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尼之爭

懷尼之爭(회니지쟁),是指17世紀後期居住在懷德(今韓國大田廣域市懷德站)的宋時烈與居住在尼山(今韓國忠清南道論山市)的尹拯之間的糾紛。懷尼之爭由來於“懷尼是非”,這是朝鮮王朝後期政治史上代表性的政治、學術公案。這個爭端成為西人在1683年分為老論少論兩派的重要因素,並且在18世紀蕩平政治時期成為體現政局變動方向的政治象徵。這場爭端一直持續到19世紀的朝鮮哲宗時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尼之爭
  • 外文名:회니지쟁
  • 主要人物宋時烈尹拯
事件背景,起因,經過,評價,

事件背景

1637年,朝鮮在丙子胡亂中敗北,仁祖遭受三田渡之恥,此後儒士和官僚中出現了棄官歸隱的傾向。他們當中,尤其是隱居於忠清道連山、懷德、公州、尼山等地、雲集於金長生金集門下並受其思想影響的一群儒士,形成了“湖西山林”。代表性的人物有宋時烈宋浚吉、李惟泰、俞棨、尹宣舉等。他們之所以具有政治影響力,是因為他們高舉反清斥和的旗幟,以朱子學的名分論和義理論的守護者自居。
金長生死後,他們又在金集門下研究朱子學,同時推尊當時反清斥和的象徵——金尚憲為“大老”。而且,不僅包括學問和處世問題在內的禮制,甚至連生活瑣事的細節,有時都會親自見面或者通過書信相互討論,努力共勉。在朝鮮孝宗朝鮮顯宗時期,他們進軍中央政界,主導了政局。
但是,就實現反清斥和義理的方案而言,他們在有關當時的時代課題北伐論的問題上出現立場分歧。俞棨、尹宣舉等認為需要進行全面的制度改革,從而強化北伐所需要的國防能力,而其方向則是削弱統治階層兩班和地主的特權。宋時烈、宋浚吉則加以反對,並斷婆立足於朱子學名分論和義氣論,試圖局限於道德和義理的層面。
他們之間的衝突在針對南人尹鑴的態度上暴露出來。宋時烈說尹鑴批判過朱子,聲討其為“斯文亂賊”,而尹宣舉則認為要實現北伐大義,就不能糾纏於小分歧,應同心協力,故擁護尹鑴。並且,尹宣舉批評“禮訟”迴避現實問題,主張包容南人並推進制度改革,以實現北伐目標。宋時烈更重視朱子學和義理論而非推進北伐,尹宣舉則更重視北伐而非朱子學或“禮訟”。就這樣,兩人的立訂晚捆場分歧表露無餘,但彼此間還是互相尊重並抱有期待,兩人的友情持續到尹宣舉去世。

起因

懷尼之爭始於尹宣舉之子尹拯請宋時烈為父親寫墓碣銘一事。宋時烈看了尹拯送來的尹宣舉行狀後,迂迴地在墓碣銘中表現出對尹宣舉庇護尹鑴等南人的不滿。尹拯說,這在後世也不利於宋時烈自己的名聲,要求直截了當地表現出宋時烈對爭論點的立場。但宋時烈執拗地咬住尹宣舉父子對尹鑴的模糊態度不放,事實上拒絕了尹拯的要求。
與此同時,尹拯懷疑起宋時烈關於李惟泰的“禮說”的模糊態度,並在忠清道木川地區出現誹謗尹宣舉的通文後加重了對宋時烈的疑心。於是,他寫了一篇批評宋時烈學問本源的書信(辛酉擬書),但因朴世采的挽留而沒有送出。然而,該信通過各種途徑傳到宋時烈及其門人那裡,其門人之一崔慎於1684年上疏,譴責尹拯“背師”,懷尼之爭便演變為朝廷的政治爭論點。

