等都可發生
急性喉梗阻。
2. 症狀及診斷:吸氣性呼吸困難,特點是
呼吸頻率基本不變而吸氣加深延長,吸氣時多有明顯的
三凹症(
鎖骨上窩、胸骨上窩、肋間隙三凹),且吸氣時有喘嗚聲。聲音改變(
聲嘶)為常見的而非必有的症狀。可有煩躁、出汗、面色蒼白或發紺等症狀。
非創傷性
3. 處理:④
① 抗菌素和激素的套用: 正確套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如氟美松,減輕喉水腫,改善梗阻症狀,可採用霧化吸入及靜滴。
②心衰和肺水腫的防治:心力衰竭是急性喉梗阻主要症狀之一,尤其在小兒,常成為致死原因。
③
氣管切開術:Ⅱ度呼吸困難應積極治療,嚴密觀察。如為
呼吸道異物,應立即取出,去除病因。Ⅲ度呼吸困難,如為癌症、外傷所致應立即行氣管切開,如為炎症所致,應再作l~4h治療觀察,不緩解則行氣管切開。Ⅳ度呼吸困難,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的喉梗阻,必須爭分奪秒切開氣管,建立
人工氣道以挽救生命。部分患者,特別是病情險惡者,可先行氣管插管,再作常規氣管切開。對極個別插管困難者、會厭及下咽部極度水腫者,可用粗針頭2-3根作環甲膜穿刺術。圖1
緊急開放氣道困難,其它方法一時無法實施時,可用
環甲膜穿刺法,環甲膜位於甲狀軟骨和環狀軟骨之間(喉結最高點下1.3cm處),操作時先固定甲狀軟骨,頸部過伸位,用吸有鹽水的注射器,以水平成角30~40°向腳的方向穿刺,刺入氣管後可吸出空氣。
第二節 呼吸道梗阻 1.病人的症狀:有明確的異物阻塞病史。部分阻塞者常能強力咳嗽,可聞及喘鳴和嘈雜的空氣流動聲;換氣不良者,咳嗽無力,吸氣末帶有高調喘鳴,呼吸困難,面色發紺或蒼白。呼吸道完全阻塞者,突然不能說話、咳嗽或呼吸,極度呼吸困難,患者常不自主地以一手的拇指和食指呈V 狀貼於頸前喉部面容痛苦欲言無聲,如詢問“你是被卡住了嗎?”可做肯定示意。
意識喪失和
心搏驟停時發生的舌後墜是上呼吸道梗阻的最常見原因。血液和嘔吐物都可能堵塞呼吸道引起
呼吸道梗阻。
2.急救方法:
2.1咳嗽 如果可以自主咳嗽,盡力而為。
2.2
海姆立克急救法(腹部衝擊法):⑴即病人相當清醒並能站立時,救護人從背後抱住其腹部,一手握拳,將拇指一側放在病人上腹部{肚臍稍上}, 另一手握住握拳之手急速衝擊性地、向內上方壓迫其腹部,反覆有節奏用力地衝擊以形成的氣流把異物衝出,可衝擊6—8次。病人應頭部略低,嘴張開以便異物吐出。⑵如病人昏迷不能站立,則可取仰臥位,救護人兩腿分開跪在病人大腿外側地面上雙手疊放.用手掌跟頂住腹部(肚臍稍上)進行衝擊 。如異物已被衝出迅速掏出清理。⑶對幼小兒童的急救方法是,救護人員取坐位讓兒童背靠坐在救護人的腿上,然後救護人用雙手食指和中指用力向後上方擠壓患兒的上腹部,壓後隨即放鬆,也可將小兒平放仰臥,救護人用以上方法衝壓。⑷如果在緊急情況下病人周圍無人在場,則自己可用桌邊頂住上腹部快速而猛烈地擠壓,壓後隨即放鬆。
2.3拍背法:用於意識清楚的患者,尤其小兒,使患者頭部低於胸部水平,手掌根在其肩胛區脊柱上給予6—8次急促拍擊。
