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旅遊市場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旅遊市場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2]38號)精神和國家旅遊局、省政府關於旅遊市場整治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大整頓和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的力度,市政府決定從2002年8月起至今年底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旅遊市場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打擊旅遊市場中存在的“黑社”、“黑車”和“黑導”等無證經營行為、非法“陪游”、“伴遊”和欺客宰客、脅迫消費、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樹立成都旅遊的良好形象,確保我市旅遊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
  • 機構:政府單位
  • 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第七秘書處
  • 簽發時間:2002-08-27
  • 生效時間:2002-08-27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旅遊市場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2]38號)精神和國家旅遊局、省政府關於旅遊市場整治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大整頓和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的力度,市政府決定從2002年8月起至今年底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旅遊市場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打擊旅遊市場中存在的“黑社”、“黑車”和“黑導”等無證經營行為、非法“陪游”、“伴遊”和欺客宰客、脅迫消費、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樹立成都旅遊的良好形象,確保我市旅遊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現就我市開展旅遊市場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標本兼治的方針,強化監督執法與加強建章立制相結合,集中時間和力量,重點打擊影響旅遊市場秩序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旅遊業健康發展。通過專項整治,有效遏制違法違規活動,最佳化旅遊市場環境,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提高旅遊服務質量和旅遊者的滿意程度,樹立成都良好的旅遊形象。
二、整治工作的重點
(一)鞏固旅行社門市部治理成果,堅決打擊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行為。嚴格按照國務院公布的《旅行社管理條例》、《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從事誘行社業務的主體資格進行審核,重點查處掛靠承包變相轉讓旅行社經營權、超範圍經營旅行社業務,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及所辦實體無證照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中介機構非法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社會閒散人員拉幫結夥私攬旅行社業務等行為,堅決取締“黑社”和“黑部”。
(二)規範旅行社經營行為和導遊人員行為。嚴厲查處門市部違反“四統一”的行為;整治“買賣團”行為和“零團費”、“負團費”報價;查處旅行社以虛假廣告招徠遊客、不按政府指導價規定的內容、價格和服務質量標準操作團隊、不按規定轉團、使用“黑車”、“野導”、不按規定給專職導遊發放勞動報酬、縱容導遊私拿回扣等行為;規範旅行社和其他旅遊經營單位之間的佣金收受行為。重點查處導遊擅自變更團隊運行計畫、延長購物時間或增加購物點和自費項目、向遊客索要小費、私收回扣、擅自轉團和甩團以及有損國家利益、民族尊嚴的言行和在講解中摻雜庸俗、下流、迷信內容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整治旅遊客運行為。嚴厲查處不具資質經營旅遊客運業務的車輛;治理各種違章現象特別是旅遊客運司機逾時超速行駛、不按規定配備雙駕的行為;重點查處司機刁難導遊和遊客,擅自增加停車點,強迫導遊人員帶團消費或脅迫遊客消費以及甩客甩團行為;嚴厲打擊在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等地搶拉遊客和敲詐勒索等欺行霸市行為。
(四)大力淨化旅遊景區(點)的遊覽環境。對旅遊景區(點)及周邊環境進行綜合治理,堅決查禁從事封建迷信或有損國家形象的違法活動,打擊強買強賣,尾追兜售以及搶劫和騙財騙錢等危害景區(點)治安秩序的違法行為;取締旅遊景區(點)的各種非法攤點。
(五)依法打擊非法從事導遊活動。嚴格按照國務院公布的《導遊人員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規範導遊服務市場。重點查處無合法證件和正當手續從事導遊活動的“黑導”、偽造和借用他人導遊證的行為;嚴厲打擊借導遊服務之名從事色情活動的“陪游”、“伴遊”等非法活動。
(六)嚴厲打擊旅遊購物欺詐行為。對旅遊商品銷售市場進行執法檢查,重點查處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質次價高和虛假宣傳,接待旅遊團進行“封閉式”銷售和以醫療諮詢為名兜售高價藥品等欺詐行為,購物點與導遊人員相互串通私授私收回扣的非法行為;堅決取締旅遊購物“黑店”。
(七)依法查處境外駐華機構非法從事旅遊經營活動。對未經旅遊行政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堅決予以取締;對違反有關規定直接或變相從事旅遊經營活動的,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並沒收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堅決予以取締。
三、組織領導
成立成都市旅遊市場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和市旅遊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旅遊局(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略)。
四、任務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任務分工
旅遊市場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各方聯動”的方針,制定整治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目標,落實責任制。
具體任務分工:市旅遊局牽頭負責查處旅行社和導遊人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中介機構非法經營出境旅遊業務,查處境外駐華機構非法從事旅遊經營活動的行為,重新清理登記旅行社門市部,指導社會導遊人員服務機構的組建和運行,協調相關執法隊伍對旅遊市場進行綜合執法檢查,建立旅遊市場整治市級部門聯動機制和社會監督體系。市物價局、市旅遊局牽頭負責查處旅行社不按規定內容、價格和服務標準操作團隊的行為,查處旅行社低於成本經營的行為,嚴厲打擊價格欺詐行為。市公安局牽頭負責依法嚴厲打擊旅遊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騙財騙錢、從事色情活動的“陪游”和“伴遊”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旅遊景區(點)的治安管理,支持配合旅遊、工商、交通等執法隊伍開展旅遊市場執法檢查。市交通局牽頭負責加強對旅遊客運車輛的管理,制定旅遊客運司機管理辦法,對旅遊客運車輛司機進行服務培訓和安全教育,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和旅遊服務規定的車輛和司機進行處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負責查處旅行社使用導遊人員中違反有關勞動法規的行為。市建委牽頭負責建設系統所屬旅遊景區(點)的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市文化局牽頭負責文化系統所屬旅遊景區(點)的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市工商局牽頭負責取締無證照經營的“黑社”、“黑部”和“黑店”,查處違反佣金管理規定的消費場所,查處旅行社行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查處制假售假和亂設攤點的行為。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牽頭負責查處制售假冒偽劣旅遊商品、質量欺詐等行為加大對強制檢驗旅遊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力度。市法制辦牽頭負責擬定有關旅遊市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或地方政府規章。市安監辦牽頭負責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制定有關管理辦法。市政府火車北站地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牽頭負責整頓北站地區旅遊市場秩序。各區(市)縣政府負責本地區旅遊市場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市政府目督辦牽頭負責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和考核工作。
(二)工作要求
旅遊市場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市政府一級目標管理,市級各相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加強領導,保證該項工作所需的人員、經營,按照任務分工,抓緊落實各項工作。發揮政府在旅遊業中的主導作用,不斷把旅遊市場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為我市旅遊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市目督辦、市旅遊局等有關部門要結合旅遊創優覆核檢查,從9月下旬開始對有關部門和各區(市)縣開展旅遊市場打假打非專項整治的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相關責任單位於11月30日前將本單位開展該項工作的情況報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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