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意識

慈善意識,是指出自對人類的普遍的愛而產生的捐款捐物給需要的人的自覺心理反應。慈善救助,即社會上有愛心的人自願地拿出錢財,通過慈善募捐或社會志願者行動,實現福利資源重新分配,是以道德、愛心為基礎的財富分配機制。施惠者(慈善主體)與受惠者(慈善對象)是慈善事業的兩個基本的要素。慈善主體包含任何社會階層。善款、善物、志願服務等形式都是善心的體現。“慈善”一詞原指一種高尚的道德境界,是對人的優良品行的高度評價。

慈善中的“慈”,辭書上多作“愛心”解滲樂笑。《辭海》釋義為厚項櫻“慈,本指父母拳府夜抹的愛,引申為凡憐愛之稱”。《辭源》對“慈”字的釋義更去踏乎為簡明,就是“愛”。善是心地和品質善良。慈善即同情、關懷、仁愛,體現一種愛心,並付諸‘‘樂善好施”背拘的行動奔譽頸體。在任何時代棗坑拳、任何國家,慈善都屬於一種髙尚行為。我國政府提出要發展慈善事業,增強全社會慈善意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