2.4胸部衝擊法:適用於肥胖者或妊娠後期孕婦。其方法是,站在患者身後,上肢通過患者腋下將胸部環繞起來,其餘同腹部衝擊法。
2.5開放氣道法:舌後墜等問題用此法解決,手指清除異物一般只適用於可見異物,專業人員實施。
2.6胸外心臟按壓:對於昏迷、呼吸或循環停止者,應採用此法,可清除異物。
2.7專業人員對無意識患者呼吸道梗阻的解除:如果發現患者倒地,又明確為
呼吸道異物梗阻引起,可以:①進行心肺復甦,如有第二名急救人員在場,讓他打電話。②開放氣道,用舌下頜上提法,如可見,用手指清除口咽部異物。③嘗試通氣,如通氣時患者胸部無起伏,重新擺放頭部位置,再嘗試通氣。④如果反覆嘗試後仍不能進行有效通氣,可以實施腹部衝擊法。⑤如仍失敗,使用環甲膜切開術,或使用專門器具取異物(用Kelly鉗,Magilla鑷)。
第三節 致死性過敏反應 1.症狀:有過敏的病史和病原。出現呼吸困難、低血壓、皮膚潮紅或蒼白或皮疹、腹痛、
發音障礙等。
2.對致死性氣道阻塞的處理
2.1密切觀察:對於喉、聲帶水腫、咽後壁、喉頭腫脹的病人早期選擇氣道內插管是合適的,如果呼吸功能出現障礙,不應猶豫,應立即插管。(如果插管延誤的話,病人會在短期內(0.5—3小時)惡化,試行插管只會增加喉頭水腫或造成呼吸道的出血,聲門狹窄,氣道插管或
環甲膜切開都將十分困難或不可能,甚至面罩通氣也不可能。)
2.2可考慮以下通氣方法:纖維支氣管鏡下插管;手指引導下插人小於7mm的氣管插管;針頭
環甲膜穿刺通氣;環甲膜切開適於頸部瀰漫腫脹病人。
3.循環支持:快速擴容,短期內應輸人大量液體,常規給2—4l等滲溶液。藥物包括:⑴大劑量
腎上腺素靜注(迅速達到大劑量):在所有心臟驟停病人應毫無猶豫的套用,常規1—3mg
靜脈注射, 然後4 —10mg/min靜脈滴注.⑵抗組胺藥靜注。⑶
皮質醇:在復甦後恢復時有效。⑷阿托品:由於過敏致心臟驟停,多由於PEA或心跳停搏,因此推薦使用。⑸吸人β—腎上腺素:如果以氣管痙攣為主,吸人舒喘靈;如果存在低血壓,在吸人舒喘靈前套用腎上腺素。在β—受體阻滯病人存在氣道痙攣時套用異丙托胺是尤其有效的。
4.延長心肺復甦時間:因復甦反應慢(較普遍原因)。
5.一般措施:體位應利於開放氣道和通氣;給予高流量氧治療。清除殘留致病毒物:少數被蜜蜂等昆蟲叮咬者,會有致病毒物殘留於組織內,局部擠壓會增加毒性反應,套用冰冷敷會減緩抗原吸收。病人和他的家屬應該會使用
腎上腺素氣霧劑。如發作頻繁,應隨身攜帶。
第四節 溺水 1. 水中急救企圖接近
溺水患者時,救援人員應使用一些運輸工具(船、救生筏、破浪艇、漂浮裝置),儘快到達患者處,救援人員必須時刻注意自身安全,減少自身及患者危險。
2.所有患者都應視為可能存在脊髓損傷,應給予治療,固定頸、胸椎。固定患者頸部於中立位(無屈無伸),使患者仰臥漂浮於水平背部支持裝置上,再抬離水面。如必須翻轉患者,應沿長軸保持頭、頸、胸、軀體成直線小心的滾木樣轉至水平仰臥位。
3.保持頭部於中立位的同時,通過抬下頜開放氣道。一旦患者的氣道可以開放,就要開始呼吸救治,這通常在患者處於淺水中或移出水面後完成。如果在水中救援人員捏住患者鼻孔、支持頭部、開放氣道有困難,可採用口對
