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代收款項

應收代收款項亦稱未收代收款項。代收銀行接受託收銀行或顧客委託,收到托收項下物權單據或有價單證代向付款人收款,在未收妥之前,代收銀行對付款人所擁有的收取代收款項的權益。根據托收結算的性質,代收款項能否按期如數收妥,全憑付款人的商業信用。

款項收妥後,代收銀行與付款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即可清償,但若付款人拒付或因故無法收妥代收款項時,代收行退回單證,同樣解除了代收銀行與付款人之間的權責關係。所以,“應收代收款項”只反映代收銀行向付款人提示代收單證時對付款人所擁有的一項“或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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