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科學技術局

恩施市科學技術局

根據《州委辦公室、州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 恩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 的通知》 (恩施州辦文〔2010〕18 號) 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 (恩市發〔2010〕 6號) 精神, 設立恩施市科學技術局, 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加掛恩施市知識產權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市科學技術局
  • 地區:恩施市
  • 職責:科學技術
  • 隸屬:政府機關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一、 職責調整
(一) 增加研究提出促進科技型中 小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 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 推進科技創業投資體系建設的職責。
(二) 增加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的職責。
(三) 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四) 增加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職責。
(五) 增加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的職責。
(六) 增加指導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職責。
(七) 將市級科技計畫項目的評估論證等具體工作交給相關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 貫徹落實國家、省、州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促進全市科技發展的政策、 措施等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 研究擬訂全市科技發展規劃,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 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三) 組織擬訂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組織實施市級科技計畫。
(四) 負責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市級科學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 科技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五) 組織提出全市高新技術及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的初步審查工作。
(六) 研究提出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 推進科技創業投資體系的建設。
(七) 擬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八) 組織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九) 研究擬訂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政策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制定和實施。
(十) 組織實施全市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
(十一) 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 科技保密、 科技統計和指導全市技術市場管理工作。
(十二) 組織擬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資源的政策和措施。
(十三) 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 恩施市科學技術局設 4 個內設機構:
(一) 恩施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與行政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負責科技宣傳工作, 承擔相關新聞發布工作; 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負責機關黨建、 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論學習;承擔機關紀檢監察工作; 負責機關財務管理、 後勤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承擔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 恩施市科學技術局綜合計畫科(市國防動員 委員 會科技動員 辦公室)
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計畫、技術創新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 組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報工作; 指導高新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承擔研究提出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 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推進農村科技進步和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組織開展農業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負責科技統計工作; 承辦市國防動員 委員 會有關科技動員 工作。
(三) 恩施市科學技術局智慧財產權與人教法規科
研究擬訂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政策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工作; 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 組織擬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 承擔機關、 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和人事、 機構編制工作; 承擔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四) 恩施市科學技術局科技成果與對外合作科
承擔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 組織擬訂全市對外科技交流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承擔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 承辦相關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的審核工作;負責市級科技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審核工作; 承辦涉外科技交流與合作事宜。機關黨組織、 紀檢監察機構和工會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恩施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2名 , 工勤編制1名 。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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