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雲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慶雲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及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雲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所屬部門:慶雲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慶雲縣
主要職責,部門職責,

主要職責

慶雲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位於德州市慶雲縣光明路1187號,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及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一)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組織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任務建議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道洪和燥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性、規範性檔案;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負責處理民眾對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的來信來訪。
(四)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負責全縣違法生育人員的社會放槳體撫養費征繳工作,規範立案,依法徵收;協調和配合縣法院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非訴案件的強制執行工作。
(六)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統計及信息化建設。
(七)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負責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指導鄉鎮(街道)計畫生育服務站管理與服務工作的開展;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發放。
(九)檢查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系統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編制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人員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國內、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二)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職責

辦公室
擬定機關工作制度、工作計畫;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督查、信訪、史志、辦公設施和資產管理、車輛管理、後勤管理、提案辦理和安全生產等工作。
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管理、崗位培訓、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職稱改革工作;負責村級計生主任和衛生室府譽坑人員的檔案管理;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
規劃財務科
擬定財務管理規範性檔案,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中央、省、市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和使用;承擔大型醫用裝備配置和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負責衛生計生信息和統計上報。
核算辦(審計科)
負責基層醫療單位的財務核算和費用管理,審計、監督基層醫療單位資金的運轉和使用。
政策法規科(掛綜合監督科牌子)
負責衛生計生綜合性法規政策研究,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制宣傳和法律法規諮詢,指導依法行政,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承擔放射診療、飲水安全許可嚷籃慨審批和計畫生育證明、獎扶、特扶等計生政策的審查;承擔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協調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科(掛衛生應急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疾病預防控制政策的落實,承擔實施突發公共事件的疾病預防和控制;組織實施突發性事故、災害、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醫政醫管科
制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的規範和標準;制定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資格的審批,醫療機構的執業許可和審批;指導、參與醫療單位的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和采供血管理以及醫療單位的績效評價和考核。
基層衛生科
承擔農村衛生和城市社區衛生的服務體凳連遷講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的管理與培訓,組織開展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的推廣與考核。負責村衛生室設定和執業註冊的審批。
婦幼健康服務科
擬定全縣婦幼衛生、孕前健康檢查、孕期保健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相關規劃、政策、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婦女、兒童多發病、常見病的防治;負責全縣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想請膠病殘兒鑑定、輔助生殖技術指導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負責母嬰技術服務許可審批。
藥物科
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政策,規範全縣基層醫療單位基本藥物及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和結算管理;承擔基本藥物制度的宣傳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醫療機構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監督管理。
行政審批科
受理衛生計生各項行政審批業務,汽榜實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督導確需本部門其他科室辦理的審批、服務事項在規定時間內辦結,發放審批證件並保存好各種審批檔案資料;負責本部門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日常管理;負責醫療廣告管理和審批工作。
計畫生育管理服務科
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政策,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制訂全縣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負責鄉村兩級計生人員的管理,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信息和數據統計工作;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性別比治理辦公室
擬定全縣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規劃,承擔跨部門的出生人口信息調查和統計數據分析;組織實施孕情監控和醫學需要的終止妊娠審批,依法查處非醫學需要的私自鑑定胎兒性別和私自流引產行為;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B超機和終止妊娠藥品的管理。
科技教育宣傳科
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生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承擔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的有關工作;制定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報導與發布工作;指導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和崗位培訓。
中醫藥管理科
擬訂全縣中醫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中醫藥政策調查研究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指導和組織實施全縣醫療機構、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中醫藥工作,承擔中醫醫療機構準入管理工作;擬訂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實施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考核等有關工作。
各科室除承擔上述職能任務外,同時做好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規科(掛綜合監督科牌子)
負責衛生計生綜合性法規政策研究,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制宣傳和法律法規諮詢,指導依法行政,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承擔放射診療、飲水安全許可審批和計畫生育證明、獎扶、特扶等計生政策的審查;承擔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協調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科(掛衛生應急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疾病預防控制政策的落實,承擔實施突發公共事件的疾病預防和控制;組織實施突發性事故、災害、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醫政醫管科
制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的規範和標準;制定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資格的審批,醫療機構的執業許可和審批;指導、參與醫療單位的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和采供血管理以及醫療單位的績效評價和考核。
基層衛生科
承擔農村衛生和城市社區衛生的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的管理與培訓,組織開展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的推廣與考核。負責村衛生室設定和執業註冊的審批。
婦幼健康服務科
擬定全縣婦幼衛生、孕前健康檢查、孕期保健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相關規劃、政策、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婦女、兒童多發病、常見病的防治;負責全縣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病殘兒鑑定、輔助生殖技術指導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負責母嬰技術服務許可審批。
藥物科
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政策,規範全縣基層醫療單位基本藥物及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和結算管理;承擔基本藥物制度的宣傳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醫療機構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監督管理。
行政審批科
受理衛生計生各項行政審批業務,實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督導確需本部門其他科室辦理的審批、服務事項在規定時間內辦結,發放審批證件並保存好各種審批檔案資料;負責本部門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日常管理;負責醫療廣告管理和審批工作。
計畫生育管理服務科
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政策,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制訂全縣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負責鄉村兩級計生人員的管理,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信息和數據統計工作;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性別比治理辦公室
擬定全縣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規劃,承擔跨部門的出生人口信息調查和統計數據分析;組織實施孕情監控和醫學需要的終止妊娠審批,依法查處非醫學需要的私自鑑定胎兒性別和私自流引產行為;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B超機和終止妊娠藥品的管理。
科技教育宣傳科
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生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承擔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的有關工作;制定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報導與發布工作;指導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和崗位培訓。
中醫藥管理科
擬訂全縣中醫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中醫藥政策調查研究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指導和組織實施全縣醫療機構、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中醫藥工作,承擔中醫醫療機構準入管理工作;擬訂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實施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考核等有關工作。
各科室除承擔上述職能任務外,同時做好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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