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簡介
徐州市位於
江蘇省的西北部,總面積11258平方公里,占江蘇省總面積的11%。地處蘇、魯、豫、皖四省交界,為東部沿海與中部地帶、上海經濟區與環渤海經濟圈的結合部。“東襟淮海,西接中原,南屏江淮,北扼齊魯”,素有“五省通衢”之稱。京滬、隴海兩大鐵路在此交匯,京杭大運河傍城而過貫穿徐州南北,公路四通八達,北通京津,南達滬寧,西接蘭新,東抵海濱,為全國重要水陸交通樞紐和東西、南北經濟聯繫的重要“十字路口”。
徐州市自1983年起實行市管縣的行政新體制,現下轄二市(縣級市)邳州市、新沂市,四縣:豐縣、沛縣、銅山縣、睢寧縣,以及五區:
鼓樓區、雲龍區、賈汪區、泉山區、九里區。至2002年底,共有鎮、辦事處169個。
徐州人口至2002年末,全市戶籍總人口904.44萬人。
機關簡介
徐州市檢察機關始建於1951年,檢察機關成立初期,在黨的領導下,緊密圍繞黨在各個歷史時期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在懲治貪污賄賂打擊刑事犯罪,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1957年,反右鬥爭擴大化和1958年極左思潮的泛濫使檢察工作受到很大的干擾和削弱。批判《憲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的各項法律監督職能和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等重大原則,給檢察機關扣上“以法抗黨”,“矛頭對內”等帽子,使檢察機關人員縮減,工作範圍縮小。1962年,中共中央糾正上述錯誤後,檢察機關才得以重新行使檢察權。但是,隨著“文革”的到來,在“砸爛公、檢、法”的口號聲中,檢察工作遭到嚴重破壞,被迫中斷十年。1976年10月,“文革”結束。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 1978年3月5日經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再次規定國家設定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徐州市檢察機關於1978年8月15 日恢復重建徐州分院,市屬4個城區及所轄8個縣的人民檢察院相繼建立。徐州市檢察機關重建後,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和“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積極發揮法律監督職責,全面開展各項檢察業務,為維護和保障我市的經濟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
徐州市人民檢察院經過1999、2002年機構改革,目前下設辦公室、幹部處、宣傳教育處、警務處、偵查監督處、公訴處、反貪局、瀆職侵權檢察處、監所檢察處、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申訴檢察處、職務犯罪預防處、檢察技術處、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裝備處、金山橋檢察室、紀檢、監察室等處室。下轄雲龍區人民檢察院、鼓樓區人民檢察院、泉山區人民檢察院 、九里區人民檢察院、賈汪區人民檢察院、銅山縣人民檢察院、睢寧縣人民檢察院、邳州市人民檢察院、豐縣人民檢察院、沛縣人民檢察院、新沂市人民檢察院和一派出機構金山橋開發區檢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