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19-2035)

《成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19-2035)》(以下簡稱《保護規劃》)是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組織編制的檔案,於2021年12月22日獲省政府批覆。

基本介紹

編制目的,規劃總則,保護方式,

編制目的

1982年,成都市被國務院公布為國家首批歷史文化名城,素有“天府之國”的美稱,是中國“城址未變、城名未改”,延續至今最古老的城市之一。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明確成都世界文化名城的戰略定位,要求名城保護規劃需進一步挖掘和發揚歷史文化優勢,並將此優勢融入城市現代化發展的各個層面,提升成都文化名城影響力。
為統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城鄉發展,推動各類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確保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科學、合理、有效地進行,依據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成都實際,特編制《成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19-2035)》,以下簡稱本規劃。

規劃總則

地位與作用
本規劃是成都市國土空間規劃的專項規劃之一,其主要內容納入市級國土空間規劃,各區(市)縣級國土空間規劃、鎮級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必須落實本規劃確定的保護原則、保護內容與保護措施,其中涉及歷史城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歷史文化街區、不可移動文物及歷史建築等具體保護對象的,必須符合本規劃的要求。
範圍與期限
規劃範圍為成都市行政轄區,包括市域、主城區和歷史城區3個規劃層次。其中,重點規劃層次是歷史城區。歷史城區在唐羅城至清大城形成的“兩江環抱、三城相重”區域的基礎上,將青羊宮、浣花、武侯祠、華西壩、望江等歷史文化風貌片區及周邊區域納入其中,具體範圍為北至飲馬河,府河,南至一環路(大石西路至新南路段)、科華街,西至二環路(光華村街至大石西路段), 東至錦江,總面積為24.66平方公里。
規劃期限為2019-2035年。

保護方式

成都將具體如何進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管理?依照《保護規劃》,成都將通過建立“市域、主城區、歷史城區”三個空間層次,採用“法定保護、登錄保護、規劃控制”三種保護方式,全面保護市域範圍內名城名鎮名村,包含成都、都江堰兩處歷史文化名城,新都、邛崍、崇州3個省級歷史文化名城,洛帶鎮、平樂鎮等7個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新繁鎮等10個省級歷史文化名鎮,永商鎮等10個市級歷史文化名鎮,花楸村省級歷史文化名村,尚合村等7個市級歷史文化名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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