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市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令、法規,研究提出本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貫徹意見並組織實施;協調區有關部門推進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區:慶安縣
  • 職責:人口和計畫生育
  • 隸屬:政府機關
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

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我縣的人口發展戰略,根據省、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和工作責任制要求,編制我縣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估和明查暗訪;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並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抽樣調查,進行全縣統計數據分析研究;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執法檢查;制訂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估和監督落實。
三、負責制訂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畫,協調有關部門組織並指導基層開展全民性的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生育觀念。
四、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制訂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科技工作規劃;指導、監督計畫生育避孕藥具的供應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避孕藥具市場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檢查鎮(街道)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與衛生部門密切配合,指導開展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優生優育及生殖保健服務,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五、負責編制縣級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制定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制度,協調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全縣計畫外生育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負責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
六、指導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聯繫協調公安、工商、人社、衛生、住建等有關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職責,促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
七、負責指導基層依法行政和查處計畫生育方面的違法違紀案件;組織人口與計畫生育情況和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調各部門研究制定和落實有利於人口與計畫生育的相關經濟社會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負責民眾計畫生育來信來訪工作。
八、負責指導計畫生育基層組織和幹部隊伍建設,制定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工作。
九、指導全縣計畫生育協會等社會團體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慶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計畫生育協會):內設一個辦公室,一個計生協,一個行政執法大隊和九個股站。
一、辦公室
1、檔案收發、印信及檔案管理、信訪接待。
二、計畫生育協會
1、負責研究實施協會工作要點、計畫、方案。
2、定期向常務理事會或會長辦公室報告工作,當好參謀。
3、抓好計生“三結合”和協會合格村建設。
4、總結推廣協會先進經驗。
三、行政執法大隊
1、徵收社會撫養費、統計上報執法信息。
四、政策法規股
1、負責制訂、解釋、諮詢本縣計畫生育工作的規定和辦法。
2、按照生育政策,遵循人口計畫發放生育證。
3、負責特殊生育的申請、審核、報批;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計畫生育規定應受到經濟處罰的落實情況。
4、負責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計畫生育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
5、查處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案件,依照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報請有關部門落實。
6、負責接待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7、指導縣、鄉、村按《條例》規定完善並落實計畫生育獎懲規定。
8、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巨觀管理,制定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規劃統計股
1、負責組織、協調、部署、檢查和指導全縣的計畫生育統計工作。
2、收集、整理、匯總、分析保管、提供和公布本縣計畫生育方面的統計報表和其它統計資料。
3、進行人口預測,制訂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調整、下達年度人口計畫和責任目標,並對人口計畫執行情況和責任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4、負責制定人口解剖調查和考核調查方案,並組織實施。
5、負責計畫生育系統用於統計工作和對育齡婦女信息管理的計算機網路的套用管理、檢查和指導。
六、人秘股
1、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
2、擬定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基層計畫生育組織建設。
3、擬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國家公務員培訓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4、承辦計畫生育系統評選和表彰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工作。
5、承辦基層部分退休計畫生育工作人員加發5%退休金審批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工作。
七、流動人口站
1、流動人口管理。
八、科技股
1、孕前管理 優質服務 生殖保健 對各鄉鎮技術指導和管理
九、財務股
1、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經費預算、各項費用開支及基建、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2、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的征管工作,並實施檢查與監督。
3、負責檢查基層財務計畫執行情況,組織安排全縣計生系統財務統計、內部審計以及對基層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宣傳站
1、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正確導向,落實全縣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目標。
2、嚴格按照上級計畫生育部門的安排部署,抓好縣鄉村三級宣傳網路建設,面向廣大育齡民眾開展豐富多彩的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推進“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
3、聯合有關部門抓好全縣計畫生育輿論宣傳工作,組織做好全縣計畫生育宣傳品發行。
十一、技術站
1、負責科學技術站的全面工作,負責縣、鄉技術站村生殖健康服務室建設工作,在縣鄉站村室達標的基礎上,每年20%的縣鄉站村是達到省級先進站(室)標準;
2、負責全縣的生殖健康服務工作,全面推進出生缺陷干預、婦女生殖道疾病普查和防治、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三大工程;
3、負責技術管理工作的重要文字的起草工作,編制技術工作計畫,總結工作經驗,起草領導講話、會議紀要等公文材料;
4、負責全縣控制出生性別比工作;
5、指導和督促技術服務工作目標和任務的落實。
十二、藥具站
1、負責全縣避孕藥具的管理髮放工作。
2、抓好零售點的建設與管理,做好打假工作。
3、加強調查研究,定期進行課題調查。
4、抓好藥具知識宣傳和藥管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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