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廣西教育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廣西教育廳一般指本詞條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是廣西最高政府教育機構,其前身是廣西省文化教育廳,1983年9月正式更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教育廳以“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主要職責是擬訂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教育地方性法規草案並監督實施。教育廳直管下的高校有廣西大學廣西師範大學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 外文名:Education Department of Guangxi
  • 前身:廣西省文化教育廳
  • 設立時間:1983年9月
  • 直管高校:廣西大學、廣西師範大學 等
  • 廳長:唐鹹僅
歷史沿革,現任領導,直管高校,機構職能,

歷史沿革

1949年12月,中南軍政委員會教育部的指令,進駐廣西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管會成立文教接管部。1950年4月,成立廣西省文化教育廳。隨著全省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形勢的逐步發展,省人民政府決定分設文化、教育工作機構,1952年11月成立廣西省教育廳。1958年3月,廣西省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省教育廳隨之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文化大革命”開始後,1968年3月成立自治區教育廳革命領導小組。1968年8月至1969年1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內設政治工作組,政治工作組下設文教小組,統管全區文化教育工作。1969年11月,根據自治區革命委員會的決定,原文教小組分設文化小組、教育小組。1971年4月,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教育小組改為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教育局。1979年12月,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改為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教育局隨之改為自治區教育局。1983年9月,自治區教育局改為自治區教育廳。1988年6月,自治區教育廳改為自治區教育委員會。1998年4月14日,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在《關於自治區人民政府部分委廳機構調整和更名的通知》(桂編〔1998〕33號)中明確:“自治區人民政府對應國務院組成部委的部分委廳作相應調整和更名”,“自治區教育委員會更名為自治區教育廳。”2000年6月27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桂辦發〔2000〕40號),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委員會更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以下簡稱自治區教育廳),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自治區高校工委)是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派出機構,與自治區教育廳合署辦公,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現任領導

  • 唐鹹僅(教育廳廳長)
    秦敬德(自治區高校工委副書記(正廳級),教育廳黨組成員)
  • 白志繁(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 黃雄彪(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 滿昌學(自治區高校工委副書記,教育廳黨組成員)
  • 李清先(廣西招生考試院院長)
  • 林 華(自治區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組長,教育廳黨組成員)
  • 孫國友(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 唐耀華(教育廳巡視員)
  • 文 焱(廣西招生考試院副院長,副巡視員)
  • 高玉廣教育廳副巡視員

直管高校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校(公辦本科)

機構職能

2010年7月28日,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桂辦發〔2010〕43號)規定,其主要職能有:(一)擬訂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教育地方性法規草案並監督實施。(二)負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審定中國小用書目錄,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四)指導全區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訂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六)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區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制定高等教育教學指導檔案,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高等學校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八)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和民辦高校的黨建和穩定工作,負責選派民辦高校黨組織負責人(督導專員)。(十)主管全區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十一)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畫,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十二)規劃、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協調、指導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和承擔國家、自治區各類科技計畫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協調、指導全區“211”工程建設和省部共建學校實施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十三)組織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規劃、協調、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十四)擬訂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規劃;指導語言文字規劃化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指導推廣國語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十五)負責全區學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十六)承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教育成績隨著廣西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廣西教育事業也邁上新台階。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15%,標誌著廣西教育進入高等教育大眾化階段。2007年,“兩基”通過國家驗收,標誌著廣西全面完成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2009年,廣西有幼稚園5053所,在園人數為112.82萬人,幼稚園專任教師2.91萬人;國小14290所,在校學生436.78萬人,國小專任教師22.08萬人;普通國中2019所,在校學生206.55萬人,國中專任教師11.82萬人;普通高中478所,在校學生75.28萬人,高中專任教師4.15萬人;中等職業學校392所,在校學生62.89萬人,專任教師2.08萬人;高等學校75所,包括普通本科院校29所(其中獨立學院9所)、高等專科學校8所、高等職業學院31所、獨立設定的成人高校7所,全區各類高等教育在校學生69.15萬人,包括研究生1.88萬人、普通本專科生52.83萬人、成人高等教育本專科生14.44萬人,高校專任教師3.1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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