鼻呼吸取代口對口呼吸。應清除口腔、鼻部的淤泥、雜草、嘔吐物、假牙等,不必清除氣道內誤吸水分。溺水患者復甦不應常規使用海姆立克法。緊裹的內衣、腰帶應松解。
4. 胸外按壓將患者移出水面後立即開始檢查循環指征,普通循環指征(呼吸、咳嗽、或對呼吸救治的反應性運動)和脈搏。復甦期間嘔吐進行胸外按壓或呼吸救治時可能發生嘔吐,將患者頭轉向一側,用手指、衣物、吸引器清除嘔吐物。如可能存在脊髓損傷,應給予固定,移動時保持頭、頸、軀幹整體移動。
5.最好明確水中含何種毒物。溺水者可發生原發性或繼發性低溫,應予復溫。
第五節 電擊 搶救者必須使傷者立即脫離
電擊,低壓電源(220—380∨)觸電時可拉閘斷電,或用乾燥木棒、竹竿、橡膠製品等移開電源;1000∨以上高壓電擊傷時,只能拉閘或用專用絕緣工具斷電。高壓線斷落地麵點外20米存在跨步壓觸電的可能,應單腳蹦行。圖5如
電擊傷發生在難以接近的地點,例如在一個柱子的頂部,搶救者必須儘可能將傷者放下。可以請119協助。
復甦的指征(適應症)是廣泛的,甚至包括那些出現死亡徵象的人。如果傷者無反應,應立即進行標準的ABCD急救措施。如果傷者有頭或頸部創傷,救治中要注意保護脊髓。電擊傷通常引起相關的創傷,包括脊髓損傷、
肌肉痙攣、強直引起的骨折。應脫去病人的衣、鞋和腰帶以防止進一步的損傷。
第六節 中毒 1.急性中毒救治原則
(1)首先進行A、B、C(氣道、呼吸、心,髒)復甦處理。
2. 切斷毒源使中毒患者迅速脫離染毒環境。現場急救中,如有毒源繼續溢漏,應儘快切斷毒源。使患者在通風好、無毒物污染的安全處進行急救。接觸中毒應立即脫去污染衣服,用清水洗淨皮膚。注意沖洗皮膚不要用熱水以免增加毒物的吸收;毒物如遇水能發生反應,應先用乾布抹去沾染物,再用水沖洗。清除呼吸道分泌物,保持氣道暢通。眼染毒毒物(液滴、微粒)濺人眼內或結膜接觸有毒氣體時,用大量清水沖洗。
3. 儘快明確毒物接觸史。 接觸史包括毒物名稱、理化性質與狀態、接觸時間和吸收量,若不能立即明確,須及時留取洗胃液、嘔吐物及排泄物送檢測,或與毒物生產廠家聯繫。
5.當中毒的毒物不明者以對症處理為先。對一般昏迷者,除
吸氧(鼻管或面罩給氧)給予① 靜注納洛酮0.8—1.6 mg,兒童0.01 mg/kg;② 靜注50%葡萄糖50 ml;③ 肌注維生素B1 100 mg(除兒童外)。高熱與低溫的處理,防治急性腎功能衰竭的原則是有效控制原發病。
6.經口中毒應催吐、
洗胃、導瀉法以排除尚未吸收毒物。常用催吐方法有:機械催吐用壓舌板或手指探觸咽齶弓和咽後壁使中毒者嘔吐,吐前可令其先喝適量溫水;洗胃是經口中毒清除未吸收毒物的主要方法,以下幾點要特別注意:① 洗胃以服毒6 h以內最有效。②洗胃液多以清水為宜,忌用熱水。③每次灌入量以300—500 ml為宜,每次洗胃液總量8 000—10 000 ml。④洗胃時應注意防止吸人性肺炎、水中毒和腦水腫。⑤對深昏迷、腐蝕性中毒、揮發性烴類化學物(如汽油)中毒不宜洗胃。
7.促進毒物的排泄:利尿排毒, 換血療法,
血液灌流。如患者吞服了中等劑量的某種毒物(已知可被活性炭吸附),可考慮給予活性炭。若中毒者沒有完善的氣道保護,活性炭不能使用。對吞服大量工業性強腐蝕劑或固體腐蝕劑的患者,可考慮給予大量清水。
①明顯的
心動過緩:
阿托品作用很小.
