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進(常德市公安局黨委原委員、原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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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進,男,漢族,1961年11月6日出生,湖南常德人,常德市公安局黨委原委員、原副局長。

2019年4月,彭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進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常德
  • 出生日期:1961年11月6日
簡介,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簡介

彭進,男,漢族,1961年11月6日出生,湖南常德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
常德市公安局黨委原委員、原副局長。

人物履歷

1997年5月任常德市臨澧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0年9月任常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08 接受長沙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4月,據清廉常德訊息,常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彭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彭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申報子女經商事項,不如實申報買賣股票事項;違反生活紀律,生活奢靡、貪圖享受、追求低級趣味,且婚姻存續期內與他人發生並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並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受賄犯罪、玩忽職守犯罪。
彭進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紀律、組織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受賄犯罪、玩忽職守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彭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職務犯罪的問題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通報

2019年4月,據中國政府網報導:常德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原副局長彭進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及生活奢靡、貪圖享受、追求低級趣味等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13年至2018年,彭進在擔任常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總計60.59萬元、香菸總計188條。2007年以來,彭進經常免費使用某KTV固定包房進行娛樂活動,並接受有償異性陪侍。同時,彭進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彭進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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