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經歷
勞雷亞諾·埃萊烏特里奧·戈麥斯·卡斯楚,1889年2月20日出生於哥倫比亞共和國首都波哥大,戈麥斯早年在聖巴托洛梅學院學習,1904年從聖巴托洛梅學院畢業,之後他前往
哥倫比亞國立大學攻讀
數學和
土木工程學,在大學期間戈麥斯對政治表現出濃厚的興趣,他曾參加反對
拉斐爾·雷耶斯·普列托總統獨裁統治的抗議活動,1909年戈麥斯從國立大學畢業並獲得土木工程學學士學位,之後他負責修建
安蒂奧基亞省的鐵路,但戈麥斯不久便離開了工作崗位,投身於政治事業當中。
從政經歷
戈麥斯從政初期便加入了
哥倫比亞保守黨,1909年~1916年擔任《統一報》的編輯,1911年他當選為
昆迪納馬卡省省代表大會代表和眾議員,1913年當選為安蒂奧基亞省省代表大會代表,當年他作為安蒂奧基亞省省代表大會代表參加國民會議,1916年他再次作為安蒂奧基亞省省代表大會代表參加國民會議,戈麥斯在1913年、1916年、1918年和1921年連續四次當選為眾議員,1921年11月9日戈麥斯在眾議院發表演講,指控
馬爾科·菲德爾·蘇亞雷斯總統
挪用公款,迫使馬爾科·菲德爾·蘇亞雷斯總統當天遞交辭呈(兩天后正式辭職),1923年3月25日~5月13日,戈麥斯作為哥倫比亞政府的外交代表前往
智利首都
聖地亞哥參加第五屆
泛美會議(美洲國際會議),同年戈麥斯被任命為哥倫比亞駐
阿根廷大使,1925年結束大使任期,之後他返回哥倫比亞國內。
戈麥斯在1925年2月~5月任波哥大市市長,1925年6月8日~1926年8月7日擔任公共工程部長,1927年他當選為桑坦德爾省省代表大會代表,1931年~1933年再次擔任安蒂奧基亞省省代表大會代表。
戈麥斯1939年再次當選為參議員,任期至1945年,1944年7月戈麥斯因被指控涉嫌策劃發動針對自由黨人總統阿方索·洛佩斯·普馬雷霍的政變而被迫流亡
巴西,1945年戈麥斯返回哥倫比亞,同年他完全掌控《世紀報》。1946年,保守黨人
馬里亞諾·奧斯皮納·佩雷斯出任總統後,實行高壓政策,建立獨裁統治,戈麥斯表示支持奧斯皮納總統,並在1947年領導由軍人、警察和暴徒組成的恐怖組織,迫害反對派領袖,殘酷屠殺手無寸鐵的農民。1948年3月21日,戈麥斯出任外交部長,期間他在首都波哥大負責組織召開第九屆泛美會議(美洲國際會議)。當年4月10日戈麥斯因波哥大發生的民眾暴動(因左翼自由黨領袖
豪爾赫·埃利塞爾·蓋坦遇害而引發)而辭去外交部長職務。在這次暴動中,戈麥斯的官邸和《世紀報》的報社被民眾焚毀。
總統生涯
當選總統
1949年11月27日,全國戒嚴狀態下的哥倫比亞提前舉行總統選舉,由於保守黨人不斷槍殺自由黨人,自由黨人抵制了這次總統選舉,戈麥斯作為保守黨候選人參加總統選舉,他作為唯一的總統候選人全票當選(1140122張選票,得票率99.95%),1950年8月7日正式就職,成為新一任
哥倫比亞總統,任期4年。1951年11月5日,戈麥斯因心臟病日益嚴重,將部分總統權力交給保守黨人
羅伯托·烏達內塔·阿維萊斯代理行使。
國家建設
戈麥斯執政期間,實行
經濟民族主義政策,1951年政府在收回外國租讓熱帶石油公司租讓地的基礎上建立國營石油公司哥倫比亞石油公司,修建
貝里奧港至
麥德林和波哥大的
輸油管道,同年成立
科爾多瓦省,為了擴大生產,1952年哥倫比亞政府決定建立金融公司;國內建設方面,1950年哥倫比亞在
美國和
加拿大的幫助下,對國家警察部隊進行改組,當年10月在共和國銀行的資助下開始修飾加工鹽礦大教堂,當年哥倫比亞的食糖開始出口,還創辦了全國人類學研究所。
在外交方面,戈麥斯政府奉行親近美國的外交政策,哥倫比亞派遣一個陸軍步兵營和一艘
護衛艦(1951年~1953年分四次共派出 5100名步兵、300名海軍參與韓戰以及戰後重建)前往
朝鮮半島,參加
韓戰,成為拉丁美洲唯一派兵參加韓戰的國家,1951年保守黨政府同美國簽訂了《友好、通商和航海條約》,1952年又與美國簽訂了《雙邊軍事協定》和《共同防務協定》,當年哥倫比亞與鄰國
委內瑞拉在
委內瑞拉灣的領海劃分和洛斯蒙赫島的歸屬上發生爭議,哥倫比亞不反對委內瑞拉對洛斯蒙赫島行使主權,但不承認委內瑞拉對洛斯蒙赫島擁有領海和大陸架權,在委內瑞拉灣的劃界問題上,哥倫比亞主張以中心線為界,委內瑞拉主張以兩國陸地邊界的自然延伸,來劃分委內瑞拉灣約24平方公里爭議面積的歸屬問題。
