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昌文

強昌文

強昌文,男,安徽蕪湖人,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 法理學導師組組長、 安徽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安徽省法理學會會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昌文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安徽蕪湖
  • 出生日期:1965年12月
  • 職業:老師
  • 畢業院校:吉林大學
  • 主要成就:200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成果三等獎
  • 代表作品:出版專著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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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履歷

學習簡歷

1.1982年9月-1986年7月,在安徽宣城師範讀書,(中等師範,培養國小教師);
2.1996年6月畢業吉林大學獲得法學理論碩士學位;
3.2005年6月畢業吉林大學獲得法學理論博士學位。

工作簡歷

(一)境內工作簡歷:
1.1986年8月——1993年8月,在安徽省峨橋中學工作,任教;
2.1996年8月——1998年8,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工作,任教;
3.1998年9月至今,在安徽大學法學院工作,2002年9月,破格晉升為副教授;2005年9月破格晉升為教授;
4.2006年3月——任安徽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
5.2008年評為安徽省學術與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
6.2009年評為安徽省學術與技術帶頭人。
(二)境外工作簡歷
2009年9月——2010年8月,在澳大利亞西澳大學法學院訪問。訪問課題為《全球化背景下的契約倫理評價》。

主講課程

1.法理學
2.憲法學
3.法社會學
4.西方法律思想史
5.民法學
6.法學概論
7.經濟法學
強昌文

社會兼職

1.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
2.安徽省法學會理事;
3.安徽省法理學會會長;
4.北京大學軟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
5.安徽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協會常務理事;
6.安徽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
7.合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安徽林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科研方向

主要致力於法理學和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教學和研究,並認為教師角色最為主要的使命是教書育人,在教學過程中形成的教學理念是:思維訓練重於知識灌輸;精神薰染重於技能掌握;批判意識重於認同習慣;理由闡述重於結果認定

科研項目

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省部級項目2項,主持省級精品課程建設項目1項;主持研究國家社科項目《倫理觀的變遷與法律權利之發展》;《套用複合型法律碩士培養模式探索》;安徽省重點教研項目省級精品課程《法理學》;211博士隊伍建設項目;《權利:和諧社會和的阿基米德點》。

著作論文

出版專著2部;在《政法論壇》、《法律科學》、《法學家》、《法制與社會發展》、《現代法學》等刊物上發表論文60餘篇,多篇被人大複印資料、新華文摘轉載或摘登。主要有: 《法律至上、程式中心與自由本位——現代化法律的三維透視》;《柯林頓緋聞案與現代法治》;《把質的研究提到與本質研究並中的地位》;《社會轉型與法學研究意識的更新》、《權利的倫理解析》;《誠信:權利神聖的生長點》

獲獎情況

1.2001年安徽省委宣傳部論文優秀獎
2.2003年吉林大學研究生院博士生論文二等獎
3.2004年吉林大學研究生院博士生論文一等獎
4.2004年安徽省法學會論文三等獎
5.2001年安徽大學教學成果三等獎
6.2003年安徽大學教學獎三等獎
7.2005年安徽大學教學成果獎三等獎
8.2005年安徽大學教學獎二等獎
9.2006年安徽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二等獎
10.2007年安徽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二等獎
11.2007年安徽省第五屆哲學社會科學及文學藝術類優秀成果論文類二等獎
12.2007年安徽省優秀教師
13.2007年安徽省首屆十大中青年法學家
14.安徽省社科聯學術年會論文二等獎
15.200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成果三等獎
16.2009年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17.2010年獲安徽大學李世雄獎
18.2010年獲得安徽省教學成果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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