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爾伯里憲法,1946年公布的斯里蘭卡第二部憲法。1945年,英國政府派遣以索爾伯里子爵為首的調查團赴斯里蘭卡(舊稱錫蘭)調查。同年10月9日,調查團發表報告書,建議給斯以自治地位,成立一個議會制政府,分設眾議院和參議院以及內閣。經斯議會領袖杜德萊·謝爾頓·森納那亞克赴英商談後,英國政府於1945年10月31日接受調查團報告書及所提建議,並據此於1946年5月制定斯第二部憲法,史稱索爾伯里憲法。1948年2月4日,斯按照新憲制舉行大選,並從此獲得完全自治的地位,成為大英國協的一個自治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