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徐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是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歷史沿革

2001年10月26日,根據《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徐州市市級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徐委發[2001]21號,徐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更名為徐州市外事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2007年10月15日,根據徐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徐編髮[2007]111號通知,徐州市外事辦公室更名為“徐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同時增掛“徐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2010年6月1日,徐政辦發[2010]130號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徐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設立市政府外事辦公室,掛“市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3月21日,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徐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負責政策指導、監督檢查工作,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市各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起草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分析各國發展動態和政策走向,圍繞我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為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工作決策的建議。
(三)貫徹執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我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往來工作。
(四)統籌安排並承辦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的出訪和國內外事活動事項。
(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黨賓、國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負責全市對外邀請管理工作。承辦外國有關人員來訪事項。指導全市重要外事活動的禮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參觀單位的建設工作。
(六)承擔我市與外國有關領事機構、國際組織的交往和交涉工作。審核、報批在我市舉辦的國際會議。
(七)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審核或審批相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及赴香港、澳門事項,承擔我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簽證和通行證、簽注的申辦業務。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
(八)承辦我市對外交往事務,歸口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和其他單位結好與交往事宜。指導我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承擔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名譽職務和給予獎勵等有關工作。
(九)指導有關部門管理來我市的外國人工作,依法保障來我市外國人的合法權益。負責海外僑務領事工作。指導、協調、管理我市社會組織對外交往事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協調指導我市境外機構、公民安全與合法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全市涉外應急事務處理。
(十)負責我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
(十一)主管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和外國常駐我市的新聞機構事務。
(十二)代管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協調處)。組織起草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綜合性外事調研工作;研究分析國際形勢、國別政策及熱點問題,為全市外事工作決策提供建議;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接待、後勤、安全信息化等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外事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落實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部署和要求;組織制定我市對外工作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涉外領域重點問題,綜合研判國際形勢對我市的影響,並就相關對外工作提出建議;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的出訪和國內外事活動事項;辦理市各部門和各縣(市)區報送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外事問題的請示、報告。
(二)出國來華管理處。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辦理有關出訪任務的報批手續;根據授權,審核或審批相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因公臨時赴港澳地區事宜;負責全市因公護照(港澳通行證)、簽證(簽注)、APEC商務旅行卡的申辦業務;負責外國有關人員來訪邀請事項,按授權核發《外國人邀請核實單》;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事紀律和保密制度。
(三)涉外管理處(民間交流促進處)。承辦與駐華使領館的交往與交涉事宜;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留學生、進修生工作;承擔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名譽職務和給予獎勵等有關工作;負責海外僑務領事工作;指導、協調、管理我市社會組織對外交往事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協調指導我市境外機構、公民安全與合法權益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我市有關邊境、口岸的外事和涉外事宜;指導或參與有關涉外會談、會晤工作;負責全市國際會議的審核、報批工作;歸口管理外事服務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外事禮賓工作;承擔來我市訪問的黨賓、國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工作;指導全市對外新聞交流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承擔接待和管理外國常駐和臨時來訪記者工作;參與審核本地區重要涉外報導文稿;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參觀單位的管理和聯絡工作。負責我市有關民間外事工作;開展與各國對華友好組織、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的友好交往工作,推動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承擔徐州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
(四)歐洲非洲大洋洲處。研究分析歐洲非洲大洋洲地區、國家的形勢和政策動向;貫徹執行國家對主管地區、國家往來的政策;開展我市與主管地區、國家在經濟和社會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制定並實施主管地區、國家年度交流項目;承辦主管地區、國家出訪、來訪的有關事項;承擔主管地區、國家友好城市事宜的綜合協調,辦理締結友好城市的報批手續事項;審核友好城市間基層單位結好事項。
(五)美洲亞洲處(港澳事務處)。研究分析美洲和亞洲地區、國家的形勢和政策動向;貫徹執行國家對主管地區、國家往來的政策;開展我市與主管地區、國家在經濟和社會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制定並實施主管地區、國家年度交流項目;承辦主管地區、國家出訪、來訪的有關事項;承擔主管地區、國家友好城市事宜的綜合協調,辦理締結友好城市的報批手續事項;審核友好城市間基層單位結好事項。貫徹執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制定並實施我市與港澳地區的年度交流計畫;推動我市與港澳地區在經貿、科教、文體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協調我市駐港澳機構、企業的有關事務;承擔我市與港澳民間交往的有關審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港澳居民在我市的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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