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律平仄
五言的平仄,只有四個類型,而這四個類型可以構成兩聯。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由這兩聯的錯綜變化,可以構成五律的四種平仄
格式。其實只有兩種基本格式,其餘兩種不過是在基本格式的基礎上稍有變化罷了。
(1)五律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另一式,首句改為仄仄仄平平,其餘不變。
(2)五律平起式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山居秋暝(唐代王維)
竹喧歸浣女,蓮動下漁舟。隨意春芳歇,王孫自可留。
另一式,首句改為平平仄仄平,其餘不變[11]。
七律平仄
七律是五律的擴展,擴展的辦法是在
五字句的上面加一個兩字的頭。仄上加平,平上加仄。試看下面的對照表:
(1)平仄腳
五言仄起仄收 ○○仄仄平平仄
七言平起仄收 平平仄仄平平仄
(2)仄平腳
五言平起平收 ○○平平仄仄平
七言仄起平收 仄仄平平仄仄平
(3)仄仄腳
五言平起仄收 ○○平平平仄仄
七言仄起仄收 仄仄平平平仄仄
(4)平平腳
五言仄起平收 ○○仄仄仄平平
七言平起平收 平平仄仄仄平平
因此,七律的平仄也只有四個類型,這四個類型也可以構成兩聯,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由這兩聯的平仄錯綜變化,可以換成七律的四種格式。其實只有兩種基本格式,其餘兩種不過在基本格式的基礎上稍有變化罷了。
(1)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書憤(宋代·陸游)
早歲那知世事艱?中原北望氣如山[12]。樓船夜雪瓜州渡,
鐵馬秋風大散關。
塞上長城空自許,鏡中衰鬢已先斑。出師一表真名世,千載誰堪伯仲間?
到韶山(毛澤東)
別夢依稀咒逝川,故園三十二年首。紅旗捲起農奴戟,黑手高懸霸主鞭。
為有犧牲多壯志,敢教日月換新天[13]。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煙。
冬雲(毛澤東)
雪壓冬雲白絮飛,萬花紛謝一時稀。高天滾滾寒流急,大地微微暖氣吹。
獨有英雄驅虎豹,更無豪傑怕
熊羆。梅花歡喜漫天雪,凍死蒼蠅未足奇[14]。
另一式,第一句改為仄仄平平平仄仄,其餘不變[15]。
(2)平起式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長征(毛澤東)
金沙水拍
雲崖暖,大渡橋橫鐵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軍過後盡開顏。
人民解放軍占領南京(毛澤東)
鐘山風雨起蒼黃,百萬雄師過大江。虎踞龍盤今勝昔,天翻地覆慨而慷。
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間正道是滄桑。
登廬山(毛澤東)
一山飛峙大江邊,躍上蔥蘢四百旋。
冷眼向洋看世界,熱風吹雨灑江天。
雲橫九派浮黃鶴,浪下三吳起白煙。陶令不知何處去,桃花源里可耕田?