急性有機磷農藥中毒或氨基甲酸酯中毒例外。殺蟲劑中毒使用阿托品的首次劑量是2~4 mg。大劑量阻滯劑中毒者給予大劑量異丙腎上腺素。
心動過速者對於阿托品和起搏有抵抗.應使用β—激動劑。
②心動過速:應避免使用常規的措施如腺苷治療和同步電復律。如需控制心率,安定類藥物安全有效,但要避免使用能降低意識或能引起需輔助呼吸的安定類藥物。
③
高血壓急症:藥物誘導的高血壓急症常是短暫的,不需強化治療,安定是一線治療藥物,不起反應時,使用短效的抗高血壓藥物(如
硝普鈉)作為二線治療藥物。應禁用心得安。
④急性冠脈綜合徵:安定和硝酸甘油是一線藥物,酚妥拉明是二線藥物,禁用心得安。
⑤室性心動過速 當心律突然轉變為寬QRS波群、且有低血壓時,很可能是VT,此時是進行心臟電復律的指征。對於血流動力學穩定的VT病例可使用抗心律失常藥物,認為利多卡因是安全和有效的。
⑥對於輕到中度中毒者.多巴胺是最有效的升壓藥 。
第七節 急性冠脈綜合徵
2.家屬應學會識別這種病的症狀:胸痛部位多為左前胸或同時左後背,少數為正前胸、頸部或左上肢。胸痛性質為壓榨樣、沉悶樣,常伴胸悶、憋氣、出汗或呼吸困難。可以有誘因:勞累、激動、過冷、過飽等。
3.發病時,給予氧吸人,舌下含硝酸甘油1片,服用阿司匹林200-300mg,鎮靜、可用嗎啡止痛。如果可以,最好靜脈點滴硝酸甘油,做好12導聯心電圖,甚至醫院前溶栓。無論是否緩解都應迅速送醫院急救,或呼叫120救護車急救。家人必須讓病人絕對臥床休息,就是飲食和大小便都不要起床;家人應掌握家庭常用的心跳復甦救治方法來贏得時間。
4.低血壓時(收縮壓小於90mmHg),可能並發心源性休克,禁用硝酸甘油和嗎啡,在無急性肺水腫前提下,可實行“液體耐量試驗”:30min內靜脈滴注NS 200 ml,詳細監測血壓,心率及肺部聽診。轉往醫院。
第八節 急性左心衰 1.症狀:有勞累後呼吸困難或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的病史,有高血壓、肺炎、過度輸液等誘因。出現呼吸困難、咯粉紅色泡沫痰、強迫坐位、大汗、口唇輕微發紺、兩肺底可聽到
水泡音等。
2.急救:
急性左心衰應迅速送醫院急救,或呼叫120救護車急救。病人取端坐位,雙下肢下垂,給予酒精濕化的氧氣吸人;強心、但急性心肌梗死者病初24 h內慎用西地蘭等強心藥,有快速房顫者則可少量套用西地蘭;平穩降壓,用速尿、烏拉地爾或硝酸甘油;如血壓不低,可給予嗎啡和速尿;綜合治療,平喘、鎮靜、擴血管及套用激素等治療。保持呼吸道通暢,及時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建立床旁心電監護。呼吸衰竭者,予氣管插管及正壓呼吸。
第九節 急性腦血管病 1.病情觀察:通過對話、呼喚和給予刺激來判斷意識;觀察瞳孔是否等大等圓;觀察 血壓、脈搏、體溫、呼吸的情況,觀察癱瘓、抽搐發作的情況。
2.腦出血可能先有短暫的頭暈、頭痛、嘔吐、口眼歪斜、單側肢體癱瘓,此時要讓病人完全臥床,頭部稍墊高略後仰側臥,以便嘔吐物及時排出,避免窒息,可以給予吸氧。要儘快用擔架抬到醫院急救,並避免震動、減少搬動。急性期,如果收縮壓大於210mmHg,舒張壓大於110mmHg時方可考慮套用降壓藥物,首選拉貝洛爾、卡托普利,一般降低至用藥前血壓20%—30% 為宜,同時應脫水治療降低顱內壓。
