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山西省農業綜合開發條例》和國家、省、市財政和農發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賦予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如下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沁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 類型:政府部門
- 地點:沁縣
- 職責:主管農業綜合開發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於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和管理規定,並向農民民眾和社會宣傳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
2、擬訂和執行全縣農業開發綜合開發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及一切規章制度。
3、編制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年度項目計畫和中長期規劃。
4、管理中央、省、市、縣地方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投資,編制縣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投入中的中長期計畫、年度預決算。
5、組織考察評估縣直部門、單位、鄉鎮、企業等申報的農發項目,檢查在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對竣工項目組織驗收,負責農發項目形成資產的管理維護。
6、具體負責:土地項目從申報到組織實施的全部工作;產業化項目和科技示範推廣項目的申報論證,資金報帳,項目監督工作;與農業各部門共同組織部門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並負責部門項目的報帳及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等。
7、做好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的籌集,統計報表、分析項目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
8、負責農業綜合的調查研究、科技培訓、項目推廣套用,試驗、示範等工作。
9、負責管理綜合開發系統信息資料、統計文檔、及信息庫建設,同時為廣大農民開展科技示範技術培訓,圍繞綜合開發提供農業生產、農業技術和農產品市場信息服務。
10、承辦縣政府、縣農業綜合開發領導組、縣財政局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沁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內設一室兩股。
(一)辦公室,設主任一名。職責:
1、綜合協調,督辦全辦日常工作,上傳下達,為單位領導決策提供參謀建議。
2、起草各類報告和檔案。
3、負責單位會議通知和組織工作,負責信息宣傳、檔案收發、檔案保密、信訪等工作。
(二)財務股,設股長一名。職責:
1、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的項目統計報表工作。
2、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計畫、支付、結算、報賬等財務管理工作,配合財政等部門做好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下達、落實和有償資金的回收工作。
(三)項目產業股,設股長一名。職責:
1、負責組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土地出讓金項目、科技示範推廣項目的調查、評估、論證、設計、概算及編制項目計畫,向上級農業綜合開發部門申報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2、編制農業綜合開發年度項目計畫和實施方案,組織項目實施,協調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有關部門關係,參與組織工程招投標。
3、負責抓好產業化龍頭企業項目庫建設,申報管理和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驗收。
4、負責項目建設的進度與質量管理,組織竣工項目的驗收,配合財務股做好工程的預、決算工作,並督促鄉(鎮)村組加強開發項目的後續管理和開發利用。
5、搞好農業綜合開發科技示範和技術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