和郭沫若同志(毛澤東)
一從大地起風雷,便有精生白骨堆。僧是
愚氓猶可訓,妖為鬼蜮必成災。
金猴奮起千鈞棒,玉宇澄清萬里埃。今日歡呼孫大聖,只緣妖霧又重來。
另一式,第一句改為平平仄仄平平仄,其餘不變[16]。
粘對17
律詩的平仄有“粘對”的規則。
對,就是平對仄,仄對平。也就是上文所說的:在
對句中,平仄是對立的。
五律的“對”,只有兩副對聯的形式,即:
(1)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2)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對”,也只有兩副對聯的形式,即:
(1)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2)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果首句用韻,則首聯的平仄就不是完全對立的。由於韻腳的限制,也只能這樣辦。這樣,五律的首聯成為:
(1)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
或者是:
(2)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首聯成為:
(1)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或者是:
(2)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後聯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要跟前聯
對句第二字相一致。具體說來,要使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上文所述的
五律平仄格式和七律格式,都是合乎這個規則的。試看毛主席的《長征》,第二句“水”字仄聲,第三句“嶺”字跟著也是仄聲;第四句“蒙”字平聲,第五句“沙”字跟著也是平聲;第六句“渡”字仄聲,第七句“喜”字跟著也是仄聲。可見粘的規則是很嚴格的。 粘對的作用,是使聲調多樣化。如果不“對”,上下兩句的平仄就雷同了;如果不“粘”,前後兩聯的平仄又雷同了。
明白了粘對的道理,可以幫助我們背誦平仄的歌訣(即格式)。只要知道了第一句的平仄,全篇的平仄都能背誦出來了。
明白了粘對的道理,又可以幫助我們了解長律的平仄。不管長律有多長,也不過是依照粘對的規則來安排平仄。 違反了粘的規則,叫做失粘[18];違反了對的規則,叫做失對。在
王維等人的律詩中,由於律詩尚未定型化,還有一些不粘的律詩。例如:
腳踏車欲問邊,屬國過居延。征蓬出漢塞,歸雁入
胡天。
這裡第三句和第二句不粘。到了後代,失粘的情形非常罕見。至於
失對,就更是詩人們所留心避免的了。
孤平避忌
孤平是律詩(包括長律、
律絕)的大忌,所以詩人們在寫律詩的時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詞曲中用到同類句子的時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在
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一字必須用平聲;如果用了仄聲字,就是犯了孤平。因為除了
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聲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擴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聲,也叫犯孤平[20]。毛主席的詩詞也從來沒有孤平的句子。試看《長征》第二句的“千”字,第六句的“橋”字都是平聲字,可為例證。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須用仄聲,另有一種補救辦法,詳見下文。
特定格式
在
五言“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個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擴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個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這種格式的特點是:五言第三四兩字的平仄互換位置,七言第五六兩字的平仄互換位置。注意:在這種情況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須用平聲,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這種格式在唐宋的律詩中是很常見的,它和常規的詩句一樣常見[22]。例如[23]:
今夜鄜州月,閨中只獨看[24]。遙憐小兒女,未解憶長安。
香霧雲鬟濕,清輝玉臂寒。何時倚虛幌,雙照淚痕乾!
一首詩只有兩個句子是應該用“平平平仄仄”的,這裡都換上了“平平仄平仄”了。
這種特定的平仄格式,習慣上常常用在第七句。例如[25]:
渡遠荊門外,來從楚國游。山隨平野盡,江入大荒流。
月下飛天鏡,雲生結海樓。仍憐故鄉水,萬里送行舟。
夫因兵死守蓬茅,麻薴衣衫鬢髮焦。桑拓廢來猶納稅,田園荒盡尚征苗。
時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帶葉葉燒[27]。任是深山更深處,也應無計避征徭[28]!
現在兩舉毛主席的詩來證明:
送瘟神(其二) (毛澤東)
天連五嶺銀鋤落,地動三河鐵臂搖。借問瘟君欲何往?紙船明燭照天燒。
答友人 (毛澤東)
九嶷山上
白雲飛,帝子乘風下翠微。斑竹一枝千滴淚,紅霞萬朵百重衣。
洞庭波涌連天雪,長島人歌去地詩。我欲因之夢寥廓,芙蓉國里盡朝暉。
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詩中如果多用拗句,就變成了古風式的律詩(
見下文)。上文所敘述的那種特定格式(
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認為拗句之一種,但是,它被常用到那樣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現在再談幾種拗句:它在律詩中也是相當常見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後面還必須用“救”。所謂“救”,就是補償。一般說來,前面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後面必須(成經常)在適當的位置上補償一個平聲。下面的三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 (a)在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聲,第三字補償一個平聲,以免犯孤平。這樣就變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這是本句自救。
(b)在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聲(或三四兩字都用了仄聲),就在