3.缺血性
腦卒中:一般當舒張壓大於130mmHg時,方可小心將血壓降至110mmHg,一般選用
硝普鈉、尼卡地平、酚妥拉明
。對急性缺血性中風 ,rtPA的價值肯定。
第十節 高血壓急症 1.常規處理:
(1)立即予以安置,臥床休息,予舒適的體位,吸氧。要寬慰病人使其心身安靜。適當給予安定等鎮靜劑。(2).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注意有無頭痛、噁心、嘔吐、
視力模糊抽搐、驚厥等症狀,認真觀察血壓、神志、
心率、心律、呼吸、尿量變化。(3).快速建立有效的靜脈通路,舌下含服硝酸甘油和硝苯地平。(4).備好各種急救物品和藥品,並掌握其使用方法,如人工呼吸器、除顫器、甘露醇、硝普納、硝酸甘油等。(5).嘔吐的患者將其頭偏向一側,吸痰,清除口腔嘔吐物,保持呼吸道通暢.必要時,氣管插管預防窒息。(6).應早期迅速與醫院急診科聯繫,通知有關科室或CT室做好搶救工作。切忌乘公共汽車或扶病人步行去醫院。
①高血壓急症伴有心肌缺血、肺水腫時,用硝酸甘油,若心力衰竭加用利尿劑或鴉片類藥物。此類患者,血壓的目標值是使其收縮壓下降10% ~l5% 。
②
高血壓腦病:主張選用尼群地平、酚妥拉明、卡托普利或拉貝洛爾。高血壓腦病平均壓在2—3小時內降低20% ~30%。
③急性主動脈夾層,首選靜脈給藥的β阻滯劑如艾司洛爾或美托洛爾,同時給予
硝普鈉,首期降壓目標值將血壓降至理想水平,在30分鐘內使收縮壓低於120 mmHg。藥物治療只是暫時的,最終需要外科手術。
第十一節 哮喘持續狀態 1.臨床表現為:
哮喘進行性加重,有窒息感,被迫端坐,頭向前俯,兩肩聳起,兩手撐於膝蓋上、桌上或床邊,用力喘氣,說話斷斷續續,煩躁大汗,甚至嗜睡,口唇指甲發紺,可聞到喘息音。
2.與
心源性哮喘鑑別:判斷是否有誘因發作,簡單詢問是否有哮喘史、
過敏史、高血壓、冠心病史、風濕性心臟病史.簡單了解主要病史,若有粉紅泡沫痰,多為
急性左心衰竭。
3.哮喘患者一旦急性發作,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撥打急救電話或啟動EMS系統,為需救助者提氣霧劑;(2)為需
緊急救助者開治療處方(但某些氣霧劑包括長效和預防性用藥不適用於急救時使用)。
如在家中而又無法立即送醫院時,首先及時撤去誘因或離開可能誘發哮喘的現場(新裝飾家具的有害氣體,或化工廠、花粉、灰塵、氣味的誘因),將患者放在空氣流通的地方,解開衣領注意保暖。
應立即吸氧並迅速套用氣霧劑,如喘樂寧或可必特立即氣道吸入2—4噴,每隔20分鐘可重複吸一次:如家中備有博利康尼藥片,可口服一片(2.5毫克)。同時口服強的松5毫克,並及時吸入
糖皮質激素(如必可酮或普米克),每隔20分鐘吸人2噴。家屬應該掌握氣霧劑的用法。
4.患者昏迷、煩躁無法使用吸入治療,可皮下注射腎上腺素(1/1000)0.3毫升,也可用氨荼鹼0.25克加生理鹽水靜脈緩慢推注。儘快靜脈套用糖皮質激素; 有明顯
呼吸道感染症狀仍不緩解,意識不清或是昏迷狀態,應考慮機械通氣。
第十二節 嚴重心律失常 1. 常規監護和治療:(1)心電的監護、呼吸的監護、 意識方面的監護。(2)心功能的監護, 出現
氣促、煩躁、咳嗽不能平臥、雙肺底聞及細濕羅音時,預示發生
急性心力衰竭,必須及時處理。經藥物治療無效的快速性嚴重
