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祖德贊(彝泰贊普)

赤祖德贊

彝泰贊普一般指本詞條

吐蕃贊普(806—841)。號熱巴堅,赤德松贊之子。816年,赤德松贊去世,立為贊普,年號彝泰,故又稱彝泰贊普。在位期間休武興文,崇信佛教,授權僧人制定教規與國法,並主動與唐修好。建立《唐蕃會盟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祖德贊
  • 別名:可黎可足
  • 國籍中國
  • 民族藏族
  • 出生日期:806年 
  • 逝世日期:841年 
  • 職業:贊普
  • 主要成就:“長慶會盟
  • 出生地:吳祥多地方 
  • 信仰:藏傳佛教
人物生平,長慶會盟,文化改革,佞佛被殺,為政舉措,

人物生平

長慶會盟

唐元和元年(藏曆“火空海”紀元183年,公元806年),赤祖德贊出生。具體出生地不詳。漢文史籍稱可黎可足,又作彝泰贊普。其父親名赤德松贊,是吐蕃第40代贊普。他有4個哥哥,長兄臧瑪,信奉佛法出家為僧;次兄拉結,中夭;三兄倫珠幼殤;少兄達瑪是個“嗜酒喜肉,凶悖少恩”的人。
唐元和十年(815年),赤祖德贊繼贊普位,他秉承父親遺志,大力推崇佛教,師事兩位缽闡布,任用他們輔佐朝政,為了緩和吐蕃從公元8世紀中葉以後乘唐朝“安史之亂”、邊備空虛的機會而窮兵黷武所導致的內財耗損和日益激化的階級矛盾,同時鑒於藏漢人民厭惡戰爭的情緒及和好要求,多次遣使臣赴唐請求和盟,建議實行偃武修文的政策,“極力主張和唐朝保持互不侵擾,開展雙方正常貿易的友好關係。”於是,大蕃彝泰七年至八年(唐長慶元年至二年,公元821~822年),派專使禮部尚書論訥羅(當為論悉諾熱)到長安,與唐朝,宰相崔植王播等17人於長安西郊興唐寺(又作西謝桑寺或石羊寺)會盟。盟畢,唐以大理卿劉元鼎與訥羅入吐蕃.亦與其宰相以下會盟。次年五月,與缽闡布雲丹、元帥尚綺心兒等吐蕃臣僚盟於拉薩東郊,史稱這兩次會盟為“長慶會盟”,亦稱“甥舅會盟”。
長慶三年(823年),唐蕃各於京師及青海赤嶺(今明山附近)樹碑三通紀念,碑文分藏漢文兩種,內容涉及當時雙方政治、軍事、地界、通商互市、通婚、人名、地名、曆法、語言文字以及石雕藝術等等方面,價值頗高。此外,吐蕃當時樹碑於西藏拉薩大昭寺門前公主柳下的“唐蕃會盟碑”(又稱“長慶舅甥和盟碑”),以藏漢兩種文字勒石,迄今屹於大昭寺門前。從此唐蕃紛爭基本結束,邊境安定。唐蕃之間“金玉綺繡,問遣往來,道路相望,歡好不絕”,兩族人民的友好關係得到了進一步發展。以上這些是赤祖德贊重用缽闡布掌政力主和議的結果,由於赤祖德贊能夠在人民獲得休養生息的有利形勢卜。大力支持佛教在全境傳播,後人遂將他與松贊乾布、赤松德贊並列,尊稱他為吐蕃王朝的第三位“法王”。
長慶四年(824年),赤祖德贊派使臣進求大唐轄區內的佛教聖地五台山圖,並獻上氂牛及金杯,銀鑄犀牛、羊、鹿等物品及財物,進一步表示了與漢地修好的誠意。以後,赤祖德贊在唐蕃和好的有利形勢下.增訂法律條例,制定了最小單位至升、兩、錢的度量衡制度,旨在穩定和維護正常的社會及商貿經濟秩序。

