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澤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負責制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項目實施計畫;
二、負責向國家申報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組織、審查、論證;
三、負責國家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資金和項目安排以及計畫制定;
四、負責制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本級管理辦法等制度。
五、負責統一部署、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和驗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六、負責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申報和實施過程中的綜合協調工作。
七、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人員培訓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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