心律失常,應迅速進行電復律。(3 )血壓的監護, 收縮壓在10.7 kPa以下,高血壓病人收縮壓比原水平下降30% 以上,同時伴有煩躁、面色和皮膚蒼白、肢體濕冷等. 意味著已進人休克早期,必須立即使血壓回升到生理範圍。
2.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 ①維拉帕米5 mg,稀釋後緩慢靜脈注射,無效時30分鐘後再用5 mg, 總量不超過15 mg,但心力衰竭、病竇綜合徵、房室傳導阻滯、洋地黃中毒等禁用;②普羅帕酮70 mg,稀釋後緩慢靜脈注射,無效時30分鐘後再用70 mg,總量不超過210 mg,房室傳導阻滯者禁用;③ 胺碘酮, 150mg,稀釋後緩慢靜注,5分鐘至l0分鐘注完,無效時30分鐘後再用150 mg;④ 毛花苷c,尤其適用於合併心力衰竭者, 0.4mg稀釋後緩慢靜脈注射,若無效,30分鐘後再用0.2mg至0.4 mg。⑤同步電復律 藥物治療無效或出現嚴重血流動力學障礙時使用,洋地黃中毒或低血鉀禁用。首次給50 J同步直流電復律,無效時增至100 J至l50 J。電擊不超過3次.
3.心房顫動,
心室率超過120次/分,有明顯症狀者給予藥物治療,如胺碘酮、心律平。
4.危險性
室性心律失常,①
利多卡因, 100mg,稀釋後緩慢靜脈注射.無效時10分鐘後重複1次.1小時總量不超過300mg,有效後以1 mg/min至4mg/min靜脈滴注維持;② 胺碘酮;③ 普羅帕酮。④出現低血壓、休克、心力衰竭,首次20 J至50 J同步直流電復律.若無效加大至100 J至250 J。非同步直流電除顫首次用200J至250 J非同步直流電除顫,若無效增大至300 J至360 J 每次間隔1分鐘。
第十三節 低溫 1.患者低體溫時脈搏難以觸及,因此,進行基礎生命支持前應先評估呼吸,再用30~40秒時間評估脈搏,確認有無呼吸驟停、無脈性心跳停止、需要CPR的嚴重心動過緩。如果可能,套用加溫(42~46℃)加溫氧氣面罩通氣。急救人員應立即開始心肺復甦和復溫。不要等到復溫後再進行
基礎生命支持。
2.防止患者中心熱量進一步散失,除去患者身上的冷濕衣物,隔離或放置於避風寒的地方;避免粗暴搬動,在現場不使用體外復溫設備,儘快準備轉運患者到醫院治療。
3.核心體溫低於34℃時,要進行復溫。嚴重低溫者可使用加熱設備(熱輻射、熱水澡、熱空氣、熱水袋)。核心體溫低於30℃時,靜脈輸入熱鹽水,腹膜灌洗等。
第十四節 中暑 1. 牢記以下五字訣:移、敷、促、浸、擦。 移至陰涼、通風的地方,同時墊高頭部,解開衣褲,有條件的進入空調房間降溫;敷頭部用冷水毛巾,或冰袋、冰塊置於病人頭部、
腋窩、大腿根部等處降溫;將病人置於4℃水中,露出頭,並按摩四肢皮膚,促使皮膚血管擴張;將患者軀體呈45度浸在l8℃左右井水中,以浸沒乳頭為度。促、浸兩法水溫低,不適於體弱及年幼、年老者。浴盆中可放入仁丹 ,酒精(白酒)擦浴;把皮膚擦紅,一般擦10~15分鐘測一次體溫。
2. 醫院前救治:補液是治療
中暑的關鍵,在第一時間給患者服用鹽水或糖鹽水,給予含鹽飲料如汽水、綠豆湯、冷開水。用量1000-1500ml,分次飲用;輕度中暑及重度中暑患者同時靜脈滴注生理鹽水及葡萄糖;高熱重症中暑及神志改變者,在500ml液體中加入氫化可的松50mg靜滴,並同時120救護車送回院內救治。
第十五節 休克 1.