對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聲來補償。這樣就成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則成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這是對句相救。 (c)在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沒有用仄聲,只是第三字用了仄聲。七言則是第五字用了仄聲。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a)(b)的嚴格性稍有不同。
詩人們在運用(a)的同時,常常在出句用(b)或(c)。這樣既構成本句自救,又構成對句相救。現在試舉出幾個例子。並加以說明:
宿五松山下荀媢家 (唐代·李白)
我宿五松下,寂寥無所歡。 田家秋作苦,鄰女夜舂寒。
跪進雕胡飯,月光明素盤。令人慚漂母,三謝不能餐[29]。
第一句“五”字第二句“寂”字都是該平而用仄,“無”字平聲,既救第二句的第一字,也救第一句的第三字。第六句是孤平拗救,和第二句同一類型,但它只是本句自救,跟第五句無拗救關係。
涼風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鴻雁幾時到?江湖秋水多。
第一句是特定的平仄格式,用“平平仄平仄”代替“平平平仄仄”(參看上文)。第三句“幾”字仄聲拗,第四句“秋”字平聲救。這是(c)類。
第三句“不”字仄聲拗,第四句“吹”字平聲救。這是(b)類。
鹹陽城東樓 (唐代·許渾)
一上高樓萬里愁,
蒹葭楊柳似汀洲。溪雲初起日沉閣,山雨欲來風滿樓。
鳥下綠蕪
秦苑夕,蟬鳴黃葉漢宮秋。行人莫問當年事,故國東來渭水流。
第三句“日”字拗,第四句“欲”字拗,“風”字既救本句“欲”字,又救出句“日”字。這是(a)(c)兩類相結合。
東風知我欲
山行,吹斷檐間積雨聲。嶺上晴雲披絮帽,樹頭初日掛銅鉦。
野桃含笑竹籬短,溪柳自搖沙水清。
西崦人家應最樂,煮芹燒筍餉春耕。
第五句“竹”字拗,每六句“自”字拗,“沙”字既救本句的“自”字,又救出句的“竹”字。這是(a)(c)兩類的結合。
腰間羽箭久凋零,太息燕然未勒銘。老子猶堪絕大漠,諸君何至泣新亭?
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記取江湖泊船處,臥聞新雁落寒汀。
第五句“有萬”二字都拗,第六句“向”字拗,“無”字既是本句自救,又是對句相救。這是(a)(b)兩類的結合。
由此看來,律詩一般總是合律的。有些律詩看來好像不合律,其實是用了拗救,仍舊合律。這種拗救的作法,以唐詩為較常見。宋代以後,講究音律的詩人如蘇軾、
陸游等仍舊精於此道。我們今天當然不必模仿。但是,知道了拗救的道理,對於唐宋律詩的了解,是有幫助的。
所謂
關於律詩的平仄,相傳有這樣一個口訣:“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是指七律(包括七絕)來說的。意思是說,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須分明。至於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詩來說,那就應該是“一三不論,二四分明。”
這個口訣對於初學律詩的人是有用的,因為它是簡單明了的。但是,它分析問題是不全面的,所以容易引起誤解。這個影響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就不能不予以適當的批評。
先說“一三五不論”這句話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論,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論,否則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這個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論;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這個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論。以上講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況下不能不論。至於
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況下,更是以“論”為原則了。
總之,七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三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只能有兩個字不論。五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兩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只能有一個字不論。“一三五不論”的話是不對的。
再說“二四六分明”這句話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對的,七言第二四兩字“分明”是對的,至於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來看,第六字並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這個格式也可以換成“仄仄平仄仄”,只須在
對句第三字補償一個平聲就是了。七言由此類推。“二四六分明”的話也不是完全正確的。
古風式
在律詩尚未定型代的時候,有些律詩還沒有完全依照律詩的平仄格式,而且對仗也不完全工整。例如:
黃鶴樓 (唐代·崔顥)
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黃鶴樓。黃鶴一去不復返,白雲千載空悠悠。
晴川歷歷
漢陽樹,芳草萋萋
鸚鵡洲。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
這詩前半首是古風的格調,後半首纔是律詩。依照上文所述七律的平仄的平起式來看,第一句第四字應該是仄聲而用了
平聲(“乘”chéng),第六字應該是平聲而用了仄聲(“鶴”,古讀入聲),第三句第四字和第五字應該是平聲而用了仄聲(“去不”),第四句第五字應該是仄聲而用了平聲(“空”)。當然,這所謂“應該”是從後代的眼光來看的,當時律詩既然還沒有定型化,根本不產生應該不應該的問題。
後來也有一些詩人有意識地寫一些古風式的律詩。例如:
崔氏東山草堂 (唐代·杜甫)
愛汝玉山草堂靜,高秋爽氣相鮮新。有時自發鐘磬響,落日更見漁樵人。
盤剝
白鴉谷口粟,飯煮青泥坊底芹。何為西莊王給事,柴門空閉鎖松筠。[31]
作者在詩中故意違反律詩的平仄規則。第一句第六字應仄而用平(“堂”)[32],第二句第五字應仄而用平(“相”),第三句第六字應平而用仄(“磬”),第四句第三四兩字應平而用仄(“更見”),第五六兩字應仄而用平(“
漁樵”)。第五六兩句是“
失對”,因為兩句都是仄起的句子。第五句的“谷”和第六句的“坊”也不合一般的平仄規則(雖然可以為拗救)。除了字數、
韻腳、對仗像律詩以外[33],若論平仄,這簡直就是一篇古風。又如:
清風肅肅搖窗扉,窗前修竹一尺圍。紛紛蒼雪落
夏簟,冉冉綠霧沾人衣。
日高山蟬抱葉響,人靜翠羽穿
林飛。 道人絕粒對寒碧,為問鶴骨何緣肥[34]?
