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司法責任制度研究》是2018年5月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葆蒔、趙冠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國司法責任制度研究
- 作者:王葆蒔、趙冠男
- 出版社:武漢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5月
- 頁數:263 頁
- 定價:50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307201927
《德國司法責任制度研究》是2018年5月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葆蒔、趙冠男。
《德國司法責任制度研究》是2018年5月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葆蒔、趙冠男。內容簡介 《德國司法責任制度研究》首先分析了德國司法獨立原則和法官司法責任之間的關係,進而介紹了德國法官司法責任的制度框架,包括法...
第二節德國損害賠償法上的因果關係 第三節僱主解僱的內涵以及與撤銷、情勢變遷的區分 第三章商法與經濟法 第一節2008年德國有限責任公司法的改革 第二節德國資合公司直索責任學說、判例及立法研究 第三節德國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立法、理論與判例 第四節因企業原因引發解僱的司法解決途徑 第四章基本法及其判例制度 ...
《法律職業倫理》是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內容簡介 本書首先分析了德國司法獨立原則和法官司法責任之間的關係,進而介紹了德國法官司法責任的制度框架,包括法官責任追究的法律適用、對法官審判行為的職務監督、對違反職責之法官的彈劾、違反審判職責的懲戒責任、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在此基礎上重點研究德國的法官...
舉證責任是指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收集或提供證據的義務,並有運用該證據證明主張的案件事實成立或有利於自己的主張的責任,否則將承擔其主張不能成立的危險。舉證責任制度最早產生與古羅馬法時代。羅馬法的就舉證規則在歷經中世紀的寺院法的演變之後,到了德國普通法時代確立了原告就其訴訟原因的事實為舉證,被告就...
因此,德國民法典起草人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蒐集所有這些已有的好法律,對它們比較研究,找出最合適的資料,以構築這座大廈。其次,制定德國民法典,在學術基礎方面與制定法國民法典的情形不同。德國民法典的制定比法國民法典遲一百年,在這一百年里,德國在民法學方面有了很大的發展。而且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新的制度...
《德國行政法》是一部用英文出版的全面分析和探討德國行政法的專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出版,作者是M·P·賽夫。內容簡介 這部比較行政法著作,堪稱迄今為止第一部用英文出版的全面分析和探討德國行政法的專著。作者不僅以普通法的法律觀念,深刻地闡釋了德國行政法的重要原則與基本理論;而且依照德國行政法的結構...
判例二對“分床分食制度”的功能識別——《聯邦普通法院民事裁判集》第47卷,第324頁以下 判例三“新娘嫁資”的比較法識別——《新法學周刊》1987年卷,第2161頁以下 評析德國國際私法關於識別的理論和司法實踐 一、識別問題的含義和分類 二、實體法導向的識別理論 三、獨立識別說 第四章反致 判例一基於識別衝突...
本書一年一卷,此為第12卷,本卷主題為"數人侵權責任",主要內容是:圍繞《侵權責任法》第12條關於數人侵權責任的具體規定,從抗辯事由的角度分析數人侵權責任,比較研究德國法、瑞士法和歐洲法相關制度和理論,結合德國司法考試真題,通過對中國法數人侵權及相關規定進行解釋論研究,提出中國法相關法律條文在具體...
《世界行政法院制度研究》是2007年4月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建淼。本書介紹了法國、德國等國家的行政法院制度。圖書簡介 編 叢 書 名:中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文叢 出版時間:2007-04-01 版 次:1 頁 數:769 裝 幀:平裝 開 本:所屬分類:圖書法律行政法 內容簡介 這是一本從行政法院...
第二部分是聯邦州之間就法學教育和司法考試簽訂的合作協定,收錄了《柏林州和布蘭登堡州關於設立聯合司法考試院的協定》。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就是聯邦州層級的法學教育和司法考試法。其中,第三部分是聯邦州議會制定的法律,第四部分是聯邦州行政機關根據州議會的授權制定的法律。第五部分選取了德國三所著名大學(柏林...
