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是1994年2月9日頒布的一項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94年2月9日
- 實施時間:1994年2月9日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成都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是1994年2月9日頒布的一項地方法規。
《成都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是1994年2月9日頒布的一項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2105【發布文號】成府發[1994]20號【失效日期】【檔案來源】成都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1994年2月9日成府發...
四川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是由2003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的條例,於2017年9月廢止。內容 第一條 為不斷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素質,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已經2015年8月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70次部務會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長 尹蔚民 2015年8月13日 規定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繼續教育活動,保障專業技術人員權益,不斷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素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
人事部關於印發《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推動繼續教育事業發展,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素質,以適應科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需要,依據國家《科學技術進步法》、《教育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以下簡稱繼續教育)是...
公需科目的學習一般不超過國家規定繼續教育總學時的三分之一。7、加強企業繼續教育。企業是技術創新的主體。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技術改造、科技創新及新技術、新設備的引進,以提高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自主創新能力為重點,廣泛開展企業繼續教育活動。政府人事部門要針對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繼續教育動力不足、資源匱乏、...
檔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 《檔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是國家檔案局1997年10月29日發布的法規,經2011年1月28日國家檔案局局務會議審議,屬於繼續有效的規章。
人事部、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7.05.09由人事部, 國家統計局頒布。中文名 人事部、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人事部, 國家統計局 頒布時間 1997.05.09 實施時間 1997.05.09 ...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公開徵求意見》是2014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檔案。檔案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了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素質,保障專業技術人員權益,推進繼續教育改革發展,我部研究起草了《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
關於開展大學後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是 1987年12月,國家教委、國家科委、國家經委、勞動人事部、財政部、中國科協六部門聯合發布。共 26 條。主要內容:(1)大學後繼續教育的對象是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務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重點是中青年骨幹,任務是使受教育者的知識和能力得到擴展、加深和...
第十條 繼續教育要求 取得現職稱資格以來,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國新出發〔2022〕8號)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貫徹實施意見》(川人社發〔2016〕20號)等檔案要求,結合專業技術工作...
市、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應制定年度人才發展規劃,聘用工作人員以及在確定晉升時需按照本辦法參加培訓、考試,取得《目錄》對應崗位的專業技術水平證書。第十五條 市房產管理部門信用監管機構負責建立房地產從業人員職業記錄信息庫,記錄從業人員持證、登載、任職、業績、信用、繼續教育等信息,並按規定予以公示,供社會...
2013年5月22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以人社廳發〔2013〕53號印發《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職責、基地設立、基地運行、管理監督、保障措施、附則7章44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檔案發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 人...
《農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在1989.04.19由農業部, 人事部,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社會主義農業現代化建設的步伐,提高農業專門人才素質,必須加強對農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以下簡稱農業繼續教育)。根據國務院批轉的《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改革和發展成人教育的決定》精神,結合農業系統的實際...
(1993年4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根據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148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並重新發布)內容主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市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提高專業技術隊伍素質,適應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的...
《關於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的管理辦法》是2010年由廣東省人力資源保障廳發布的檔案。檔案內容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的管理辦法》第一條為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的規範管理,根據《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廣東省專業...
《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已於2003年9月26日經重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檔案全文 (2003年9月26日重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保障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權利,促使用人...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切實加強我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巨觀管理,營造激勵學習、積極創新的環境,培養大批適應科技進步、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專業...
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簡稱“國家級繼續教育基地”)是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認定,以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補充、更新知識,拓展知識結構,提高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為基本內容開展教育培訓的機構,是國家培養培訓高層次、急需緊缺和骨幹專業技術人才的服務平台。基地簡介 從2011年至2020年,我國將依託高等院校、科研院...
《杭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是1996年6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規定。(1996年6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 市政府令第175號已作部分修改)第一條 為促進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和國家有...
第一條 為提高盲人醫療按摩人員素質,繼承發展醫療按摩特色優勢,規範盲人醫療按摩隊伍建設,推動盲人醫療按摩繼續教育工作,加強盲人醫療按摩繼續教育管理,根據《盲人醫療按摩管理辦法》、《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中醫藥繼續教育規定》,並結合盲人醫療按摩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盲人醫療按摩繼續...
6.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收取學費和相關費用,依法開展籌資活動;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內部組織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評聘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授予有突出貢獻的傑出人士以客座教授、榮譽教授或其他榮譽稱號;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9.公平獲得國家教育投入,依法管理和...
《包頭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是一項由包頭市政府頒布的行政條例條令。內容 第一條 為推動我市繼續教育事業的發展,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常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 (常政發[2002]132號)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素質,加強和規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以下簡稱繼續教育)工作,根據《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政策規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三章 繼續教育 第八條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
1995年6月8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修正案》修正。第一條 為促進本市繼續教育發展,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繼續醫學教育規定(試行)(2000年12月28日 衛生部發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適應社會主義衛生事業發展需要,國家對衛生技術人員實行繼續醫學教育制度。依據《教育法》、《執業醫師法》和《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應適應醫學科學技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