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案件,在審查中發現有遺漏的犯罪嫌疑人,建議公安機關辦理補充提請逮捕犯罪嫌疑人而製作的文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
- 類型:寫作術語
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案件,在審查中發現有遺漏的犯罪嫌疑人,建議公安機關辦理補充提請逮捕犯罪嫌疑人而製作的文書。
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案件,在審查中發現有遺漏的犯罪嫌疑人,建議公安機關辦理補充提請逮捕犯罪嫌疑人而製作的文書。它既能做到不放縱犯罪分子,懲罰犯罪,又能保證提高案件的質量。由五部分組成:...
逮捕(arrest)是檢察院批准或決定,法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的,對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時間內完全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中最嚴厲的一種,它不僅剝奪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後除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和符合變更強制措施...
省級以下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的案件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逮捕法律文書和工作文書的製作與適用 第一部分 法律文書 一、逮捕決定書 二、不予逮捕決定書 三、撤銷逮捕決定、通知書 第二部分 工作文書 一、報請逮捕書 二、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 三、報請變更(撤銷)逮捕措施意見書 四、報請重新審查逮捕意見...
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訊問的,應當送達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書,由犯罪嫌疑人填寫後及時收回審查並附卷。犯罪嫌疑人要求訊問的,一般應當訊問。第三條 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檢察人員不得少於二人,且其中至少一人具有檢察官職務。第四條 檢察人員訊問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出具提訊憑證(註明審查逮捕起止日期)、...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偵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決定逮捕的,應當在決定逮捕之日起三日以內,由偵查監督部門填寫逮捕備案登記表,連同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審查逮捕案件意見書和逮捕決定書,一併報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備案。第四條 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相對應的部門應當指定專人審查下級人民檢察院報送...
(七)不予羈押不致危害社會或者妨礙刑事訴訟正常進行的其他無逮捕必要的情形。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第七條對屬於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並建議偵查機關撤銷案件。第八條犯罪嫌疑人...
地市級人民檢察院認為需要逮捕而省級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不需要逮捕的,由省級人民檢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批覆,地市級人民檢察院根據批覆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第二條 外國人涉嫌本規定第一條規定以外犯罪的案件,地市級或者省級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外國犯罪嫌疑人的,分別由地市級人民檢察院或者省級人民檢察院審查...
(五)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六)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七)犯罪嫌疑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訊問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訊問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的意見。辦理審查逮捕案件,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訊問的,應當送達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書,由犯罪嫌疑人...
四、對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未被拘留的,應當在接到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十五日以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不得超過二十日。五、對不批准逮捕,需要補充偵...
五、走私犯罪偵查機關在偵辦走私犯罪案件過程中,需要提請批准逮捕走私犯罪嫌疑人時,應按《程式規定》製作相應的法律文書,連同有關案卷材料、證據,直接移送走私犯罪偵查機關所在地的分、州、市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六、走私犯罪偵查機關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已偵查終結的案件,...
第十四條 適用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在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前,應當審查其監護情況,參考其法定代理人、學校、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意見,並在《審查逮捕意見書》中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備有效監護條件或者社會幫教措施進行具體說明。
四、直屬分局依照《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等有關規定出具和使用刑事法律文書,冠以“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分局”字樣,並加蓋“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分局”印章和分局局長印章。五、直...
(七)其他沒有逮捕必要的情形。第十四條 適用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在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前,應當審查其監護情況,參考其法定代理人、學校、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意見,並在《審查逮捕意見書》中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備有效監護條件或者社會幫教措施進行具體說明。第十五條 未成年犯罪嫌疑...
(七)其他沒有逮捕必要的情形。第十四條 適用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在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前,應當審查其監護情況,參考其法定代理人、學校、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意見,並在《審查逮捕意見書》中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備有效監護條件或者社會幫教措施進行具體說明。第十五條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十六)提請覆核意見書 二、檢察機關的檢察文書格式與實例 (一)立案決定書 (二)補充立案決定書 (三)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決定書 (四)批准逮捕決定書 (五)不批准逮捕決定書 (六)逮捕決定書 (七)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 (八)起訴書 (九)不起訴決定書 (十)公訴意見書 (十一)糾正違法通知...
一、規範性檔案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加強檢察法律文書說理工作的意見(試行)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印製人民檢察院法律文書 格式(樣本)的說明 二、文書格式 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 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補充偵查提綱 提供法庭審判所需證據材料意見書 撤銷案件決定書 起訴意見書 不起訴意見書 提供法庭審判所需證據材料通知...
第四節 刑事案件強制措施文書I 一、批准逮捕決定書 二、不批准逮捕決定書 三、逮捕決定書 四、逮捕案件審查報告 五、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 第五節 刑事案件審查起訴、抗訴、出庭文書 一、起訴書 二、不起訴決定書 三、刑事抗訴書 四、撤回抗訴決定書 五、移送起訴案件審查報告 六、提請抗訴報告書 七、公訴...
第三節 補充偵查報告書 第四節 要求複議意見書 第五節 提請覆核意見書 第三編 檢察機關司法文書 第一章 檢察機關司法文書概述 第二章 強制措施文書 第一節 批准逮捕決定書 第二節 不批准逮捕決定書 第三節 逮捕決定書 第四節 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 第三章 自偵案件司法文書 第一節 審查結論報告(初查...
第七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裁決書 第八節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第四章 人民檢察院主要法律文書(上)(批捕、起訴、出庭支持公訴、審判監督類)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批准逮捕決定書 第三節 不批准逮捕決定書 第四節 撤銷批准逮捕決定通知書 第五節 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 第六節 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
第四條對偵查過程中,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提出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移送偵查監督部門審查。第五條對偵查終結的案件提出起訴、不起訴意見書,移送公訴部門審查。對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進行補充偵查。對應當撤銷的案件作出決定。第六條對偵查終結需移交上級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按省院有關規定,移交上級院反貪部門...
第六條 偵查監督部門對偵查、公訴部門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審查提出意見,報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對偵查部門需要延長偵查羈押期限、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的,應當審查提出意見,報檢察長決定。重大複雜案件,應當提請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第七條 偵查、公訴部門收到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