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詳細闡述了大學治理的演變過程,指出了民辦高校治理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深入探討了民辦高校治理的理論基礎,提出了民辦高校治理一系列鮮明的觀點;結合中國民辦高校治理的實踐和特色,提出了民辦高校治理的模式和架構;探究了民辦高校治理機制的創新問題,構建了政府主導、董事會決策、校長執行、黨委把關、教職工參與、社會廣泛輔助的民辦高校治理體系。
作品目錄
創作背景
國家治理的目標決定了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方向,國家治理的需求也決定了高等教育治理的產生,國家治理的模式決定了國家高等教育管理的制度。在整個社會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發展轉型的背景下,高等教育必須與之相適應,全面提高人才培養的質量。在整個高等教育轉變發展方式、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益的背景下,民辦高校也不能置身度外,不能沿著規模擴張、粗放發展的老路一意孤行,而應及時抓住機遇,果斷轉變方向,強筋壯骨,苦練內功,加強內部治理,發揮體制優勢,以管理促進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的提高。在教育領域貫徹全面深化改革、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巨觀形勢下,民辦高校發展就應該加快貫徹“治理”理念,轉變管理方式,深化管理改革,發揮各界積極性,共同推進民辦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升級。基於此,《我國民辦高校治理及機制創新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核心觀點如下:第一,大學治理是一個過程,民辦高校的治理已經到了水到渠成、創新探索的階段。作者梳理了中國民辦高校發展的歷史沿革,綜述了國(境)外私立大學治理的經驗與啟示,結合中國民辦高校改革發展的現狀和趨勢,論證了民辦高校治理創新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
第二,世界各國的教育制度不同,教育管理體制各異,在治理問題上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作者研究歸納了中國民辦高校治理的特徵:(1)政府治理仍然是主導,要加強黨組織在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上級政府機關和黨組織對民辦高校治理仍然負有較大的責任。(2)董事會代表投資人和利益相關者,是民辦高校的最高權力機構,代表產權所有者對所屬高校擁有控制與決策權。(3)校長是學校內部事務執行核心,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學校內部運行,並直接對學校的培養質量和水平負責。(4)學校黨組織是政治核心,全面介入學校內部治理,參與學校重大決策,對學校辦學方向負有把控權和監督權,依法對董事會和校長履職行為進行監督。(5)教職工是學校發展的主要力量,應積極參與學校治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其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學校發展出計獻策。(6)民辦高校是利益相關者的集合體,要為學生和社會、家長、校友、企業等利益相關者提供參與治理的機會和空間。多方參與、共同治理、職責明確、相互協調,是中國民辦高校治理的特色所在。
第三,民辦高校治理是一個多方利益博弈的複雜進程,既要依法治理,也要實務指導。作者提出,各個民辦高校的治理具有自身的動機、目標和要求,應從各自實際出發構建適合自身的治理模式。同時也指出,大學治理不同於經濟治理和政府治理,它以培養受教育者為第一要義,教育教學權的把控始終必須置於首位;圍繞立德樹人的中心任務,各個治理主體的分工應有所側重。不能將民辦學校法人治理結構與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混為一談,全盤搬用企業治理模式,混淆學校與企業的區別;企業治理架構不能完全適應高等學校的管理規律和民辦高校的實際情況,不能簡單套用。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徐緒卿,男,浙江江山市人,浙江省二級教授,華中科技大學教育學博士,民辦高等教育研究專家。曾任浙江省電子工業局團委書記、浙江省蘭谿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浙江省電子工業學校黨委書記兼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