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意義上公民的主體地位正是通過憲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的權利來體現的。憲法中對公民政治權利的規定,構成了公民與國家之間關聯的紐帶。公民通過對這些政治權利的行使,完成了公民對國家權力的授予、監督與更新。對憲法的認知即憲法意識構成了公民意識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
公民的憲法意識不可能自發形成,而必須有意識地培育。加強公民憲法意識的教育,是公民意識教育的重要內容。為加強憲法意識的培育,必須要讓公民了解憲法的內容。只有掌握了憲法的基本知識,了解我國憲法的內容,公民才能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遵守憲法,並養成自覺遵守憲法的習慣,最終使憲法成為全體公民共同遵守的生活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