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通知是成都市人民政府於2007年2月25日發布的通知公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 頒發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2007年2月25
  • 檔案類型:政策法規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成都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成都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
為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保障殘疾人權益,改善殘疾人教育、康復、就業和社會保障狀況,創造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條件,確保我市殘疾人事業在“十一五”期間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依據《成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條件
“十五”期間,全市城鄉一體的殘疾人救助與保障體系基本建立,殘疾人生活質量普遍提高,殘疾人就業狀況得到明顯改善,殘疾人上學難問題基本解決,殘疾人醫療康復難問題初步緩解,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現象基本消除,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為殘疾人服務的經濟基礎更加鞏固,組織體系更加健全,服務方式更加有效,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展。
“十一五”時期,我市殘疾人事業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有利於殘疾人事業向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成都有利於更大範圍地縮小城鄉殘疾人在康復、教育、就業和生活上的差距。
“十一五”時期,我市殘疾人事業仍然面臨挑戰。殘疾人數量大、就業競爭力弱、醫療康復需求大,殘疾人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還有較大差距;部分殘疾人貧困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難以穩定保障;部分殘疾人在康復、教育、就業等方面還面臨一些困難;改善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的長效機制還不夠健全;建設殘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務尤為繁重。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建立扶助殘疾人脫貧解困長效機制和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為中心,以建設規範化服務型殘疾人工作組織為重點,繼續推進為殘疾人提供“量體裁衣”式個性化服務工作,改善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和基本生活狀況,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創造條件,使殘疾人生活基本上達到小康水平。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和諧成都、實現“新三最”奮鬥目標的大局,同步規劃,重點扶持,優先實施。
2.堅持以政府為主導。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殘疾人事業的領導,切實將殘疾人工作納入政府工作全局,充分發揮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作用和相關部門的職能職責。各級財政部門要將殘疾人事業發展經費列入預算,加大投入,支持殘疾人事業加快發展。
3.堅持社會化工作方法。針對殘疾人事業跨領域、跨行業的特性,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開發和依託社會資源,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支持殘疾人事業,多為殘疾人辦好事、辦實事。
4.堅持依法發展殘疾人事業。大力加強殘疾人事業法制建設,完善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法規政策,依法發展殘疾人事業;健全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體系,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5.堅持開拓創新。不斷研究新形勢,提出工作新思路,拓展工作新領域,增添工作新措施,解決工作新問題,開創事業新局面。
(三)總體目標。
1.殘疾人生活基本上達到小康水平。
2.力爭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
3.切實保障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權利,普及殘疾兒童少年學前、義務教育,大力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和職業教育等特殊教育。
4.進一步提高殘疾人就業率,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普遍得到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建立覆蓋全市殘疾人的就業服務網路。
5.建立和完善城鄉一體的殘疾人社會救助與保障體系。
6.完成規範化服務型殘疾人工作組織建設,增強基層殘疾人工作組織的服務能力。
7.為全市殘疾人提供“量體裁衣”式個性化服務。
8.加強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普及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康復。
1.主要任務。
(1)城市和經濟發展較好農村的殘疾人普遍得到康復服務,經濟條件較差的農村70%以上的殘疾人得到康復服務。
(2)建立全市出生缺陷三級干預體系:預防知識知曉率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和成都高新區(以下統稱城區)達90%以上,其他區(市)縣達80%以上;建立成都市產前診斷中心,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工作,城區篩查率達85%以上,其他區(市)縣達50%以上;出生缺陷兒童早期康復服務在城區達80%,其他區(市)縣達50%。
(3)實施重點康復項目:為15萬殘疾人提供社區康復服務;創建兩個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範區;創建“白內障無障礙市”;實施“助聽、助明、助行”等康復扶助工程;為2萬名殘疾人提供輔助用具。
2.主要措施。
(1)衛生、民政、殘聯等部門要建立和完善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幹、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託的社會化康復服務體系。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社區服務機構、學校、幼稚園、福利企事業單位、殘疾人活動場所等現有機構、設施、人員的作用,將社區康復納入社區建設、基層衛生工作,建立社區康復員隊伍,建設實用夠用的社區康復設施。
(2)充分發揮市出生缺陷干預工作委員會作用。市人口計生委負責一級干預相關工作,市衛生局負責二級干預相關工作,市衛生局、市殘聯做好三級干預相關工作。
(3)衛生、殘聯等部門要以設立定點醫療機構與組織醫療隊相結合的方式,免費做好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手術。
(4)衛生、教育、殘聯等部門要共同完善低視力康復服務網路,並開展好聾兒語訓等工作。
(5)各級政府要積極創建精神病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的養護機構。衛生、民政、殘聯等部門要全面推行“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大力開展精神病防治社區康復和托養工作。
(6)衛生部門要加強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室建設,推動基層衛生機構開展肢體殘疾康復訓練與服務;衛生、人事部門要將殘聯繫統主辦的殘疾人康復醫療機構的康復醫療人員的職稱評定納入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範圍。
(7)教育、衛生、民政、勞動保障、殘聯等部門要密切配合,以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社區服務機構、工療養護機構為依託,開展智力殘疾康復綜合服務。
(8)市殘聯要建立市殘疾人輔助器具資源中心。
(二)教育。
1.主要任務。
(1)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符合普教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與當地健全兒童少年同等水平,視力、聽力、語言和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95%以上。
(2)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和中短期實用技術培訓,培訓3萬名殘疾人。
(3)建立1所“殘疾人高等教育中心”,1所“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中心”。
(4)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構建全市殘疾兒童學前教育與早期康復訓練相融合的服務體系。
(5)把市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康復中心建成全市學前教育康復工作示範、指導、技術資源中心。
(6)2007年底前,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和成華區建成本地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康復機構;2008年底前,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都江堰市、雙流縣、郫縣、新津縣建成本地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康復機構;2009年底前,其餘市、縣建立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康復機構,為本地所有有需求的殘疾兒童提供相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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