一、德國破產重整制度概述 二、重整計畫的預審查 三、重整計畫的批准審查 四、“處境惡化”與法律救濟途徑適當限制 五、強制批准制度 六、可行性審查的再反思 七、出售式重整簡述 第四章破產管理人的義務與責任 判例一破產管理人對閒置資金的適當投資義務 判例二破產財產不足清償破產財團債務時的管理人責任 判例三...
第二節 責任能力減弱者殺害親生女兒案 第三節 警察剝削賣淫女友案 第四節 M訴德國案 出版背景 序言 部門法的研究不能僅進行理論分析,而應當結合一定的司法判例,這一點已經被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學學者所認同。隨著德日刑法體系書以及專著被翻譯介紹到我國,我們對德日刑法教義學的知識有了系統的了解,這對於我國刑法...
本書一年一卷,此為第8卷,內容以結合國內、國外留德學者文章並邀請德國優秀學者於本著作發表文章,借鏡德國私法發展成熟觀念與制度,著力介紹德國、歐盟最新立法、判例、學說、論文、經典名著等相關作品,提供立法者、教學者、學習者對德國私法的了解,並以嶄新、巨觀的視野反饋在中國的問題解決與實踐,在學術理論與司...
據悉,除上述簽約單位外,三校共同培育組建的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還將與國家法務部有關司局,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仲裁委員會等法務機構等簽訂協同創新協定。該協同創新中心還將與國際訴訟法協會、國際證據科學協會、德國馬普所(刑事)、美國西北大學、美國馬里蘭州法醫局、洛桑大學、...
本書是國內公法學界有關德國公法權利救濟基本制度的最系統著作,對國內公法學界深入了解德國公法制度將會起到積極作用。編輯推薦 高家偉,教授,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行政訴訟法學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在我國法學界意識到法學應從立法論轉向解釋論(法律適用論),並開始探索規範法學的研究方法以及法學教材寫作...
本書一年兩卷,此為第6卷,內容以結合國內、國外留德學者文章並邀請德國優秀學者於本著作發表文章,借鏡德國私法發展成熟觀念與制度,著力介紹德國、歐盟最新立法、判例、學說、論文、經典名著等相關作品,提供立法者、教學者、學習者對德國私法的了解,並以嶄新、巨觀的視野反饋在中國的問題解決與實踐,在學術理論與司...
第十章德國檢察官制度 一、檢察官任職資格 二、檢察官的遴選 三、檢察官的任命制度 四、檢察官工作鑑定制度 五、檢察官晉升制度 六、檢察官繼續培訓制度 七、檢察官紀律制度 八、檢察官責任制度 九、檢察院的財政保障 十、檢察官工資、休假與退休制度 附錄:法律條款彙編 1.法國《刑事訴訟法典》2.法國《憲法》...
一、非婚共同生活體的法律適用 二、非婚共同生活伴侶的一般財產關係 三、伴侶之間的贈與、合夥、給予和不當得利 第四章 夫妻財產制相關問題 判例一聯邦最高法院2013年10月16日裁定:夫妻財產增益平衡 評析增益平衡制度及其實施 一、德國夫妻財產增益平衡制度 二、初始財產的確認 三、終結財產的確認 四、平衡補償請求...
二、所有國家權力來自人民。國家權力,由人民以選舉及公民投票,並由彼此分立之立法、行政及司法機關行使之。三、立法權應受憲法之限制,行政權與司法權應受立法權與法律之限制。四、凡從事排除上述秩序者,如別無其它救濟方法,任何德國人皆有權反抗之。第二十條之一 國家為將來之世世代代,負有責任以立法,及根據...
第十五章 與經濟行政有密切關係的立法管轄權與司法 管轄權 第一節 立法管轄權 一、國家立法管轄 二、州立法權 三、頒布條例和章程的職權 四、歐共體的立法權 五、立法和行政規定 六、立法和廢除法律進行反向調整 第二節 司法權 一、經濟行政上的法律保護作為法治國家的最 高目標 二、德國經濟行政法的法律保護 ...