文化改革

從吐蕃第37代贊普赤松德贊至赤祖德贊執政時的後期(公元8世紀中葉至9世紀中葉),在這100年間,藏傳佛教得到了高度的發展。其主要標誌之一是進行了藏文文字的規範化運動。
藏文文字規範化的要求,首先是從翻譯佛經的需要提出來的。赤松德贊起,主要是從梵文翻譯藏文,少量的是從漢文或者其它文字譯成藏文。內容上以大乘顯宗為主,對翻譯密宗經典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在譯經過程中,經常出現翻譯名詞不一致的現象,就勢必引起一些混亂。主要的原因是佛經傳入吐蕃是從中原漢地、西域于闐、天竺、克什米爾、尼婆羅等國家和地區,多途徑而來的。因此,各地方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傳統,也就造成了他們所譯出來的佛經的不同風格、不同解釋;加之由於長期同部族間、國家間的文化交流,譯經事業的發展,增加了許多新詞和新語;另外,當時的藏文辭彙和語法個別處也難於表達佛教中一些比較抽象複雜的概念。因此就很有必要對藏語文進行一番統一的改革。赤祖德贊派人到天竺請來了枳那彌遮、蘇熱遮菩提、達那希拉等多位班智達和譯師,把以往歷代所譯的經典、因各種原因而未能統一的地方,削繁就簡均以梵文為本,進行厘定,而後統一起來。改革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關於對文字形式和語音的改革,適應語音變化的情況,刪去一些不起作用的因素,並對拼寫規則進行了統一規定。這樣把部分文字的結構簡化了,同時語音也有所改變(這些被改變的古音,有的仍殘留在安多藏語的方言中)。
二、改進藏文文法。改革前,藏文30個聲母后面都有阿(音譯)字拼音,改革後規定不寫阿(音譯)出字,但仍保持著各個聲母與阿(音譯)字拼成的音韻。在文法套用上,也作了一些規定,使藏文文法構造的形式趨於簡化了。
三、制定標準譯名,做到譯名統一。首先確定辭彙,用以修正、厘定以前由印度語、烏仗那語、尼婆羅語和漢語等語種所譯的佛教顯密經典,經過幾次的集體研究,才子以確定,以求譯名的準確和統一,然後作為標準讀本,通令全國照行。並規定今後任何人不得私自創造新辭彙。如果必須新立名詞,須將理由和解釋註明,呈請譯經院和贊普批准,方能使用。雖然有了這個標準的譯本,一經僧眾發現問題,仍可提出研究解決,反映了當時的學術民主的風氣。其次,厘定的重點是把不易了解的音譯部分改為意譯。其生僻難懂不合梵文原意的部分及梵文音韻和散文交織的詩文相間體用語,藏文很難找出與原文相吻合的譯語。因此,用意譯的方法解決了這些問題。
四、編成譯經書目。經過文字規範化、譯經辭彙厘定和較長一段時間的實踐之後,到赤祖德贊時完成編出三個書目,即丹噶、欽浦、旁塘目錄。從此規定凡見於這三大目錄的經典,不再重譯。經付修訂的三大目錄的譯本,作為規範。
總之,這次文字規範,化運動進行得比較徹底,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它不但把藏傳佛教的經典修訂統一起來,為藏傳佛教的發展創但苫了有利的條件。而且對藏語文改革的重要發展,對於吐蕃文化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進作用。後世藏文就是經過這一時期文字改革後規範化了的藏文。隨著譯經事業的發展和語文的改進.這一時期文學藝術有了相當的成就。在敦焊出土的古藏文書中反映了這一點,它給祖國文化寶庫留下了寶貴的遺產。此外,一些醫藥書籍的出現,如《四種醫藥療術》、《五種占卜治病法》、《起陽二十八》、《起陰二十二》等,說明藏藥學和藏醫術也都有了發展。
赤祖德贊在改進語文、厘定辭彙、修正經典的基礎上,又開辦了律儀學院(慧、淨、賢律儀部門)、講學學院(講、辯、著的學術部門)和修行學院(聞、思、修的修行部門),並建立了三十法部喇嘛的學習組織(仿佛學系)。如此有組織、有紀律的宗教專門教育機構,比赤松德贊時藏傳佛教的僧人教育又進了一步。