經過

1680年庚申換局不久後,西人黨分裂就為老論少論。換局後,金錫胄等戚臣勢力為了徹底肅清南人黨,不惜展開偵探政治,如偷偷觀察或告變等。在三司(司憲府司諫院弘文館)言官們對此加以批判的同時,西人內部首次出現了“老論”和“少論”的名目。在三司中任職的理想主義的年輕官員們標榜作為士林政治原則的公論政治,對勛戚的偵探政治展開批判。
但是,當時代表西人士林的象徵性人物宋時烈卻支持勛戚,辜負了這些年輕儒士的期待。宋時烈這么做所依據的邏輯是肅清南人比其他任何問題都重要。政局因此陷入膠著狀態後,朴世采於1683年與宋時烈一起要求尹拯出仕,但尹拯提出了三大問題而加以拒絕。這三大問題是:“南人怨毒不可平”、“三戚(明聖、仁敬、仁顯三王后的外戚)威柄不可制”、“尤翁(宋時烈號尤庵)世道不可變”。對此,朴世采確認此事不可能實現,承認不存在與宋時烈合作的可能性。這一年,朴世采提出了“皇極蕩平論”,該方案將尹拯所指出的三大名分具體化。當時,以這府她翻嫌件事為契機,寒組諒陵老、少論分裂成為定局,根據對蕩平論的贊成或反對,西人出現了分裂。
翌年就出現了崔慎的上疏,使“懷尼是非”蔓延到朝廷,這是出於宋時烈方面阻止主張與南人共存的少論蕩平論的試圖。他們抓住丙子胡亂時尹宣舉在江華島苟且偷生及其父子對尹鑴的態度作為焦點,攻擊尹拯“背師”,這體現出他們援用朱子學義理論作為拒絕蕩平論的邏輯。1694年甲戌換局以後,不僅提試店是肅宗朝,在英祖、正祖朝,“懷尼是非”成為焦點也通常是與蕩平榆陵放政策有關。關於其後的“懷尼是非”,矛頭集中於尹宣舉在江華島喪失節義、尹拯背師、尹宣舉父子庇護尹鑴等個人恩怨,這與用古代的義理論代替政治爭論點以削弱蕩平政策的企圖有關。

評價

韓國學者認為,“兩亂”(壬辰倭亂丙子胡亂)時期以後,一些官僚、儒士為了克服朝鮮王朝國家所處的內外危機和奔潤而摸索新的政策和制度,並試圖將其引入政治核心議題,蕩平論就是其產物。其方向是削弱乃至取消當時統治階層兩班和地主的特權,建立“大同”和“均役”的新型國家體制。在其延長線上,勢必會引導出朝鮮式的近代化。於是,老論方面提起“懷尼是非”,試圖以此削弱蕩平政策,暴露其保守的性質。也就是說,“懷尼之爭”可以看作是反映中世社會解體期新舊思想衝突的鬥爭。
但是,當時代表西人士林的象徵性人物宋時烈卻支持勛戚,辜負了這些年輕儒士的期待。宋時烈這么做所依據的邏輯是肅清南人比其他任何問題都重要。政局因此陷入膠著狀態後,朴世采於1683年與宋時烈一起要求尹拯出仕,但尹拯提出了三大問題而加以拒絕。這三大問題是:“南人怨毒不可平”、“三戚(明聖、仁敬、仁顯三王后的外戚)威柄不可制”、“尤翁(宋時烈號尤庵)世道不可變”。對此,朴世采確認此事不可能實現,承認不存在與宋時烈合作的可能性。這一年,朴世采提出了“皇極蕩平論”,該方案將尹拯所指出的三大名分具體化。當時,以這件事為契機,老、少論分裂成為定局,根據對蕩平論的贊成或反對,西人出現了分裂。
翌年就出現了崔慎的上疏,使“懷尼是非”蔓延到朝廷,這是出於宋時烈方面阻止主張與南人共存的少論蕩平論的試圖。他們抓住丙子胡亂時尹宣舉在江華島苟且偷生及其父子對尹鑴的態度作為焦點,攻擊尹拯“背師”,這體現出他們援用朱子學義理論作為拒絕蕩平論的邏輯。1694年甲戌換局以後,不僅是肅宗朝,在英祖、正祖朝,“懷尼是非”成為焦點也通常是與蕩平政策有關。關於其後的“懷尼是非”,矛頭集中於尹宣舉在江華島喪失節義、尹拯背師、尹宣舉父子庇護尹鑴等個人恩怨,這與用古代的義理論代替政治爭論點以削弱蕩平政策的企圖有關。

評價

韓國學者認為,“兩亂”(壬辰倭亂丙子胡亂)時期以後,一些官僚、儒士為了克服朝鮮王朝國家所處的內外危機而摸索新的政策和制度,並試圖將其引入政治核心議題,蕩平論就是其產物。其方向是削弱乃至取消當時統治階層兩班和地主的特權,建立“大同”和“均役”的新型國家體制。在其延長線上,勢必會引導出朝鮮式的近代化。於是,老論方面提起“懷尼是非”,試圖以此削弱蕩平政策,暴露其保守的性質。也就是說,“懷尼之爭”可以看作是反映中世社會解體期新舊思想衝突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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