、《德國家庭法》、《德國繼承法(第六版)》、《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典型判例研究·家庭法篇》、《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典型判例研究:國際私法篇》、德國《家事事件和非訟事件程式法》、《德國司法責任制度研究》、《財產保險法理論精義和實例解析》、《民法公證人和中立律師:現代社會預防性司法比較研究》...
批評者指出,事實上存在著更為直接的方法可以使警察對違法行為負責,如予以紀律處分,承擔民事或者刑事責任等等。在德國司法制度中,刑事訴訟的證據不是公訴人用來贏得案件的手段,而是法庭履行職責查明真相的必要工具,因此,證據使用禁止損害的並不是警察或者公訴人的利益,而是刑事案件公正判決的公共利益。(四)公平審判...
1993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監獄教育研討會(德國)1994 聯合國第九屆預防犯罪大會(埃及)1995 瑞典瓦倫堡人權培訓班(瑞典)1996 考察亞洲調解狀況(菲律賓、泰國)1997 考察美國、加拿大司法制度(美國、加拿大)1999 考察美國加拿大司法制度和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批准保留和執行情況(歐洲、北美)2000 考察英國人權法(...
類似制度 參審制 陪審制下,僅有陪審員可以進行事實認定,與此相對,參審制是指由職業法官與一般市民(參審員)共同進行審理評議的審判制度。該制度主要在一些歐洲國家和中國施行。與每次案件需要重新選任的陪審員不同,參審員實行任期制。在德國,原則上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需要由從市民中選出的參審員(任期5年)與職業...
36.高英彤《俾斯麥統一德國綱領述評 》第一作者 社會科學探索 1996年 第5 37.高英彤《 加利:學者、記者、著作家 》 書摘 1996年第7期 38.高英彤《日本人文教育與中國傳統文化》 獨撰 外國教育研究 1998年第4期 CSSCI 重點刊物 39.高英彤《論中國古代“五刑““制發展》第二作者 白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
“政治厭倦症”、“非政治的精神”成為德國市民級的價值取向。因此這就為韋伯官僚制理論中政治與行政的分離提供了實踐基礎。第二,在理論方面,韋伯的官僚制理論與威爾遜的政治與行政兩分理論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威爾遜發表於1887年的《行政學研究》一文被稱為是現代美國公共行政研究的起點,他本人也因此文而成為國...
除了制定法律之外, 德國《基本法》第80條還規定,州政府和聯邦政府、聯邦各部部長都可以經法律授權頒布行政法規,該授權法律須規定授權的內容、目的和範圍。這意味著作為州機關組成部門的州政府可以經授權參與立法,而對授權的限制也防止了聯邦行政部門以行政法規干涉州權力的行使,不致使州政府淪為聯邦行政部門的下屬...
18.《德國法中公布虛假臨時報告時的董事責任 ——評聯邦最高法院判例》,《比較法研究》2010;19.《德國“揭開公司面紗制度”新動向》,東方法學,2010年,第6期。20.《德國司法實踐中的康采恩責任-一人控股公司及其董事的法律責任》, 《德國法研究》第四卷,2010.6;21.《論德國< 有限責任公司法改革法>》,...
(46)債權消滅時效與擔保物的返還,載《外國物權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47)德國不動產擔保權的演進史:從保全抵押權到流通抵押權,載《外國物權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48)法國近鄰妨害責任研究,載《民商法論叢》第3卷;(49)德國的相鄰關係制度研究,載《民商法論叢》第4卷;(...
2000年9月-2003年7月: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訴訟法學博士學位;2009年8月-2010年8月:美國天普大學訪問學者 2013年7月: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訪問學者 2015年10月:德國馬普外國刑法與國際刑法研究所訪問學者。社會經歷 2003年8月至今,任教於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從事刑事訴訟法的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