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事項
(一)信息分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適用於本機關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具體公開內容如下:
德清縣審計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二)編排體系。
各類信息的編排體系見下表。
1.索引號。索引號是一組18位代碼,是每條政府公開信息的唯一識別代碼。
2.名稱(標題)。名稱(標題)是指信息的標題。
3.內容概述。內容概述是對所發布信息的簡要概括。
4.生成日期。生成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變更的時間。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德清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也可以到指定地點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指定地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指定地點為:德清縣千秋東街1號行政中心A8樓。
本機關還將採用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其它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後,本機關將及時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變更後的20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及聯繫方式。德清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德清縣審計局辦公室。地址:德清縣千秋東街1號行政中心A810。辦公時間: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冬令時);8:30—12:00,下午2:00—5:30(夏令時)。
二、依申請公開
申請人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包括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公開範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獲取與本機關相關的政府信息。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辦理。
(二)受理機構
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德清縣審計局辦公室,通信地址:德清縣千秋東街1號行政中心A810室。
(三)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填寫《德清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屬檔案)。可以在指定地點領取,也可以在網站上下載,《申請表》複製有效。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在德清縣政府入口網站“依申請公開”欄目中選德清縣審計局進行網上申請。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掛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信函、電報、傳真到達申請受理機構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德清縣審計局當場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當持有效身份證或者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四)申請處理
(1)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屬於公開範圍的,其中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未主動公開,但可以通過申請公開的,按規定答覆並提供相關政府信息內容。
(3)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屬於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不屬於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應當告知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及聯繫方式。
(6)屬於部分公開且可區分處理的,應當提供可公開部分的政府信息,同時對不予公開部分應當說明理由。
(7)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覆、申請人重複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複處理;
(8)所申請公開信息屬於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9)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必須經權利人同意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予以公開。反之不予公開。
(五)申請的答覆
本機關自收到申請,能夠當場答覆的,應噹噹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需徵詢第三方意見,徵詢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六)收費標準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不予公開範圍
(一)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二)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三)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四)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監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投訴和舉報。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設統一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平台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5〕127號)規定,也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的“統一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平台”上進行投訴和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即可以在接到答覆文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德清縣人民政府或湖州市審計局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接到本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