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學教育和司法考試法

《德國法學教育和司法考試法》是2011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李承亮。

基本介紹

  • 書名:德國法學教育和司法考試法
  • 作者:李承亮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1年12月1日
  • 頁數:345 頁
  • 定價:32.00
  • 開本:16 開
  • ISBN:9787010103655, 7010103658
  • 外文名:Gesetze uber die Ausbildung und Prufung der Juristen
  • 語種:簡體中文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李承亮編譯的《德國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法》共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收錄了《德國法官法》和《第一次和第二次司法考試成績等級和分數評定辦法》兩部法規。第二部分是聯邦州之間就法學教育和司法考試簽訂的合作協定,收錄了《柏林州和布蘭登堡州關於設立聯合司法考試院的協定》。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就是聯邦州層級的法學教育和司法考試法。其中,第三部分是聯邦州議會制定的法律,第四部分是聯邦州行政機關根據州議會的授權制定的法律。第五部分選取了德國三所著名大學(柏林洪堡大學、海德堡大學和慕尼黑大學)關於法學教育和考試的自治規範。
第一部分 聯邦法律框架 德國法官法 第一次和第二次司法考試成績等級和分數評定辦法 第二部分 州際合作協定 柏林州和布蘭登堡州關於設立聯合司法考試院的協定 第三部分 聯邦州的議會立法 巴登-符騰堡州司法考試和見習服務法 柏林州法律人培訓法 漢堡州法律人培訓法 黑森州法學教育法 北萊茵-威斯伐倫州司法考試和見習服務法 第四部分 聯邦州的授權立法 巴登-符騰堡州法律人培訓和考試條例 巴伐利亞州法律人培訓和考試條例 柏林州法律人培訓和考試條例 黑森州《法學教育法》實施條例 第五部分 大學的自治規範 柏林洪堡大學法學學程教育和考試辦法 海德堡大學法學學程中期考試辦法 海德堡大學法學學程專業科目教育和考試辦法 慕尼黑大學法學學程(以第一次司法考試畢業)教育和考試辦法 附錄一 德國大學一覽表 附錄二 德國法學院系一覽表 附錄三 德國的六大法院系統 附錄四 德國的聯邦法院 附錄五 德國高等法院的分布

圖書目錄

編譯者說明
體例說明
第一部分 聯邦法律框架
德國法官法
第一次和第二次司法考試成績等級和分數評定辦法
第二部分 州際合作協定
柏林州和布蘭登堡州關於設立聯合司法考試院的協定
第三部分 聯邦州的議會立法
巴登-符騰堡州司法考試和見習服務法
柏林州法律人培訓法
漢堡州法律人培訓法
黑森州法學教育法
北萊茵-威斯伐倫州司法考試和見習服務法
第四部分 聯邦州的授權立法
巴登-符騰堡州法律人培訓和考試條例
巴伐利亞州法律人培訓和考試條例
柏林州法律人培訓和考試條例
黑森州《法學教育法》實施條例
第五部分 大學的自治規範
柏林洪堡大學法學學程教育和考試辦法
海德堡大學法學學程中期考試辦法
海德堡大學法學學程專業科目教育和考試辦法
慕尼黑大學法學學程(以第一次司法考試畢業)教育和考試辦法
附錄一 德國大學一覽表
附錄二 德國法學院系一覽表
附錄三 德國的六大法院系統
附錄四 德國的聯邦法院
附錄五 德國高等法院的分布

作者簡介

李承亮,男,1978年生,湖北鄂州人。2008年至今,在武漢大學法學院任教。
教育背景
本科 武漢水利電力大學政法系(1996-2000)
碩士 武漢大學法學院(2000-2003)
博士 慕尼黑大學法學院(2004-2007)
研究領域
侵權責任法、契約法、智慧財產權法
學術兼職
湖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
代表性論文
1、《損害賠償與民事責任》,《法學研究》2009年第3期;
2、《侵權責任法視野中的生態損害》,《現代法學》2010年第1期;
3、《論票據的不當得利返還與抗辯》,《法學評論》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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