佞佛被殺

可以說,赤祖德贊是歷代吐蕃贊普中最為篤信佛教的一人。為弘揚藏傳佛教事業達到下登峰造極的地步。他除了大力支持譯經、禮拜僧侶、用玉石修建佛寺之外,還把大小政事委之於僧侶,為表示他對僧人的尊敬,當喇嘛講經時,他坐在中間,發編兩辮,束以長綾,伸展兩旁至喇嘛的座位上,令他們坐在上面。謂之“頭頂二部僧伽”(另一種說法是他見到僧人時,脫下自己的頭巾鋪在地上,讓僧人們用腳踏過去,然後再把頭巾戴上),由此得名“熱巴巾”(意為有辮子的人)。特別要提出的是,赤祖德贊建立了“七戶養僧”的喇嘛供給制度,規定每7戶平民負責供養一個不從事生產的僧人的生活,並要為之服勞役,從而加重了平民的負擔。還規定:“凡以惡指指僧人者斷指,以惡意視僧人者剜目。”他極力鼓動人們遣送自己的子女入寺為僧等等。所有上述舉動,無疑使僧人在社會上的地位迅速提高,藏傳佛教也從此興盛起來。
赤祖德贊的佞佛行為,當然耗費了社會財物,增加了屬民負擔,引起了平民們對他的極大憤怒和反對。部分貴族將領、地方勢力頭目,特別是信仰苯教的大臣表示了對他的不滿。於是,他們積極策劃消滅佛教勢力,首先設計進諫其長兄臧瑪雖然出家,但不守清規戒律,誘使赤祖德贊將臧瑪流放;接著他們又造謠說實際掌管王權的缽闡布貝吉雲丹與王妃私通,赤祖德贊信以為真,再次上當,將貝吉雲丹處死,王妃也無奈自縊,在掃除這些滅佛障礙及贊普左右親信後,唐會昌元年(841年)信仰苯教的大臣韋·甲多熱等3人發動了一場政變,用繩子縊殺了赤祖德贊。赤祖德贊享年36歲。

為政舉措

赤祖德贊執政期間,秉承父志,對內繼續大力推崇佛教,任命兩位缽闡布參與吐蕃政事,執掌王朝政務。他進一步增加僧人的供養,規定七戶養僧制,制定法律,維護僧人的權益和地位。廣建寺院、神殿30餘座。還從印度等地延請僧人、學者大量翻譯佛教典籍,並對赤德松贊晚年彙編的辭彙目錄進行增補和修訂。他還對文字形式和語音進行改革,改進藏文文法,制定標準譯名,編寫譯經書目。赤祖德贊在改進語文、厘定辭彙、修正經典的基礎上,又開辦了律儀學院、講學學院和修行學院等宗教專門教育機構。
赤祖德贊多次派遣使臣赴唐朝請求和盟,終於在長慶元年、二年(821、822)分別在長安及邏些(拉薩)舉行唐蕃會盟,史稱“長慶會盟”。此後,唐蕃之間的紛爭基本結束,邊境安定。
赤祖德贊晚年,缽闡布權勢顯赫,極端的崇佛政策不僅加重了境內屬民的負擔,也引起貴族大臣們的極大不滿,導致了吐蕃內部為爭奪權力的再次內訌。會昌元年(841),在信仰苯教的大臣韋達納堅等人發動的政變中被謀殺,赤祖德贊之弟朗達瑪嗣為贊普。由於赤祖德贊執政期間採取一系列政策促進佛教在全境的傳播,因此後世史籍將他與松贊乾布、赤松德贊並列,尊稱他為吐蕃王朝的第三位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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