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生豬屠宰管理,保證豬肉及製品質量。防止疫病傳播,保護公民身體健康,促進畜牧業生產發展,成都市發布了《成都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成都市市政府
為加強我市生豬屠宰管理,保證豬肉及製品質量。防止疫病傳播,保護公民身體健康,促進畜牧業生產發展,成都市發布了《成都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實施辦法》。
為加強我市生豬屠宰管理,保證豬肉及製品質量。防止疫病傳播,保護公民身體健康,促進畜牧業生產發展,成都市發布了《成都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實施辦法》。【發布文號】市政府令第39號【發布日期】1994-01-04【生效日期】19...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負責解釋,成都市商業貿易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1月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成都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生豬屠宰場點的設立應當符合設定規劃要求。設立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生豬屠宰場點應當通過公平競爭的方式作出決定。具體辦法由省商務主管部門另行制定。第八條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生豬屠宰場點的...
凡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生豬屠宰業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自養自宰自食的除外。第三條 定點屠宰場(點),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產銷實際,按照方便購銷、便於管理的原則合理布局,指定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交通不便、尚不具備定點...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生豬屠宰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在市或縣人民政府依據本辦法規定批准的定點屠宰廠(場)內屠宰...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是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監督管理,規範生豬屠宰經營行為,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而制定的辦法。自2018年2月22日起,《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制定。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生豬定點屠宰廠(場)信用檔案,記錄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並依法向社會公示。第二章 生豬定點屠宰...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徵求國務院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意見後制定。第二章 生豬定點屠宰 第五條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設定規劃(以下簡稱設定規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畜牧...
第一條為加強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防止病害生豬產品流入市場,保證上市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家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
珙縣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清理整頓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四川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農業部關於做好2015年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農醫發〔2015〕2號)、《四川省農業廳關於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工作的通知》(川農業函〔2015〕218號)及《...
(六)制定考核屠宰加工、檢驗人員的標準和管理辦法;(七)屠宰加工業其他有關事項。第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品流通行政部門在本轄區內行使下列職責:(一)制訂屠宰加工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二)組織實施屠宰法規和屠宰行政...
規範生豬屠宰市場秩序,提升生豬屠宰行業整體形象,提高肉品質量安全水平,確保人民民眾吃上“放心肉”,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四川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和自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貢市2016年生豬定點屠宰清理整頓工作實施...
是為了規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定審查,加強生豬屠宰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農業農村部起草的辦法。2023年5月,《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定審查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釋義】俗稱“殺豬”、“宰殺豬”。“生豬屠宰”是指生產經營的殺豬行為或活動,這裡宰殺的豬,是要到市場上去銷售。但是,殺了豬到市場上出售,不是隨意的。我國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這是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
1994年10月8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63號發布 自1994年10月20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豬肉衛生質量保護公民身體健康,根據《家畜家禽防疫條例》和《四川省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第三條 本市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但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設立僅限於向當地市場供應生豬產品的小型生豬屠宰場。第四條 市、縣(市、...
為進一步加強生豬定點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管理,切實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貴州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一 總 則 第一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
二、禁止經營非定點屠宰廠、場(占)屠宰加工的肉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房屋改作生豬屠宰加工場(點),或租、借給他人從事生豬屠宰。四、禁止儲存、運輸未經檢疫的私宰肉品。五、從事屠宰活動和肉品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生豬屠宰活動和生豬屠宰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依法對生豬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統一納稅、分散經營的制度。第四條 商品流通行政部門是屠宰行業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生豬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農牧、環保...
第五條 對生豬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統一納稅、分散經營的制度。第六條 需要屠宰上市銷售的生豬,必須在定點屠宰廠(場)屠宰(農村自宰自食的除外)。人口相對集中的村,也應推行生豬定點屠宰,具體管理辦法由縣(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加工、使用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對生豬實行定點屠宰。農民自養的生豬可以自宰自食,但不得在市場上銷售生豬產品。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河南省生豬屠宰場設定規劃》(豫政辦[2009]72號)、《信陽市生豬定點屠宰場設定審驗實施方案》(信政辦[2009]102號),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方案。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做好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畜牧獸醫、環境保護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合理布局、適當集中、有利流通、方便民眾的原則,制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定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生豬屠宰以及生豬產品加工、銷售、儲存、運輸活動及其監督管理。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對生豬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人口較少、交通不便,難以設立生豬定點屠宰廠(場)...
辦法全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生豬屠宰,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的管理制度。除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不實行定點屠宰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定點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第三條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國家對生豬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統一納稅、分散經營的制度。第三條 國務院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工作...
第七章 畜禽屠宰 第六十五條 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制度。對生豬以外的其他畜禽可以實行定點屠宰,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科學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