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2012年開始籌建,是國家批准實施的“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畫”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重大項目之一。中心創建的牽頭單位是廣西民族大學,牽頭人是該校校長謝尚果教授。協同單位包括廣西政法各部門、各高等院校法學院(系)等16個成員單位。研究方向跨越法學、政治學、管理學、民族學、社會與信息技術等學科,是一個具有較高社會影響力的法治文化學術研究機構。
民族法與區域治理研究協同創新中心是以廣西民族大學為牽頭單位、廣西民族大學校長謝尚果為負責人的廣西高校法學聯盟,是廣西高校法學教育研究界與廣西司法廳、廣西民委、廣西知識產權局、廣西黨委宣傳部、廣西黨委組織部、廣西人大法工委、廣西法制辦、南寧市法制辦、南寧市住房局、南寧市中級法院、來賓市檢察院、廣西非物質文化遺產網等十多家實務部門的協同創新體。屬於2014年由廣西教育廳確立的廣西協同階新中心建設項目(社科類)之一,屬廣西落地實施國家“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畫”(2011計畫)的一部分。中心草創於2013年元月,原名“民族法文化與社區治理協同創新中心”。2013年5月由廣西教育廳以“2013年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創新平台立項建設項目”進行計畫培育。2014年8月予以正式確立。根據教育廳發布的有關整合廣西高校人文社科類協同創新中心的建議,2015年1月中心更名為“民族法與區域治理協同創新中心”,並正式與廣西師範大學法學院、廣西大學法學院等廣西區內法學院系構建核心協同關係。
傳承法治文明,創新法治理論,咨政育人,服務社會發展。
將民族法學研究成果套用於現代社會治理實踐,為調整民族關係,解決地方基層社會治理難題,探索社會理想的治理模式,構建滿足國家政治需要的多元化法治體系,包括法律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督體系及法治保障體系。同時,通過形式多樣的協同創新模式,促進校校、校所、校企、校地及國際間的深度合作,在組織管理、人才培養、人員考評、資源配置、國際合作、科研模式、文化創新等方面,改變分散、封閉、低效的傳統科研模式,使各種創新要素得到有效激活。
2013年1月,申請設立中心,起草《民族法與社區治理協同創新中心實施方案》
2013年5月,被確立為“2013年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創新平台立項建設項目”,進行計畫培育。
2014年5月,廣西民大法學院何立榮院長帶隊參加“廣西高校人文社科類2011協同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推進會”
(桂林),獲好評。
2014年7月,成功主辦“中國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2014年年會”
2014年8月,廣西教育廳下達“廣西協同創新中心建設項目”,正式立項。
2015年1月,謝尚果校長帶隊參加,順利通過“廣西高校人文社科類協同創新中心建設規劃論證會”(桂林)
專家組審議。
2015年3月,完成《發展規劃(2015-2018)》的制定工作。
2015年6月14日,舉辦首屆“南寧市業主委員會相思湖交流會”,為溝通各方、解決小區社會治理難題搭建平台。
開展民族法學精英訓練營是民族法與區域治理研究協同創新中心培養高水平人才的重要舉措。2016年1月4日上午,首期民族法學精英訓練營在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201室成功開營。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唐賢秋、院長何立榮,法學院部分教授和部門負責人及學員參加開營儀式。
2016年1月8日,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唐賢秋教授率鄧煒輝博士、彭振博士等部分師生赴貴港市覃塘鎮龍鳳村參加廣西民族大學“民族法與區域治理協同創新中心”在覃塘鎮龍鳳村建設“基層法治示範點”掛牌儀式並在當地開展法律義務諮詢和田野調查活動。
中心負責人:謝尚果教授
執行長:何立榮教授
中心辦公室主任:蔣鳴湄
數據管理平台主任:蔣鳴湄(兼)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人口跨區域流動,利益需求多元化,矛盾糾紛多樣化已成為當今社會不容忽視的問題。尤其在多民族散雜居地區,少數民族民眾權益的保護問題已日趨複雜,民族法與民族區域治理的研究刻不容緩。
據了解,中心主要研究的課題有:廣西貫徹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問題研究;民族區域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和制定問題研究;廣西11個世居少數民族習慣法研究;民族習慣法入法的必要性與路徑研究;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策略研究等。
在6月12日召開的建設大會上,與會的法學專家、學者就《中心章程》及《中心發展規劃》給予高度評價的同時,也對一些研究課題及研究方向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自治區民委政策法規處處長王潔鋼認為,為更好更大限度地維護少數民族民眾的利益,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可制定一些諸如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條例、散雜居少數民族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來規範民族政策的落實是很有必要的,他建議協同中心對這方面課題有所側重。
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宋桂芬認為,中心每一個研究課題都十分接地氣。關於民族習慣性司法化的問題,她建議要尊重司法規律,把違憲的弱化,把合理合法的強化,這對實現中國法治的統一很有意義。中心把民族法研究與基層依法治理兩大課題緊密結合起來研究,對推動民族地區的依法治理無疑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如何將民族法學研究成果套用於現代社會的治理實踐,解決地方基層社會治理的難題,是中心一直注重的問題。
此外,三大協同高校的法律援助中心還實地指導了南寧、桂林兩市及周邊社區、村落解決了大量的社群矛盾糾紛。2013年12月,廣西民族大學與金秀瑤族自治區縣檢察院等單位合作共建了“民族法文化教育宣傳基地”,基地配置了宣傳教育室、圖書資料室和糾紛調處室配套設施,致力於收集、挖掘整理和研究當地多元化民族法文化,積累民族地區糾紛解決和社區治理經驗,有力地推動了當地基層法治建設。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僅去年,中心各協同高校緊密協作,在法律培訓方面做了大量的社會工作。共承擔了南寧市政法委舉辦的政法幹部東協法律培訓班,培訓越南法、泰國法學員100多人次。同時,受自治區司法廳委託,承辦律師新業務培訓400多人次,受自治區法制辦及區黨委組織部的委託,為黨委政府培訓法制幹部及街道社區黨組織負責人7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