休克病人應就地進行搶救,保持病人安靜。2.體位取休克臥位即頭和腿部各抬高約30℃。3 .保持呼吸道通暢,清除口咽部異物,抬起下頜,必要時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4.保證持續的擴容治療和使用升壓藥物,立即開放兩條靜脈通道,及時補充血容量。5. 鎮痛劇痛時可肌肉或靜脈注射嗎啡5mg~10mg或哌替啶50mg~l00mg,但嚴重顱腦外傷、呼吸困難、急腹症病人診斷未明確者禁用。6.儘快止血是治療
失血性休克的根本措施。7 .保暖對面色蒼白、四肢濕冷、出冷汗者應及時加被保溫。8.轉運途中要給予持續的心電監護和氧療,每5分鐘~10分鐘測血壓、脈搏1次,並做好記錄。9 .轉運時,不要給病人任何飲料或食物,如病人口唇乾燥,可用濕紗布濕潤;如病人張口呼吸,將紗布打開蓋在口腔。
第十六節 大咯血 1.迅速作體位引流,頭低足高,上身與床沿垂直或呈60度角,另一人托起患者下頜,使咽喉與主氣管之間儘量伸直。並拍擊背部,儘量、儘快拍出肺內積血,同時上開口器或壓舌板,取下假牙,清理口腔,咯血稍緩解後,取患
側臥位,以防健側肺被血淹溺,保持呼吸暢通。
2. 止血藥 首選垂體後葉素5-10u加40ml液體緩慢靜推,6小時後可重複;酚妥拉明、止血敏、立止血。
3.鎮靜劑如安定10mg肌注。
第十七節 癲癇 1.避免外傷。對癲癇大發作者,應立即採取平臥位,頭偏向一側,迅速將衣領、褲帶鬆開,取下假牙,用壓舌板放入患者上、下臼間,防止
下頜關節脫位和舌肌咬傷,肢體抽搐要保護大關節以防骨折和脫臼。但必須防止患者口腔、牙及救生員手指損傷,並且保證不會形成人為的異物而阻塞患者氣道。對精神運動性發作者,防止自傷、傷人。
2. 防止窒息和糾正缺氧。保持呼吸道通暢,迅速清除痰液、口腔分泌物及嘔吐物,防止被吸入肺內而致窒息,伸頸、下頜向前,如有舌根後墜應將其拉出並清除痰液,必要時輔助呼吸。
3.病情觀察。重視觀察原發病及先兆症狀,密切注意意識、
瞳孔、生命體徵及肢體活動的變化。
顱內壓升高的早期呼吸、脈搏節律減慢和血壓升高,此時給予有效快速的脫水劑和利尿脫水劑,以防腦疝形成和誘發癲癇。。
4.解除對疾病產生的種種精神負擔和恐懼心理,同時要贏得家屬的配合和幫助,儘量使病人的情緒趨向穩定。
5.不要強制病人,以免造成肌肉扭傷或骨折。
第十八節 自縊 俗稱
上吊,可因呼吸道閉塞、血液循環障礙、頸髓損傷或反射性心臟停搏而致死。發現有人縊吊時,一邊呼救,一邊儘可能將患者身體上托,剪斷吊繩。現場復甦時,通暢氣道非常關鍵,如頸部
軟組織淤血或喉頭
舌骨骨折,應插管,人工呼吸時,口對口吹氣法,效果顯著。
第十九節 昏迷 1.收集病史明確診斷:1 發病方式、發病過程、時間急或緩、有無外傷、腦血管病等。首發病狀,伴隨症狀 ,發病的年齡和季節, 發病現場,
既往史。
2.急救處置:昏迷者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包括意識、
瞳孔、體溫、
脈搏、呼吸及血壓;保持呼吸道通暢,給予病人平臥位 頭偏向一側,或給予
恢復體位,抽吸痰液,給予持續吸氧,注意觀察病人呼吸幅度;建立靜脈通道。送往醫院。
第二十節 呼吸衰竭: 1. 病因治療 ,即針對基礎疾病治療。引起
呼吸衰竭的基礎疾病如果是重症肺炎,應給予抗感染治療;如果是
危重哮喘,則應給予抗炎、解痙、平喘治療;如果是格林—巴利綜合徵需要用