這首詩第一句第五字應仄而用平(“搖”),這種三平調已經給人一種古風的感覺。第二句如果拿“平平仄仄仄平平”來衡量,第六字應平而用仄(“尺”字古屬入聲)[35]。第三句如果拿“平平仄仄平平仄”來衡量,第六字應平而用仄(“夏”)。第四句如果拿“仄仄平平仄仄平”來衡量,第三第四兩字應平而用仄(“
綠霧”),第六字應仄而用平(“人”)。第五句如果拿“平平仄仄平平仄”來衡量,第四字應仄而用平(“蟬”),第六字應平而用仄(“葉”)。第六句如果拿“仄仄平平仄仄平”來衡量,第三四兩字應平而用仄(“翠羽”),第六字應仄而用平(“林”)。第八句如果拿“仄仄平平仄仄平”來衡量,第三四兩字應平而用仄(“鶴骨”),第六字應仄而用平(“緣”)。第七句第五字(“對”)也不合於一般平仄規則。跟“搖窗扉”一樣,“沾人衣”、“穿
林飛”、“何緣肥”都是三平調,更顯得是古風的格調(參看《古體詩的平仄》)。作者又有意識地造成失對和失粘。若依上面的衡量方法,第二句是失對,第五句和第七句都是失粘。 古人把這種詩稱為“拗體”。拗體自然不是律詩的正軌,後代模仿這種詩體的人是很少的。
[9]勝,平聲,讀如升。簪字有zān、zēn兩讀,分入覃侵兩韻,這裡押侵韻,讀zēn。字下加小圓點的都是
入聲字。下同。
[10]參看杜甫《月夜憶舍弟》。
[11]這一種格式比較少見。參看
王維《送趙都督赴代州》。
[12]“那”,平聲。
[13]“教”,平聲。
[14]“漫”,平聲。
[16]參看杜甫《客至》。
[17]“粘”,讀nián。
[18]失粘有廣義,有狹義。廣義的失粘指一切平仄不調的現象。狹義的失粘就是這裡所講的。
[19]“燕”,平聲。
[20]注意:犯孤平指的是平腳的句子;仄腳的句子即使只有一個平聲字,也不算犯孤平。如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媢家》:“我宿五松下”只算拗句,不算孤平。又指的是“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至於像孟浩然《臨洞庭上張丞相》“八月湖水平”,那也是另一種拗句,不是孤平。
[22]唐人的試帖詩也容許這種平仄格式,可見它是正規的格式。
[23]林逋《山園小梅》第三句“疏影橫斜水清淺”,第七句“幸有微吟可相狎”兩句,杜甫《天末懷李白》第一句“涼風起天末”也是這種情況。 [24]鄜,讀如孚,平聲。看,讀如刊,平聲。
[25]陸游《夜泊水村》第七句“記取江湖泊船處”,杜甫《春日憶李白》第七句“何時一尊酒”,
王維《觀獵》第七句“回看射鵰處”也都是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