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26日,根據《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徐州市市級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徐委發[2001]21號,徐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更名為徐州市外事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2007年10月15日,根據徐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徐編髮[2007]111號通知,徐州市外事辦公室更名為“徐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同時增掛“徐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2010年6月1日,徐政辦發[2010]130號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徐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設立市政府外事辦公室,掛“市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徐州市新城區崑崙大道1號行政中心西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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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對外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市外事工作;起草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分析各國發展動態和政策走向,圍繞我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調研,為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工作決策的建議;充分利用地方政府、民間等對外交往渠道,積極發展我市經濟、技術、文化等各個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為全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三)貫徹執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全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往來工作。
(四)統籌安排並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的出訪和國內外事活動事宜。
(五)負責本市人員因公出國(境)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審核或審批相關人員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事項;負責本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簽證和通行證、簽注的申辦業務;負責全市外事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
(六)負責全市對外邀請管理工作;承辦外國有關人員來訪事項,按許可權核發外國人來徐的簽證通知函電。
(七)負責組織接待來本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及其他重要外賓;指導全市重要外事活動的禮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參觀單位的建設工作。
(八)承辦本市與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的業務聯繫和交涉工作;負責協調、協助涉外安全事務工作;負責協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徐活動和本市民間組織涉外活動的管理工作;主管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管理事務。
(九)歸口管理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及其他組織結好與交往事宜;指導我市民間對外友好交往工作;承擔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名譽職務和對外國友好人士的表彰、獎勵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在徐外國人士的管理,依法保障來徐外國人的合法權益;協調重要外事和涉外活動,審核、報批在本市舉辦的國際會議;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本市重大涉外事件和案件;指導、協調境外我市公民和機構的安全與合法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本市對外應急事務處理工作;歸口管理外事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對縣(市)區及市直各部門、單位外事工作進行指導。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