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作

復作

復作,拼音為fù zuò,意思為秦﹑漢時強制罪犯勞役的一種刑罰。

基本介紹

【詞目】復作
【拼音】fù zuò
復作,是我國秦﹑漢時期強制罪犯服勞役的一種比較輕微的刑罰。“復作”是經赦免解去“鉗赭衣”的刑徒﹐又犯罪不再加刑﹐只需再為官府服勞役﹐滿其本罪年月﹐稱為“復作”。
1.漢刑律名。亦指按其刑服勞役的婦女。犯者不服刑具,刑期一年。
2.再來寫。
3.復發,再發。
史記·孝武本紀》:“其赦天下,如乙卯赦令。行所過毋有復作。事在二年前,皆勿聽治。”《史記·孝武本紀》:“甘泉防生芝九莖,赦天下,毋有復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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