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陽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基本職責: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 會同:規章草案;協調推動有關部門
- 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
基本職責,內設機構,
基本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組織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戰略性、前瞻性研究,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三)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有關政策、規章草案;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
(四)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統計及信息化建設;制定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實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最佳化出生嬰兒性別結構工作;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發放;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編制市、縣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的預、決算;檢查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
(六)管理指導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七)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單位職能,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負責文秘、保密、督辦和後勤服務工作;組織協調縣委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的辦理。
編制市、縣財政撥付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的預、決算;檢查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監督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用於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部分的徵收管理和使用;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組織內部財務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
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下屬單位的黨群、檔案、學習、培訓、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局機關和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調查研究和監督檢查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指導各鄉鎮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來信來訪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合法收養孩子的審查把關;負責規範全縣計畫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進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執法。
(四)發展規劃科 (加掛人口信息辦公室牌子 )
發展規劃科:編制全縣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人口計畫的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及縣直有關部門實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對人口計畫執行情況進行評估;指導《計畫生育服務手冊》發放和審批生育證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人群資格認定。
人口信息辦公室:協助發展規劃科完成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研究的有關工作;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統計和人口網路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五)宣傳教育科
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工作;指導基層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和科普知識宣傳;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及計畫生育幹部培訓規劃、計畫。
(六)科學技術科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服務;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節育新技術推廣使用等方面的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定與規範;負責計畫生育科技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縣病殘兒的鑑定初審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最佳化出生嬰兒性別結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