獨裁統治
戈麥斯擔任總統期間,試圖在哥倫比亞建立法西斯體制,他操縱議會和最高法院,解散
工會組織,壓制
新聞自由,實行暴力獨裁統治,殘酷鎮壓農村地區的反政府游擊隊運動,迫害政治反對派和人民民眾。1952年~1953年召開制憲會議,修改憲法,將總統任期由4年延長至6年,取消最高法院彈劾總統的權力,規定國會議員由全民
直接選舉產生,還規定在投票時結婚的男子的一票相當於兩票,而未結婚的男子一票依舊相當於一票;給予天主教會特權,規定實行
政教合一,允許天主教會控制教育。據哥倫比亞作家豪爾赫·薩拉梅亞·博爾達揭露,戈麥斯執政期間,哥倫比亞全國被殺害的人數有10萬人,至少有30萬人被迫流亡國外。
下台之後
1953年6月13日,哥倫比亞陸軍總司令
古斯塔沃·羅哈斯·皮尼利亞上將發動軍事政變,推翻戈麥斯及其代理人烏達內塔的獨裁統治。政變後,戈麥斯攜家人先是前往美國
紐約,後流亡西班牙,他在西班牙時依舊是哥倫比亞保守黨右翼的領袖,而他在國內創辦的報刊《世紀報》因發表抨擊軍政府的言論而被被軍政府查封。
1956年7月24日,戈麥斯在西班牙
阿利坎特省的
貝尼多姆同哥倫比亞自由黨領袖
阿爾韋托·耶拉斯·卡馬戈舉行會晤,自由黨和保守黨就聯合反對羅哈斯·皮尼利亞軍事獨裁政權取得一致意見,簽署了《貝尼多姆公約》。公約的主要內容有:1、自由黨和保守黨兩黨必須共同採取行動,儘快恢復文人民主政府;2、自由黨和保守黨一致譴責暴力,恢復被破壞的政治秩序;3、軍隊的作用應限於保衛國家、抵抗外來侵略和防止內亂;4、恢復代議制民主,建立聯合政府;5、哥倫比亞不再是獨裁的沃土。儘管兩黨領袖簽署了條約,但以馬里亞諾·奧斯皮納·佩雷斯為首的部分保守黨人依舊和軍政府保持合作,這使得保守黨和自由黨人難以在對抗軍政府方面採取聯合行動。
1957年7月20日,戈麥斯同自由黨領袖阿爾韋托·耶拉斯·卡馬戈在西班牙
巴塞隆納省的希特赫斯再次舉行會晤,達成了建立“全國陣線”共識,簽署了《希特赫斯協定》。協定規定:在今後12年(1960年改為16年)內,總統將由兩黨輪流擔任,每任4年,除自由黨和保守黨以外的其他政黨不得參加“全國陣線”時期的選舉,自由黨和保守黨將平分在各級政府中的職位和議會中的議席;官員通過選舉產生;所有立法須經國民議會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票贊成才能通過;“全國陣線”的第一屆總統將由保守黨人擔任。協定還規定,在公民投票通過後修改憲法。1957年12月1日,哥倫比亞舉行公民投票,絕大多數哥倫比亞人投票通過了憲法修正案,肯定了自由黨和保守黨達成協定的主要內容,從而保證了政權控制在自由黨和保守黨手中,防止軍人干政,建立起了相對穩定的
資產階級代議制民主。
戈麥斯在1958年哥倫比亞恢復民主後返回哥倫比亞,回國後他擔任保守黨內“獨立派”(又稱勞雷亞諾派,主要成員是戈麥斯及其追隨者)的領袖,期間他多次為在哥倫比亞自由大學學習的青年保守黨成員發表演講,1965年7月13日14點10分,戈麥斯在波哥大的居所內逝世,享年76歲。7月15日,戈麥斯的家人在教堂為戈麥斯舉行了葬禮,哥倫比亞總統
吉列爾莫·萊昂·瓦倫西亞、前內政部長達里奧·埃昌迪亞、眾議員瑪麗亞·歐亨尼婭·羅哈斯、前勞工部長
貝利薩里奧·貝坦庫爾·夸爾塔斯、參議員
阿方索·洛佩斯·米切爾森、參議員
胡利奧·塞薩爾·圖爾瓦伊·阿亞拉等多位政要參加了葬禮。戈麥斯去世後,遺體被安葬在波哥大的中央公墓。
家庭成員
戈麥斯1916年同瑪麗亞·烏爾塔多結婚,兩人共有4個子女,分別是:塞茜莉亞·戈麥斯·烏爾塔多、拉斐爾·戈麥斯·烏爾塔多、阿爾瓦羅·戈麥斯·烏爾塔多(1919年~1995年,哥倫比亞政治家)、恩里克·戈麥斯·烏爾塔多(1927年~,曾任參議員,1952年~1953年任哥倫比亞奧林匹克運動委員會主席)。
著作
戈麥斯著有多部歷史著作和文章,包括《
佩德羅·涅爾·奧斯皮納將軍的性格》(1928年)、《懶惰和無能的表現》(1937年)、《桑坦德爾的神話》(1940年)、《阿爾弗雷多·巴斯克斯·科博將軍傳》(1941年)、《
巴勃羅·聶魯達,一個小丑》(1943年)、《18世紀西班牙的衰落》(1952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