糖皮質激素治療;如果是重症肌無力應當用擬膽鹼藥治療。
2. 誘因治療, 如COPD呼吸衰竭的誘因是痰液瀦留,則必須加強痰液的濕化、引流和吸引;如吞咽困難、進食
嗆咳引起反覆氣道吸入,應給予置鼻飼管;如氣胸誘發應立即胸腔抽氣或胸腔插管引流;如阿斯匹林誘發哮喘大發作,則必須避免接觸。
3. 對症治療退熱、祛痰、止咳、平喘等治療,減輕或控制症狀。
4.支持治療包括呼吸支持和其它支持治療。前者如氧療和機械通氣,後者如心功能支持、腎功能支持、肝功能支持和
營養支持等。
5.治療併發症如電解質紊亂、
消化道出血、
腦水腫、休克、心衰和心律失常、肝腎功能不全等。
6.伴發症治療, 糖尿病、高血壓病、中風、冠心病應給予相應的治療。
7.呼吸興奮劑,指征:中樞性呼吸衰竭如院前復甦後,患者呼吸十分微弱、緩慢,仍然紫紺。方法:① 尼可剎米(可拉明):劑量為1.125~1.875 g(3~5支)加入250~500 ml液體中靜脈滴注,根據患者情況調整單位時間用量;無效可20~30 min後靜脈注射0.375 g(1支),並加快靜滴速度。不要給藥過濃、過快。② 山梗菜鹼(洛貝林):劑量為3~6 mg/次,肌內注射3 mg/次或稀釋後緩慢靜脈注射,或12—15 mg加入250~500 ml液體中靜脈滴注;效果不明顯可於30 min後重複靜脈注射1次並加快給藥速度。③ 二甲弗林(回蘇靈):劑量為8~16 mg/次,肌內注射或用生理鹽水稀釋後緩慢靜脈注射;療效不明顯可於20~30 min後重複套用。注意妊娠及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心肺復甦
基本生命支持可分解為以下步驟:識別心臟驟停,求救急救醫療服務系統(EMSS),和實施心肺復甦(開放氣道(A),搶救呼吸(B),維持循環(C),除顫(D))。
識別
遇到可疑急危重症者,在保障自己和病人安全的情況下,首先識別病人有無反應。如果有反應、有呼吸,則要明確病情,求救,給予合適的體位(病人的姿勢)例如
恢復體位;如果無反應,則要開放氣道;無呼吸,則要人工呼吸,給予復甦體位,識別有無循環體徵,必要時給予心肺復甦。
2.氣道開放
開放氣道用於救治昏迷者,對於兒童猝死和窒息性疾病更是首先要採取的措施。存在異物可以取出,也可用腹(胸)部衝擊法,昏迷者應
胸外心臟按壓。開放氣道經常用抬頦仰頭法,操作方法即往下推前額同時往上抬下頜的頦部。
人工呼吸
在開放氣道和氣道密閉的基礎上實施人工呼吸,口對口時捏閉鼻孔,口對鼻時捏閉口唇,也可以口對口鼻或氣管插管,使用球囊面罩時,必需加力使面罩和面部緊貼而密閉,同時開放氣道。吹氣時應緩慢均勻、用小潮氣量、用時2秒,避免快速、衝擊式、大量吹氣。吹氣應可見胸部抬起,而後胸部回落。
4. 胸外按壓
心臟按壓的指征是意識喪失者沒有脈搏,
心源性猝死常常先行按壓(後通氣),明確心律為
室顫或無脈
室速後,應儘早除顫。操作方法:跪在地面上,面向病人胸部,手掌的根部重疊放在兩個乳房的中間,即
胸骨的中下部,手指向病人的左側,伸直肘部,肩膀用力垂直向下按壓,使胸部下降3~5cm,然後放鬆,讓胸骨完全彈回,放鬆時手不彈離胸壁,
在一次按壓—放鬆中,按壓、放鬆各占一半時間,不要衝擊式或揉面樣按壓。按壓頻率為每分鐘100次,每按壓30次後給予通氣2次。儘量減少干擾,快速、有力、持續、不間斷在按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